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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人→抄家→诬陷→判刑 成中共警察迫害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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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等一伙警察,两年前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两名修炼法轮功的妇女,然后抢走她们的钥匙,上门抄查,搜走私人财物,继而绑架她们的亲友,再抄家、逼供、诬陷,恶警叫嚣着:凭这一堆物品就可以判你们三、四年的刑。最后恶警与当地检法机构合谋,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抓人→抄家→诬陷→判刑,成了这些中共恶警为所欲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式。以下是两年前发生的这起迫害案件的经过。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五时左右,法轮功学员李英花、余成红在金昌市金戈购物广场的一家厨具店内选购厨具,突然闯进两个便装男人,扑向她们并抢她们肩上的包。余成红问: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抢人的东西?瘦高个自称是金昌市“610”的(后得知是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因没抢走包,他吼叫着店员把门插上,另一恶徒掏出个瓶子向两位女士面部喷了几下,顿时店内弥漫着一股辛辣呛人的气味,辣的人睁不开眼睛,屋内的人都不停的咳,李叙和掏出手铐强行将李英花、余成红铐上,这时又进来两男便衣连拉带扯把李英花、余成红两人塞进门外停着的一个面包车的后面。

俩人被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这伙恶警从她们的包里搜到俩人丈夫的电话号码及家门钥匙后,开车直奔李英花、余成红的家,非法搜查。参与人员李春海、蔡建军、许海峰、贾德兰、王文明。

李英花被抢走的物品有:大法书籍十余本,电脑主机,显示器各一台,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播放器三个,MP4一个,MP3一个,索尼刻录机一台,影碟播放器一台,一千元钱的DVD影碟光盘(未启封),总价值达一万余元。

余成红被抢走的物品有:大法书籍十余本,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MP4一个,播放器两个,MP3一个,索尼刻录机一台,DVD影碟光盘二十盒,VCD影碟光盘十盒,总价值达两万余元。

滨河路派出所、国安、金昌市“610”警察把非法搜来的物品全部拉到滨河路派出所,堆放在办公室的地上,并连夜非法审讯李英花、余成红,结果一无所获,警察们吼叫道:“你们俩什么也不说,凭地上的这堆物品就可以判你们三、四年的刑。”

警察将两人拉到八冶医院体检,打算将人关入看守所。但检查结果显示李英花血压高,恶警又恶狠狠的说:“高也得送。”凌晨两点钟,“610”恶警把李英花、余成红关入金昌市看守所。

另一拨恶警强行搜完余成红家后,又将余成红的丈夫路军绑架走,隔离逼供三天四夜,把各种威逼、利诱、离间的流氓手段都用上,逼路军说出与他有交往的法轮功学员。接着恶警挟持着路军,敲开法轮功学员的门,强行闯入抓人、抢东西。几天后把法轮功学员陈旭忠、刘志萍关入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就连参与旁听的人员都说,陈旭中应该很快就会无罪释放。然而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金川区法院罔顾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完全听命于金昌市六一零践踏法律的指令,强行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刑期。

刘志萍,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电车间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三年。

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金昌供电局职工,遭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约六点时,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被绑架。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说:“有人供称陈旭中从兰州购买了光盘和手机”。律师辩护:“购买空白光盘和手机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又谎称:有人举报陈旭中某日某时给他打了语音电话。陈旭中说:“我那天正好在上白班,你们可以到我的工作地调查。”公诉人一直在毫无根据的诬陷,均被律师与陈旭中一一否定。律师从法律的角度阐明,陈旭中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陈旭中被绑架关押完全是违法行为,并且要求法院立即无罪释放陈旭中。但法院执意听从“610”指令,违法对陈旭中判刑。

李英花,金川镍盐厂干部,她被绑架后,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晚回到家中。但是她上班后,又遭到单位金川镍盐厂党委书记王霞组织的所谓帮教小组的迫害,被逼天天看邪恶党报、杂志,一周交两篇思想汇报,每天抄恶党报纸、书籍三千字,同时打扫宽六米长三十米的马路,拖二十多个平方的楼道。车间邪党书记陈胜维指使工资员向厂方打报告,要求解聘李英花的干部职务及二级工程师待遇,安排勤杂工岗位;公司邪党委副书记邓少军下令每月只发给李英花三百元,至今如此。厂人员马瑞、车间陈胜维经常以谈话为由,骚扰李英花,厂方在威逼李英花写不炼功的保证书不得逞后,二零一二年四月,王霞将李英花调到白烟灰车间(剧毒砷),在厂房里拖一百多个平方米的砖地,也不让她休二零一二年度的年休假。

路军、余成红是夫妻俩,路军的父亲在儿子、儿媳被绑架后,因惊恐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左右病逝,路军未成年的女儿只能与身体状况不佳的奶奶生活。路军被恶警欺骗,配合了邪恶,恶警为了放长线,故意让路军取保候审一年多,造成一种路军不会被判刑的假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路军还去到金昌看守所给妻子送了东西,下午就被警察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余成红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路军被非法判刑五年。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中共邪党是多么的卑鄙、邪恶,让更多的人认清邪党的本质,对邪党抱任何幻想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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