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世同堂之家主妇遭难 一个“炼”字被枉判四年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临清市法轮功学员邢爱玲及儿媳王华燕,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山东冠县法院对邢爱玲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一万元;对王华燕非法判刑一年半监外执行,罚金一万元。

邢爱玲女士,家住山东省临清市八岔路乡潘彭店村,她上有年近八十岁的公公,下有三个孙儿,大的十三岁,小的八岁。在这个四世同堂之家,邢爱玲既是儿媳,又是婆婆,是家人不可缺少的依赖。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十二点左右,潘彭店村村干部王广元、王军兴领着临清市公安局八岔路派出所高姓所长等六人闯到邢爱玲家,他们先问邢爱玲还炼不炼法轮功?邢爱玲回答说“炼”,四个警察随即扑上来,抓头发、拧胳膊,把邢爱玲按倒在地,铐上手铐,推上警车。邢爱玲的公公潘立顺扑到车前,阻止警察开车,几个警察上来强行把潘立顺老人拖开,然后开车把邢爱玲绑架走。

当天下午一点左右,八岔路派出所警察又闯到邢爱玲家,他们搬来梯子,翻墙入院,将邢爱玲的儿媳王华燕及年近八十的公公潘立顺铐上手铐,家里三个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警察撬开门锁,抢走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自家用的发电机等私人财产及现金一万多元。当晚七点,潘立顺老人被放回,邢爱玲和儿媳王华燕则被警察拉到临清宾馆囚禁。

二零二二年六月五日左右,警察将邢爱玲、王华燕婆媳转关到冠县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邢爱玲被冠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一万元;儿媳王华燕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监外执行),罚金一万元。

一个四世同堂的温馨之家,就这样被中共村官、公检法人员冷酷拆散,仅仅因为邢爱玲说了一个“炼”字。

(责任编辑:田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