Advertisement


广东茂名陶永红向市府热线投诉社保局欲扣发养老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陶永红女士为维护公民的应有权利,给茂名市政府热线打电话,投诉茂名市社保局欲无理追扣她的养老金。当天下午,茂名市政府热线发短信告知陶永红:您在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已派至相关部门办理。

上述情况是陶永红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茂名市社保局违法向她催要她被冤狱三年期间的养老金以来,近期所采取的多个维护自己应有权利行动的继续。

陶永红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因发放真相资料被茂名市镇盛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中共法院诬判三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受尽折磨。出监前,陶永红的身体非常虚弱,左耳二十四小时耳鸣不停,左脑疼痛延续到左胸部位,左肋骨常隐痛,听力、视力、记忆力减退,肠胃炎、骨关节等病痛复发。这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肉体迫害的铁证。

没想到,在陶永红出狱八年多后,中共又向她伸出经济迫害的魔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茂名市社保局一黄姓女子打电话给陶永红的丈夫,说要陶永红退还三年刑期所领的养老金,如果不退就强制在工资中扣。

面对迫害,陶永红选择勇敢捍卫自己应有的权利。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上午,陶永红打电话给社保局某科室的这个黄女士(0668-3392708),问她是谁叫办的这事?她说:我们的文件是上面发下来的。陶永红说:这个文件可以给我看吗?她说:可以,到时你要带出监狱时的表格带过来。陶永红说:我什么表都没有,我是空手出来的,当时我叫警察把判决书还给我,她都不肯给我。

陶永红还告诉黄女士:我只是因为信仰,修法轮大法,又没偷,又没抢,又没杀人放火,是被非法判刑,我没犯法,是他们在犯法。现在要对公、检、法系统倒查三十年,抓的都是迫害法轮功的人,希望你枪口台高一厘米,给自己留个后路,不要做江泽民的牺牲品。黄女士说:你不服可上法庭呀。

二零二二年一月九日,陶永红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等多个相关单位邮寄相关材料,说明社保局动作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

一月十日,陶永红又亲自到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业务科、综合科面见科长和办事员,再次表示:扣发养老金是违法的。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陶永红给茂名市政府12345热线打电话,接听电话的是一位女士。陶永红向她反映,茂名市社保局以“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文件(简称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要陶永红退还她在被非法关押的三年刑期所领的养老金。陶永红对接电话的女士说:“这份文件是违法的,是减损了公民权利,内容明显超越《立法法》立法权限。”

陶永红还告诉她:养老金是通过几十年的辛辛苦苦工作得到的养老待遇,不是谁施舍的。社保局只是为个人提供保管服务,起到代管作用,无权扣发,无权停发,更无权要求返还。养老金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个人都无权剥夺、停发、少发。茂名市社保局想扣发我的养老金,是属于超越职权的行为,因为中国没有一个部门有权力剥夺公民养老金――个人的合法财产。我只因为信仰,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没有贪污和失职,又没偷又没抢,又没杀人放火,又没嫖又没赌,却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在对公、检、法系统倒查三十年,虽然抓的都是贪污腐败的人,其实这些人都是迫害法轮功的。《国务院公报第28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废除包括两个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相关文件(第99项、第100项),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说明在中国印刷法轮功书籍及相关资料是合法的,传播真相和宣传法轮功都是合法的(网上搜索可见)。拥有法轮功书籍、资料与传播、宣传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

该女士说:“这些我们都知道。关于你的养老金问题,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给你处理的。”当天下午,茂名市政府热线发短信告知陶永红:您在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已派至相关部门办理,编号:082201211220002101,请您耐心等待。答复结果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茂名市政务服务网)等方式进行登陆查询。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