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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源佑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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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阳市62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源佑女士,被非法关押15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李源佑提起上诉,目前辩护律师已将上诉状递交给贵阳市中级法院。

李源佑女士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在贵阳市青云路向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先被非法关押在南明看守所,后又被转送到贵阳市乌当区永乐乡的“三江看守所”,同年十月一日被非法逮捕。

南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源佑的非法开庭,第一次通知的开庭时间是二零一九年六月三~七号,结果时间到了、过了,没有动静。第二次说是六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开庭。

六月十三日上午,李源佑的亲友几十人,早早就在南明区法院门前等候着,十点、十一点都没有动静,等到十二点,有消息说开庭时间要推迟到下午一点钟。

到了下午一点开庭时间,两名律师、两名旁听席上的亲人已到了庭审现场。现场警察声称:这审判庭太小,旁听席只有两个位置,而且这庭内的应用设施也出了故障要换庭。警察先领走了两名律师。旁听席上的两名亲人却被挡在庭内,几分钟后被南明区公安分局几个警察强行带出法院,劫持到南明区法院所在地的双龙公安分局办证厅的调解处。庭外非法抓人:先是将约三十名法轮功学员,一个两个、三个五个的、或是骗、或是一边一个警察架着,去了离法院不远的双龙公安分局所在地,控制起来后登记、照相、搜包,说是“上面”的指令!然后由法轮功学员居住地、即贵阳市各区公安分局以及所在派出所警察领回处置。

在法院另换的一个小审判室里所谓“开庭”。李源佑的律师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告诉世人法轮功好也没有罪,拥有法轮功资料不能作为有罪证据。期间,庭审现场没有几人,由于旁听席上的两位李源佑的亲人被抓,律师质问,出现争执,所谓“审判”过程也没按程序走,到下午三点时草草结束。

时隔四个多月,法院通知称有新“证据”(二次构陷)在十月二十五日进行补充开庭。此次开庭情况待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下旬,律师通知李源佑被非法判刑三年。李源佑不服,提起上诉。

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会、任何地方,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应该受到表彰的。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正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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