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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幼儿园园长景菲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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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朝阳市双塔区法轮功学员景菲于2015年7月20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追究其法律责任,还法轮功清白。

今年48岁的景菲女士是一位幼儿园园长。她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江泽民集团迫害。她曾于1999年10月29日被劳教,在马三家劳教所遭迫害。2008年8月中旬她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遭酷刑折磨和侮辱。

以下是景菲在诉状中提供的事实:

一、介绍

1995年8月,正在大学读书放暑假来我家的二弟,非常郑重的对我说:“姐,如果在这个世界上只允许我向你推荐一本书的话,就是这部李洪志老师的《转法轮》。”并详细的向我介绍了书中的开篇〈论语〉和书的具体内容,我听后顿时感到所谈的书中所阐述的思想和观点,解决了我人生中对真理,对人生真谛的追求,使我明白了人生当中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问题,我非常地激动,并在多方寻找下,借到了《转法轮》这本书,看完书后,思想有了更大的升华,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决心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

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自己道德境界升华了,修炼前不甘心大学毕业哄“孩子”(从事幼教工作),感到怀才不遇,并好高骛远,彷徨迷茫……修炼后,对照大法放下了很多执著,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中身心受益,心态阳光,待人真诚、善良、宽容了。在工作中一心一意的对孩子负责,认认真真做好工作,不图名利,针对当时幼儿教育的教育教学进行改革,并获得实质成果,获得教育界的好评,同时,在职业道德方面做表率,拒收家长送礼物、钱财,得到家长的认可(1999年7月20日上北京上访被停止工作被转化期间,很多家长找到幼儿园领导反映情况,证实我是一名优秀教师,要求让我上岗继续带班……)。学炼法轮大法后,自己把不修炼前虚假报销的自己孩子的托管费,主动还给财务。

在家庭中也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和公婆共同生活了15年,和睦相处,一次因为孩子教育问题,和公婆发生矛盾,公公迁怒于我,对我破口大骂,我守住了心性,平和宽厚的待他,事后小姑们、公婆都发自内心的佩服。

上述在大法身心受益的例子还有许多,心性、境界提高,自己觉得人生有了大法做指导,美好而幸福!

二、以下是我个人遭受的迫害

(1)1999年7月23到北京上访,上访回来后,遭到了不明真相的原单位朝阳市政府幼儿园园长兼书记孔宪富为首的领导班子的威逼、要求放弃信仰。没达到目的,又被双塔区政保科关押在朝阳市拘留所(十家子河套)15天,播放污蔑大法的喇叭,主管机关(朝阳市政府办)、单位(市政府幼儿园)的不明真相的相关人员、多位亲朋好友轮番轰炸、施压。

(2)1999年8月初去北京上访,在北京一个不知名的收容所关押了几天,期间遭到了警察的殴打、被扇耳光、打倒在地,反铐双手,硬让跪倒在地上有小半天的功夫,手腕和膝盖严重受伤,同时被不堪入耳的辱骂、恐吓。随后关押在昌平看守所20多天,被朝阳当地警察接回。

(3)1999年9月,从北京回来被关押在辽宁省朝阳市看守所(吴家洼),大约2个月、被不明真相的双塔区公安局副局长李朝光、国保大队的白文友、侯文等多次提审、转化。

(4)1999年10月29日被判劳教两年,送马三家。在马三家教养院一个多月时间,遭受每日高音喇叭播放污蔑大法的言论强制洗脑,长时间罚坐小板凳、强制转化,身心遭受巨大摧残。

(5)1999年12月中旬,突然被朝阳市双塔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从马三家押回朝阳(当时押送女警姓姜),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吴家洼)、并不久在朝阳剧院公审,政府、市委机关部分人员,我原单位(朝阳市政府幼儿园及部分职工参加),会上宣布被双塔检察院批捕。

(6)从1999年12月中旬到2000年4月13日被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期间遭到国保多次非法提审、恐吓,逼迫构陷其他修炼人,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报送检察院公诉科。在这期间被戴手铐、脚镣(丈夫接见时,见到大哭),威逼利诱加重迫害,回家期间仍不时电话骚扰,冒充大法弟子试探口风。没过几天,不明真相的双塔公安局长李朝光假意回访,丈夫让朋友陪同李朝光吃饭,半路打电话让我出席,席间李朝光逼我喝酒(大法弟子不喝酒)。

(7)1999年9月开始,单位擅自停发工资,2000年4月回家后去上班,当时朝阳市政府幼儿园不明真相的园长孔宪富逼写保证、放弃信仰,没得到配合,就不让上班。还有被非法关押期间,不明真相的会计于学坤,擅自将我孩子托费由享受内部职工价收费的待遇取消,涨至全额。

(8)2008年奥运期间,辽宁省统一部署对大法弟子迫害,跟踪、监控手机等非法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并于2月25日统一行动,大面积抓捕,我当时去马三家探望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大法弟子),也遭绑架,并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被没收手机两部、MP3、电子书,现金700元,事后前进分局刘姓警察对我妹妹说,钱让国保大队拿走了,声称钱作为去沈阳抓捕我的汽车油钱了,2月25当天抄家,并到自己开办的两所幼儿园进行非法搜查,非法抄走了护身符30张、光盘194张、退党手册1本、《明慧周刊》4份、《正见周刊》7本、传单30张。

(9)2008年8月中旬,不明真相的朝阳市看守所原所长任行军,干警王学军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把我非法秘密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被关押在八大队。当时不明真相的大队长。左晓燕,政委陈笑莲,队长孟立颖、单丹丹、王姓队长,在关押期间,遭受酷刑转化,长时间蹲在地上(脚肿的象馒头,腿不能回弯),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辱骂,写思想汇报,轮流找谈话,不让睡觉。沈阳女子监狱以我不转化为名,剥夺家属会见权。

(10)监狱利用不明真相的丈夫因无法承受迫害的痛苦,带法院人员来离婚之际,加重迫害,不明真相的狱警孟立颖左右打我耳光,不让睡觉,轮番谈话,包夹连骂带打,在双重迫害下(丈夫要求离婚,狱方迫害升级),内心极度痛苦,经常以泪洗面,每天紧锁眉头,额头两眉之间处留下了一条紧紧的竖纹,头发很快花白,连监狱所谓队长找我问为什么每天沉着脸、紧皱着眉头,被剥夺信仰的权利,何来快乐呢?活着不过行尸走肉,无生趣可言,与原来修炼时阳光、开心的精神状态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11)2011年,女子监狱又以给我减刑为名,再次逼迫写转化四书,辱骂大法师父,我不配合,也不要什么减刑,又遭到谈话、施压,并找家人来做工作,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12)在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八大队的两年半时间里,每天遭受非法搜身。不明真相的干警孟立颖侮辱式的脱光搜身(甚至来月经期间也要扒下内裤)。长期长时间超大体力的劳动(三、四十斤织毛衣的机器每天要拉上万个来回,织毛衣)。而且因为没完成所谓的劳动定量,遭受各种形式的迫害,①累积罚款数千元;②罚站;③体罚,经常在大约10月末未取暖的季节,活少的淡季坐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三四天,进行洗脑教育;④恐吓,通过电击或棒打其它在押人员,制造恐怖气氛,进行恐吓;⑤周围都写思想汇报进行精神“监视”迫害;⑥谈话汇报思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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