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绵阳市王怀富在拘留所遭酷刑折磨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按:四川省绵阳市魏城粮站退休职工王怀富二零一五年六月再次遭到非法抓捕和酷刑迫害

王怀富自述: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二点多钟,绵阳市经开区城南公安分局、松垭派出所、塘讯派出所参与绑架我。城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陈伟带领民警孙煜然、李思太等六、七个公安人员非法闯入我家,抄家、抢劫,并把我绑架到塘讯镇派出所非法审讯,后又转到城南公安分局,再关押到绵阳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时间是六月二十五日至七月十日)

六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拘留所民警刘波叫我和同监室的田琪到他办公室填入所询问登记录。当时,我就给他讲法轮功真相。在旁的民警蔡凡就开始骂我师父。我说:你不要骂我师父,他毕竟六十多岁了,又没惹你,你骂他干什么?无故骂人是有罪的。

蔡凡跑过来,一下把我按倒地上,用手铐把我左手反到背后,将手铐卡子按到底,立即我的手钻心的痛。他又将我的右手反到背后,也将手铐卡子按到底,剧痛难忍。他叫我站起来,我无法起身。他就抓着我的手臂往起提,钻心的剧痛使我无法站立。他就用膝盖在我背后一顶,只觉得腰椎“咔”的一声,腰部立即剧痛起来。我只好半蹲半跪靠着墙大声呻吟。约十分钟后才解开手铐。两手肿的象面包一样,手腕上留下深深的血红印,两手失去了知觉。腰椎剧痛的无法站立,攀扶着物体才能移动。身上多处伤痕,生活起居不能自理。蔡凡施暴时民警刘波、杨剑军和被拘人员田琪在场。

我遭到蔡凡酷刑的第七天,即七月三日,我按照拘留所规定,依法要求约见拘留所所长反映此事。当日值班民警张永武和刘波、蔡凡互相包庇、袒护,以种种借口刁难,阻止我见所长。然后,刘波把我叫出监室宣布所谓的纪律,包括不准讲真相等。当时我无法站立,刘波叫我坐在地上。他的话说完后,我无法起来,便叫他拉我一下,他不拉,在场的民警都不拉我,蔡凡在旁露出狰狞的奸笑。

我忍受着疼痛熬到第十四天,即七月九日半夜一点时,解不出小便,到早晨六点钟,小腹胀起一个大包,剧痛难忍。经多次报告值班民警,六点三十分钟,两个民警才开车把我送到绵阳市人民医院进行各种检查后,用尿管导出小便,医疗费四百元。

拘留所怕承担责任,当即电话通知城南公安分局,分局民警孙煜然开车把我妻子接上并叫她带上五百元钱。到拘留所后我妻子交了四百元医药费后把我接回家,才提前一天释放了我。

我带着导尿管和伤痛的身躯回到家。现在左手背仍然一直剧烈疼痛,没有知觉;右手臂疼痛,不能活动,走路、生活、起居困难,生活不能自理。

我被非法关押后,公安局也不告知家人我被关押在哪里。家人到处找我,不知我的去向。他们找到看守所,那里的民警帮忙查了说:“没在我们这里,你们去旁边拘留所看看。”当家人们到拘留所时,还是有善良的警察,他们查到我的消息说:“人在这里,拘留十五天”。当时有民警还说:“这些人真是吃多了没事干,人家都这样大岁数了,睁只眼闭只眼嘛。”当时我的家人听了这话还不知道我遭到酷刑。明真相的警察还是很多,善良的警察也多,他们已经为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我今年六十八的老人只因做个好人,却遭到绑架关押,甚至遭到蔡凡酷刑迫害。

现在全中国、全世界遭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人都在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起诉、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并将其绳之以法。在此,我奉劝蔡凡停止迫害好人,了解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为你自己和你的家人留下一个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