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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七旬王怀富被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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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10点,在游仙区法院非法庭审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怀富。庭上审判长是马小丽,另外有两个陪审员,公诉人是任焱等5人。

王怀富因2016年12月10号在魏城区石板镇发法轮功真相台历,被魏城派出所绑架,其家属为他聘请了两位北京律师。

开庭当天,旁听席上20个座位,坐满了便衣公安、魏城镇综治办、及绵阳各居委会工作人员。

两位律师从法律与人的良知、道德,及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信仰自由等方面做了详细阐述。

律师说:假法律打压法轮功信仰,是完全非法的。我的当事人所发放的30份资料也是教人做好人,提升社会道德,介绍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并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律师指出:2000年国家颁布的十四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而在无数次的庭辩中,对于“哪个法律规定了法轮功违法,法轮功学员又究竟破坏了哪个法律法规的实施”,这两个关键问题,当庭的法官和公诉人都避而不答的两个问题,然而庭审居然强行推进。这足以说明了刑法300条的罪名属于枉法强加的错误适用,反过来也就是说不论法轮功学员有多少本法轮功著作、多少法轮功资料,都与起诉的罪名无关,我的当事人没有违法。

律师还说:我的当事人已是70多岁的高龄,应该在家安养晚年,现在却在这为了信仰真善忍、为了做一个好人,而备受磨难,在以法治国的今天怎么能允许这种非法打压的事情存在,希望你们能无条件释放王怀富。

整个场面被两位律师的辩护所震撼,整个辩护过程审判长、公诉人未打断过一次,都在静静地聆听,下面旁听席上不时有人悄悄的拍手示好和竖起大拇指称赞,表示出对律师的佩服。

公诉人也提请法官从轻处理,明真相的陪审员主动向律师合十,警察握手说:“谢谢你们,你们远道而来辛苦了。”

场外来了许多游仙区、魏城镇派出所、涪城区的公安、国保、便衣、各居委会工作人员,未能进场的法轮功学员正好利用这个机会给平时很难见面的公检法人员、居委会人员讲真相。也使很多人了解了真相。

法院当天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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