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肃金昌市恶警代宝吉、李叙和、李新华恶行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截止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甘肃省金昌地区法轮功学员被直接迫害致死4人,间接迫害致死5人,被酷刑致伤、致残、致疯 8人,被枉法判刑50人,被劫持劳教77人次,被非法拘禁283人次,被野蛮绑架35人次,被绑架到洗脑班41人次,被野蛮抄家139人次,因迫害造成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或家庭破裂20人次,失去工作或学业26人次,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计1000万元。

还有数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长期非法监控、骚扰,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家属饱受惊吓,长期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有的不堪忍受违心地提出离婚,有的子女就学受到影响。鉴于目前大陆的实际情况,以上数据还不能全面反映金昌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的真实情况。

长期以来,邪党政法委、“610”操纵公检法,在金昌市形成了一个红色恐怖的环境,恶警肆意妄为的骚扰、绑架、抢劫、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这其中,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国保科科长代宝吉、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610”恶警李新华等三人是主要打手。

代宝吉,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国保科科长。代宝吉原来在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保卫科,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中表现十分积极,被吸收到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专门从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电话:0935-8811323、13830566862)

李新华,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侦查支队支队长。李新华原来是金川公安分局政内保科警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从二零零零年至今,策划、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具体实施多次。几乎金昌市金川区所有的绑架、抄家都与其有关。还参与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电话:0935-8396027,13993578855)

李叙和,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最早是金川公安分局政内保科警察,后来到北京路派出所当警察。参与组织、实施了金昌市“ 610”头目方银天操控下,抓捕法轮功学员和对未修炼的李林的长期非法跟踪迫害。参与实施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和迫害过程。(电话:0935-8396178,13884500888)

以下就三人涉及的部份典型迫害案例:

案例一: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金昌市“610”,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周俊国、刘成业,龙首分局国保科邢富强、代宝吉,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严正武、李某、桂林路、新华路、滨河路派出所民警等二十多人组成所谓的“专案组”,同时绑架了蒋世香、马咏雁、杨成梅三位法轮功女学员。这次绑架是金昌市“610”,国安局,公安局国保处等长期密谋策划和实施的。他们长期对蒋世香、马咏雁等进行非法监控,跟踪,窃听电话。在绑架的前一段时间,他们派特务在蒋世香楼下和邻居家蹲坑,监视。他们先定罪,再罗织所谓的证据。

由于永昌县看守所扩建改造,几个月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毛伟、蔡勇、姚芙蓉、曹芳被临时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永昌县看守所完工后,十月三十日,他们将毛伟、蔡勇、姚芙蓉押送到永昌县看守所。又特意将金昌市看守所原来关押少年犯的监室腾空,预谋分开关押蒋世香、马咏雁。他们事先开好了传唤证,搜查证,一切密谋就绪,十月三十一日进行了绑架。

晚上九点左右,他们把蒋世香、马咏雁、杨成梅强押到金川集团戒毒所继续进行四十八小时非法讯问、逼供、诱供。专案组分班轮流看管法轮功学员,剥夺睡眠,轮番诱供,诈供。李新华、代宝吉等强行对法轮功学员揪头发,滚手印,照相。

十一月十一日凌晨两点多,蒋世香浑身抽搐,昏迷不醒,李德福从外面请来了医生,蒋世香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医生看到蒋世香全身青紫,肿胀,腰伤得很厉害,直摇头。他们强行给蒋世香打了几种针,挂吊瓶。

十一月十一日,李德福给金昌市公安局打电话,邢富强、代宝吉和蒋世香的丈夫、同事到永昌县看守所,邢富强和代宝吉把不能行走的蒋世香硬架到看守所大门外,蒋世香的丈夫背她上医院。同事看到蒋世香满身是伤,抱着她痛哭。蒋世香丈夫问:“你们说不打人,她身上的伤是哪来的?”邢富强、代宝吉推诿说不是他们打的。代宝吉进去跟医生不知说了些什么,才给蒋世香拍片、检查,医生说伤很重。蒋世香说:“我要回家,我要看我孩子。”代宝吉欺骗说:“只要你说一声不炼法轮功,我就让你回家”。 随后蒋世香的丈夫出去,马上变脸,威胁蒋世香说:“没那么容易,你以为说一句(不炼功)就放你,你还要检举,揭发,配合我们,你要不说,这些(指捏造的所谓证据)全砸到你头上”。

