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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市徐秀娟遭非法判刑七年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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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秦皇岛市北港镇法轮功学员徐秀娟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庭审,遭海港区法院、秦皇岛中级法院冤判七年,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被非法关押到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十四监区。

徐秀娟女士,五十来岁,家住秦皇岛北港镇木柞峪村,原来体弱多病,腰腿风湿、夜蒙眼,还有高血压,四处求医没什么效果,学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脾气也渐渐变得温和了。

绑架、看守所里虐待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秦皇岛市北港镇派出所所长杨勇和片警刘哲等二十来人闯入家中,还叫来搬家公司,抢劫了徐秀娟家中的大量私人财物,徐秀娟被戴上了手铐、脚镣,非法关押到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在看守所,徐秀娟被强迫吃药,狱警叫徐秀娟签字以扣药费,徐秀娟不同意。在警察胡炜等的指使下,罪犯寿琳和马家佳动手打徐秀娟,抠她,致使她手部流血。最后,在罪犯寿琳和马家佳的强制迫害下,徐秀娟在扣钱的单子上按了手印。

由于徐秀娟不配合狱警犯人的强制吃药,警察与罪犯们就给徐秀娟戴上重三十多斤的脚镣,双手也被交叉绑在大板床上,上大刑四天,吃喝拉撒都在上面,极其残忍的蹂躏折磨她,使她的身心已经承受到了极限。

有一天晚上,徐秀娟站岗值班,她心脏难受,与管号的说站不住了,这样,才同意徐秀娟休息。可是罪犯马家佳等说徐秀娟是装的,拽着徐秀娟的头往墙上撞,过后还向警察谎说徐秀娟要“自杀,撞墙”。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徐秀娟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看守所,遭狱警犯人高压酷刑折磨、人身侮辱,使徐秀娟精神、身体都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一段时间出现危险状态,高血压、贫血、心衰,血压最高达到240,看守所不得不几次送医院抢救。亲朋好友一直在找看守所和法院交涉,但是他们互相推诿,拿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当儿戏。

非法庭审、判刑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徐秀娟在海港区法院被非法开庭,法官是赵琳琳,公诉人白宝忠,法警二女一男,陪审员二人,家属等旁听的六~七人。

徐秀娟进法庭后,自己就要求脱去监号服,摘掉手铐等刑具。由于徐秀娟在看守所受到虐待,身体出现血压高、贫血、心衰等等,法官比较善意地叫徐秀娟坐着回答问题。

法庭上,辩护律师一一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指出:公诉人所谓的“证据”,都是派出所在当事人徐秀娟被带走,家中无人的时候,搜查抢走的,这是违法行为,没有现场证人和立案文书,公安警察在执法犯法。律师还说,徐秀娟信仰真善忍,没有组织,就是自由修炼,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过程中,徐秀娟身体还很虚弱,脸色苍白,她为自己做了辩护,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最后她说:“我信仰无罪,要求无条件释放”!

但是,最终海港区法院和秦皇岛中级法院还是对徐秀娟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徐秀娟被非法关押到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十四监区。

石家庄女子监狱十四监区通讯方式:
邮编:050222;电话0311-83939538;14监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55信箱“14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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