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那天,耿丽娟被戴上脚镣手铐,辩护律师要求把耿丽娟的脚镣和手铐打开。法官没有同意,耿丽娟一直被强制戴上脚镣手铐开庭的。
![]() 酷刑演示:脚镣 |
辩护律师依据宪法和相关法规,有理有据地反驳了公诉人一条条错用的法律,家属辩护人也对公诉人提供的所谓证据一一做了质证。整个过程公诉人低头无语,无力反驳。庭审最后,家属辩护人希望法官能公正执法。法官张义当时高声称“我当然会秉公执法”,最后还是违背良知、非法判她三年。
耿丽娟家住阜新市海州区,她在炼法轮功之前是个不折不扣的药篓子,常年受失眠、风湿、鼻炎、湿疹、乳腺增生等顽疾困扰。一九九七年,耿丽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提升道德,很快所有疾病不药而愈,不但身体好了,整个人也精神、开朗了许多,心态和做人上也明显有了变化,又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大法后,耿丽娟为法轮功鸣冤,多次遭到中共人员的骚扰、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她曾被非法劳教、判刑。丈夫因承受不了中共迫害的压力,离开了她和孩子。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耿丽娟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讨公道,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遭到强行“转化”的精神迫害及长时间罚蹲、罚站,长时间不让睡觉、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等肉体折磨。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法轮功学员尚英坤在自己厂子被阜新市新兴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那里打工的耿丽娟的儿子也被警察绑架,之后警察闯到耿丽娟家非法抄家。耿丽娟的儿子被非法拘留一个月。耿丽娟被迫离家出走。之后警察一直骚扰耿丽娟的儿子和她妹妹,逼他们交出耿丽娟。
二零一八年快过年时,几经周折的耿丽娟回家了。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大年初七),耿丽娟被阜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海州分局国保大队、新兴派出所、西阜新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非法关押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五月二十一日,耿丽娟被构陷到阜新市细河区法院。八月十日,她遭阜新市细河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午,耿丽娟在阜蒙县东梁镇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阜蒙县东梁派出所绑架,遭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阜新市城南看守所构陷。东梁派出所所长陈海滨编凑所谓“证据”将耿丽娟诬告到阜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廉超以漏洞百出的所谓证据非法对耿丽娟提起诉讼。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上午九点,阜蒙县法院开庭非法庭审耿丽娟。耿丽娟被戴上脚镣手铐,律师要求把耿丽娟的脚镣和手铐打开,法官没有同意。律师为耿丽娟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当天未宣判结果。最后耿丽娟被非法判刑三年,家人正在上诉。
阜蒙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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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长廉超0418-880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