蒋世香丈夫被迫交了三百多元医药费,检查费。

李德福怕承担责任不要蒋世香,邢富强、代宝吉硬把蒋世香押进看守所。随后跟着蒋世香的丈夫让他请客吃饭,蒋世香丈夫身上没钱,从蒋世香同事那借钱,请了邢富强、代宝吉吃饭,花了四百多元。(全文见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文章《甘肃金昌市蒋世香被酷刑迫害的遭遇》)

案例二: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多,金昌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李叙和、李新华等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曹芳。开始因曹芳不在家,他们三人先在附近蹲坑,看到曹芳刚进大门,他们紧随其后窜到屋内(那时曹芳家住金昌市白家嘴地质六队工作站平房,在龙泉公园对面),李叙和、李新华命令曹芳和家人不许动,三人非法抄家,到处乱翻乱搜,没有抄到有关法轮功的任何东西,就将曹芳押上警车,非法抓捕到金昌市公安分局。
……
李叙和、李新华、等将曹芳推进刑讯室,身体悬空吊铐,曹芳痛得惨叫,李叙和扇曹芳耳光。
李新华等押着曹芳进另一屋,曹芳不配合,刘成业一脚将曹芳踹进屋,将曹芳双手铐在桌子上。过后曹芳双手被紧紧铐在椅子上,李叙和、李新华、刘成业等连椅子带人将曹芳架起来,晚上被铐在暖气上,两天一夜连续讯问逼供,不让曹芳睡觉,不让合眼,刘成业不断的紧手铐,手铐陷在肉里,曹芳痛的惨叫,李叙和上去狠狠扇了曹芳两耳光。曹芳被折磨的整个人脱相,瘦了一圈,眼窝深陷、充血,象两个血窟窿,憔悴不堪。
……
李叙和、李新华、刘成业、代宝吉等七八个恶警一唱一和威胁、恐吓曹芳家人说:“曹芳的事很严重,拿一千元钱可以先领人回家。”曹芳家人借了一千元钱,恶警又说请示领导,领导说要拿两千元钱。曹芳家人非常气愤,指问他们是勒索还是耍人?

李新华等恶警将曹芳押进金昌市拘留所(拘留所所长刘立国向曹芳家人索要180元生活费),一星期后曹芳被李新华等押入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五十五天,前二十多天恶警李叙和、李新华、刘成业等天天提审曹芳,高压威逼、胁迫、诱骗,曹芳被折磨的几乎精神崩溃。

更卑鄙的是恶警李叙和、李新华、代宝吉把曹芳拉到另一法轮功学员汪玉康家楼下,李叙和、李新华逼迫曹芳去叫门,预谋绑架法轮功学员汪玉康、韦凤玲,曹芳拒绝。李叙和、李新华又胁迫邻居叫开门,非法抓捕了汪玉康、韦凤玲夫妇。

曹芳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受尽了凌虐,牢头逼迫曹芳用刺骨的冰水一直擦院子,曹芳身体和精神的承受达到了极限,身体非常虚弱,骨瘦如柴,眼窝深陷,一口一口地吐血。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金昌市“610”胁迫曹芳家人交了两千元押金,对曹芳“取保候审”。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上午十一点,金昌市“610”恶警李叙和、李新华、刘成业、代宝吉等闯入曹芳家,装出一副伪善面孔,诱骗曹芳到金昌市公安分局取二千元钱,曹芳说不去,要取让家人去。李新华、李叙和等哄骗说:“这是手续,必须要曹芳本人签字。”曹芳坚持不去,李新华等人从滨河路派出所又叫了李云生等两名恶警,强拉硬拽把曹芳拖上车,押进金昌市拘留所。三天后刘成业等将曹芳、汪玉康、韦凤玲、龚月华押送甘肃省劳教所,一路上恶警不给他们吃喝,晚上把曹芳等链铐在地上,将曹芳和龚月华强行押进甘肃省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曹芳被金昌市“610”恶警李新华和新华路派出所多名恶警再次非法抓捕。(全文见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文章《甘肃金昌市曹芳惨遭冤狱折磨的经历》)

