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敦化市法院:610不许律师辩护

更新: 2016年09月2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敦化市法院在延吉龙景法院处对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邓丽娟进行了非法庭审,参与非法庭审的有审判长周济民,审判员王翠玲,公诉人梁二胜等。

法院拒绝邓丽娟请的律师为她辩护。当邓丽娟问:“我的律师来了吗?”王翠玲谎称:“律师不给你辩护了。”在之前为此事家属曾找法官理论,“我们花那么多钱请的律师,为何不允许辩护?”法官说:“这是610的决定,我们也没办法。”

家属找到敦化市610的人,他们说“这是省里的决定,不允许北京律师介入。”结果,法官在法庭上公然说谎。

审判员问邓丽娟还炼不炼了,邓回答:“我原来是淋巴癌患者,就是炼法轮功好的。”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邓丽娟还讲述了她刚被绑架时遭到敦化巡警大队警察酷刑的过程,“当时不让我睡觉,给我坐老虎凳,往我身上浇凉水,薅掉我很多头发,新长出来的都是白头发。”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邓丽娟还说:“当时要把我送看守所时,给我检查身体,发现我得过淋巴癌,身体不合格,拒收,一个他们叫他强哥的警察,跟他们嘀咕了什么,就把我收下了。”

相关人员手机号 梁二胜:办公室:0433 6339081
手机号:17604339740;
周济民:办公室:0433 6339418;
王翠玲:手机号:17604330656。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