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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阜平县妇女刘爱玲被非法判刑三年

更新: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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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阜平法院人员在顺平县法院秘密对法轮功学员刘爱玲及唐县屈素英、望都刘淑敏三人非法开庭,过程草率。十一月二十九日对刘爱玲下发判决书,刑期三年。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城南庄镇城南庄村法轮功学员刘爱玲,在集市上发放法轮功真相时,将一份真相资料递给了一位公安便衣手中,被城南庄镇派出所人员绑架,在阜平公安局关押一天后,于五月三十日被送往保定看守所非法关押。阜平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随后到刘爱玲家非法抄走多本大法书。

2019年11月20日上午,阜平法院人员在顺平县法院秘密对刘爱玲及唐县屈素英、望都刘淑敏三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过程草率,11月29日对刘爱玲下发判决书,刑期三年。

望有良知、存善念、有正义感、明真相单位或个人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法轮功学员刘爱玲早日结束牢狱之灾,恢复自由之身。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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