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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赵月琴遭滨海新区法院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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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赵月琴女士在二零一五年到二零一六年曾三次被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法院非法庭审,近日又再次遭到滨海新区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天津国保、塘沽公安局、杭州道派出所、特警等十多个便衣警察突然闯入赵月琴租住的房屋,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开始非法搜查、绑架,家中物品几乎被洗劫一空,整个过程被“录像”。

被抢走的物品有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二部、电子书一部,mp3一个、DVD一台、首饰、银行存折、现金等。

警察随后又抢走房门钥匙,并把赵月琴绑架到塘沽戒毒所进行迫害,半夜时强行带到医院查体,然后送到塘沽第一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

赵月琴最后被迫害得身体出现多种疾病,血压高至二百四十,到三月五日晚上放回家。

赵月琴租住的房子也被派出所强行让房主退租,赵月琴和丈夫只好临时住在儿子家。

四月三十日塘沽公安局和向阳派出所五名警察闯入她儿子家,到每个房间看一遍,并威胁说:如果你再搞那个(指炼法轮功),我们就把你送进去,二次判刑更重,你现在是被监视居住。

之后向阳派出所一直非法对她监视居住。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塘沽法院对赵月琴非法开庭,公诉人在宣读材料时结结巴巴,因证据对不上,开庭大约三十分钟就结束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对赵月琴二次非法开庭,不到十分钟因证据不足又休庭。

九月七日第三次非法开庭,不到十分钟又因证据不足休庭。这三次非法庭审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告终。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滨海新区检察院又以“两高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名变更起诉至滨海新区法院,六月五日再次非法开庭。

庭审过程中赵月琴说了修炼法轮功的益处,自身患有的多种疾病通过修炼法轮功后都好了,做好人无罪,希望他们多了解法轮功。

公诉人仍要求量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审判长说择日宣判。

赵月琴对审判长说:“希望你在无罪释放的判决书上签上你光荣的名字。”

检察员:王胜春;书记员:杨惠文;滨海新区法院电话:6527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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