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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七旬黄小芬再被非法判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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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郴州市七旬法轮功学员黄小芬,据悉再次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她曾在二零一七年四月被北湖区国保非法入室绑架构陷、被北湖区法院冤判三年。

黄小芬及她冤死的丈夫陈义元
黄小芬及她冤死的丈夫陈义元

黄小芬的丈夫陈义元,因公受伤,还患有多种疾病,吃的中药、草药可以说用车拉;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一切病都不治而愈,不需要再吃一粒药。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陈义元遭受抄家、游街侮辱、洗脑等非人待遇,并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含冤离世。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左右,黄小芬与法轮功学员谷志芳在郴州市马家坪附近一出租屋被北湖公安局的警察非法抄家。当时大量警察将整栋的楼通道团团包围,绑架了她们。同日晚上,北湖公安警察到了黄小芬位于食品加工城的八楼的家非法抄家。

之后,黄小芬被送往郴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黄小芬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份回家。谷志芳稍微晚点回到家中。家属不允许她们跟人接触。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黄小芬亲戚说,她在十多天前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具体情况待查。

黄小芬,女,一九五二年生,原永兴县城关医院退休药剂师,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法理严格地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宽容、忍让,工作认真、负责。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黄小芬因修炼法轮功被北湖区国保于家中绑架、构陷后被北湖区法院冤判三年,二零一八年四月被劫往湖南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黄小芬在湖南省女子监狱遭受了种种迫害。她们强迫黄换衣服,遭到其抵制。黄小芬正告她们,我没有犯罪,要拿判决书到高院申诉。她们就把黄小芬随身带的经文和判决书搜走了。第二天,黄小芬就被关入高度戒备区,强迫长时间坐圆形的小凳子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如不配合被狱警拿书打脑袋,被她们扇脸踢脚,剥夺说话的权利。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黄小芬被家人从湖南女子监狱接回家。刚出狱的黄小芬身体状况很不佳,伴随膝盖痛、腰痛、脑袋痛等毛病,耳朵没有之前那么灵敏,患有高血压、腰椎劳损等疾病。

黄小芬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被永兴县社保局非法停发了退休养老金。二零二零年一月,永兴县社保局工作人员打电话威胁黄小芬的女儿,要求黄的女儿返回其母亲服刑期间的养老金,否则就要以诈骗罪起诉她。黄的女儿被迫于一月二十一日到银行贷款十万六千四百零七元一角转账给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养站。

出狱回家后,黄小芬拖着虚弱的身体一次又一次找到单位领导要求正常领取退休工资。黄小芬找了他们四、五次以后,城关医院的廖院长口头回复给黄一千元左右的生活费,原来的退休金以及福利费给取消了。过了一段时间,廖院长以医院效益不好拒绝支付黄生活费,并要黄走法律程序。

关于黄小芬遭受的迫害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湖南郴州市黄小芬被非法剥夺退休养老金》《丈夫被迫害致死 湖南郴州市黄小芬被非法判刑》等。

(责任编辑: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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