案例三:

甘肃省金昌市朱兰秀,只因坚持法轮大法,多次被绑架,抄家、劳教与判刑。一次次的迫害使朱兰秀一家在精神上、身体上、经济上备受摧残。儿子被牵连,女儿结婚时妈妈却被关在黑窝里,还被勒索所谓的伙食费、保证金、保外就医金。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朱兰秀再次被金昌市公安分局恶警从永昌其姐姐家绑架,并劫持到金昌市戒毒所,被非法关押八个月后因身体出现问题放回。

没过几天公安分局李新华等人以中共开十六大为由再次非法关押朱兰秀三个月。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朱兰秀发在龙首分局里,戴宝吉把朱兰秀吊铐起,朱兰秀以绝食抗议迫害。恶警邢福强拉她到医院,对医生撒谎说:“这个女人是两口子打架不吃饭”,让医生给她输液,后强迫朱兰秀家人缴付所有费用,后以“取保候审”把朱兰秀放回家。

朱兰秀出来不到一个月时间,恶警戴宝吉等到朱兰秀老家,骗朱兰秀家人说:“只要看到朱兰秀在家就行了,没别的事。”家人相信了恶人的话,把朱兰秀叫回家。结果朱兰秀再一次被绑架,从老家永昌拉到金昌看守所非法关押。朱兰秀不配合,并被关进一间黑屋铐在地环上,戴上脚镣,不让上厕所,折磨了一天一夜。朱兰秀在黑窝里受尽凌辱。女儿结婚时,她这个当妈的都无法参加女儿的婚礼。(全文见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文章《修大法获新生 甘肃金昌市朱兰秀遭中共迫害》)

案例四: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中午十二点,甘肃金昌法轮功学员高吉银、王玉红夫妇刚刚下班回家,一看家中有六个陌生人,其中一女叫庞艳玲,巡警大队长李玉忠。原来孩子放学回家,刚开开门,两个陌生的男人从五楼下来,顺势踹门入户,其中一位朱某约四十岁,自称是所长,打电话说:“人已经来了”,随即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冲进门,就开始抄家抢劫,期间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抢走电脑、大法书籍、移动硬盘、mp5一个、音乐播放器一台,光盘七盘。

恶警强行给高吉银戴上手铐,王玉红不跟他们走,紧紧抱着十三岁的孩子,这时三个彪形大汉强行将王玉红拖走,王玉红大喊:“我的孩子!”恶警朱某不让喊,上去就打了她两个耳光,另一个恶警在她身上还踩了一脚,三个警察倒提着腿,从四楼拖到一楼,孩子哭喊着:“我要爸爸!我要妈妈!”邻居们听到后含泪说:“太残忍了”。……(全文见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文章《甘肃金昌市历经苦难的年轻夫妇再被绑架》)

案例五:

甘肃金昌市中小学课程辅导班教师王树申于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被警察绑架,妻子谢小芳当天也被绑架,后被放回。王树申的妻子和母亲找警察要人,警察互相推诿,婆媳并被警察粗暴对待。

甘肃金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金昌市金川区广州路派出所警察,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王树申老师时,王树申的父母正在山东老家休养,恶警们居然无理的将俩位老人在金昌的家也抄了,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还要求亲属通知王树申的父母赶紧回金昌,他们要进行所谓的“调查”。

王树申的母亲赶回金昌后,立即去到金川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要人,结果所长李玉俊说:“我做不了主,你到分局找国保大队李叙和,找市局李新华去。”接下来的日子里,王树申母亲与王树申妻子婆媳俩个几乎天天到金川公安分局寻访,结果所有相关的警察、局长全部躲避、推诿。

……王树申母亲和亲属又到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找队长李叙和要人,这时办公室里的两个女警拿着手机给同去的亲属拍照,并威胁要以“扰乱办公秩序罪拘留她们,来几个拘留几个!”亲属们问:“在老人不在家的情况下,入室搜查是否合法?”李叙和声称,“无论人是否在家,入室搜查都是合法的,无需出示任何手续。”(全文见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文章《甘肃金昌教师被警察绑架 婆媳要人遭粗暴对待》)

