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段建花再次遭警察破窗入室抄家,并被勒索八千元。更荒诞的是,警察竟声称“没有绑架她”,还要求她“懂得感恩”,完全颠倒是非。
段建花遭警察抄家、勒索经过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七日上午,阜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李永进、李学文跟踪至段建花租住处。因门推不开,两人竟直接破窗而入。见到段建花后,李永进说:“可找到你了,想不到你在这儿。”随后从兜里掏出手铐威胁:“走吧,这回判你三年。”
段建花向他们讲真相,讲善恶有报的道理。两人不听,继续拿着手铐恐吓:“你说该怎么处理你?”
段建花据理力争:“我没有违法,也没犯罪。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我这里的东西不是枪支弹药,也不是炸弹,对社会没有任何威胁。”
李学文不耐烦地打断:“别说了,掏钱吧,人民币十万。”
段建花说:“我一个人独居,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没钱。”
李永进继续逼迫:“没钱,把你的房产证拿出来。”
段建花说:“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
李永进又逼:“给你闺女打电话,让她准备钱。”
段建花解释女儿在外打工,一个月三千元,扣除房租和孩子费用根本无存款。李永进听后,满口污言秽语冲她发泄。段建花刚想开口,他又粗暴打断:“想说就到公安局里说去。”
在整个过程中,段建花被控制在租房内数小时。她上厕所时,两人也紧跟其后,并守在门口。
警察抢走的物品包括:打印机九台,电脑三台,硒鼓十三个,师父法像十几张,切割刀两台,塑封机一台,压书机八个,大法书四百多本,《九评共产党》一百多本,打印纸十四箱,以及其他小件物品。
最终,在威逼之下,段建花被勒索八千元。警察拿到钱后还威胁她不得告诉其他法轮功学员,不得向明慧网曝光,否则“还会找她”。
临走时,两人竟说:“你是修炼人,应该懂得感恩,我们一次次放过你,你却在网上曝光我们。”
段建花反问:“我一个村妇,靠捡破烂为生,你们从我这弄了多少钱你们比谁都清楚。你一个月有一万多元工资,你们花我的钱心安理得吗?不觉得愧吗?”
两人听后再次爆粗口,威胁她“再说就把你送进去”。
这次恐吓与勒索给段建花造成严重心理伤害。
段建花多次被绑架、抄家、勒索的事实记录
以下为明慧网报道的部分迫害事实,显示段建花长期遭受系统性骚扰与敲诈:
1)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抄家未遂绑架
国保闯入段建花家非法搜查,企图绑架。段建花从后窗走脱。警察抢走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等物品,价值两万余元。此后段建花被迫流离失所,警察多次骚扰其家。
2)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十余人撬门砸锁抄家
国保大队长贾晓辉、“610”头目高风献等十余人打着“扶贫”幌子闯入段建花家,像土匪一样撬门砸锁、翻箱倒柜,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并将她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非法逮捕,并被勒索五万多元。
3)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非法判刑一年、罚款两千元
段建花结束冤狱后,法院警察多次上门索要罚金,遭拒后威胁“再判刑”。最终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警察强行从她邮政储蓄账户扣走两千零五十元。
4)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跟踪、抢夺现金与资料
警察张士杰等人跟踪段建花至娘家,抢走五百元真相币、几百元现金及资料,并绑架她回县城住所抄家。
5)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再次绑架、勒索一万元
段建花与另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拦截,身上百余元现金与资料被抢走。段建花被逼写保证、被威胁判刑,并被强迫向朋友借钱交罚款,两千元被警察勒索。
6)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抢走一千元现金
警察张士杰闯入段建花家,抢走一千元现金,并威胁她“再说话就判刑”。段建花因此无法继续做买卖,只能靠捡破烂维生。
7)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六日:再次抄家、勒索八千元
警察李永进、李学文闯入段建花县城住处,抄走打印机、打印纸等物品,并勒索八千元。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