案例六: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桂芳被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李叙和,北京路派出所等五人绑架,甚至还把陈桂芳的孩子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日,送永昌拘留所。永昌拘留所所长陈掖生,对其家人索要了一百五十元生活费。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陈桂芳才回到家中。(摘自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消息《甘肃金昌陈桂芳和孩子被恶警绑架》)

案例七: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九时多,法轮功学员段春巍和她的母亲被绑架。警察非法搜身得到钥匙强行入室翻箱倒柜。在被抢劫的过程中,段春巍母亲面对这些非法抢劫的警察仍在慈悲的劝善,叫他们不要跟着邪恶迫害讲真相救人的法轮功学员,并正告他们人在做,神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别害了自己。这些人根本不听,直到洗劫抢空整个房舍才离去,并绑架了她们母女。当天下午六时,这批绑架抢劫作案的警察用搜身得到的钥匙第二次开门涌入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第二轮的洗劫,从居室到小房,到处翻的一片狼藉,直到深夜才离去。

此次指挥搜查、抢劫、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是金川区公安分局局长史文全,610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见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消息《甘肃金昌市公安国保入室抢劫、绑架段春巍和母亲》)

案例八:

除夕本来是全球华人举家团聚、共庆新年的日子,但是甘肃金昌市约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龚月花却再次被绑架,龚月花的家人在惊恐和担忧中度过了一个难挨的除夕之夜。

以下是龚月花老人自述多次遭到警察的绑架和折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我被国保大队的警察李新华、代宝吉、刘成业等人绑架。他们强行给我上了背铐后几个人推我到一楼按了手印,到二楼把我铐在椅子上,一下子我的腰直不起来,李新华左右几个耳光,我只觉得头很大很大。他们一边变着法子整我,一边由代宝吉等人去抄我的家,把家中所有的大法书籍都抢走了。刘成业、代宝吉软硬兼施、行刑逼供,我实在痛苦极了,稍一闭眼他们立即拳打脚踢。他们用电棍电我手指,用铐子把我的两手铐的又肿又紫后说是没有钥匙要把铐子用改锥撬开,肆意折磨我……到了第九天李新华开车来提审我,李叙和给我动的刑,差点两个胳膊残废了,我实在受不了时手铐自己开了,他们互相看了一眼才住手了。那个铐子怎么能随便开了?当时我疼痛难忍也没多想,事后想一方面师父点悟我应该慈悲、智慧的去劝善,另一方面在警示他们不能行恶。回看守所时我双腿痛的上不了车也下不了车,在这期间我遭受的是什么样的酷刑折磨自己都不知道,到了看守所监舍犯人告诉我说是老虎凳。第二次审问时李叙和恐吓道:你什么都不知道照样送你去劳教。回到家后我才知道他们到我家勒索了一千元才放我回来的。”(全文见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二日《甘肃金昌市龚月花老人除夕被绑架抄家》)

案例九: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等一伙警察,两年前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两名修炼法轮功的妇女,然后抢走她们的钥匙,上门抄查,搜走私人财物,继而绑架她们的亲友,再抄家、逼供、诬陷,恶警叫嚣着:凭这一堆物品就可以判你们三、四年的刑。最后恶警与当地检法机构合谋,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至五年。(全文见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抓人→抄家→诬陷→判刑 成中共警察迫害公式》)

案例十: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李得香再次被金昌国保特务李新华、戴宝吉、李叙和等人绑架到金川公安分局,被折磨五天后,被关到金昌戒毒所关押,两个月后又转到金昌拘留所。由于残酷折磨,李得香的腿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能走路。(全文见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文章《甘肃金昌市李得香遭八年迫害》)

案例十一: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傍晚,法轮功学员段志虎与李德香在金昌文化广场见面交谈后准备回家,李德香的丈夫骑车带着她,被随后一直跟踪的几个警察绑架,还有走出不远的段志虎,随后国保警察将三人绑到龙首公安分局迫害。当晚,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龙首分局警察九人绑架着段志虎回家,开始抄家,直到早上八点,把抄的东西和全家人一起劫持到龙首分局。龙首分局立即开始逼供。参与抄家的警察有金昌市公安局李新华、警号为041056(大个子)。(全文见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报道:《甘肃金昌恶警对段志虎一家人的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