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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迫害至死亡边缘 舒兰市李春环女士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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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吉林省舒兰市个体经营者李春环女士,一家人因修炼法轮大法,遭到残酷迫害,丈夫和姐姐被判重刑,她本人多次被绑架、遭酷刑,几次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濒临死亡。

现年50岁的李春环女士于2015年6月29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及家人遭受严重迫害。李春环女士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李春环女士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于一九九六年开始有缘修炼法轮大法,是亿万在大法中身心受益者之一,只要真心修大法的人,普遍身体得到康健,道德得到提升。从而变成好人更好的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恐惧的岁月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嫉,违反宪法,以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在中国一意孤行,开动整个国家机器,发动了对上亿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大法被诬陷,上亿的修炼群体被打压迫害。作为身心受益者的我,要向政府说句真心话,用我自身的真实感受,实实在在的改变,告诉政府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别受谎言欺骗。

就这样,我去了舒兰信访办,接待的人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我们说了不算。我就去长春信访办,不但不接见,还强行关到武警学校看诬陷大法的电视!站出来说真话的学员却遭到毒打,然后五马分尸式地抬走!惊恐的我怎么也不敢相信执政者怎么能如此残害自己的人民?于是我决心去北京上访,向政府讲清事实真相。

同年11月,我去北京上访的途中被劫回。非法关押在舒兰看守所拘留15天。释放后直接被关进了南城街道办的洗脑班。在洗脑班里用威胁恐吓的方法强制我放弃修炼和写不上访保证。宪法上明确规定:“信访自由,言论自由。”怎么就有罪了呢!?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因不放弃修炼,非法拘禁二十八天,直到过年的头一天才放回家。

回家后才知道,丈夫被非法劳教一年。9岁的女儿战战兢兢的哭诉着:来一帮人把家里大法书和收音机、录放机、洗衣机都抢走了!看着这破碎的家,我抱住可怜的女儿痛哭。那恐惧的岁月给孩子留下的阴影,直到现在她还经常从噩梦中惊醒。就是这场迫害造成了多少像我女儿这样的孩子,在孤独、压力、恐惧中艰难的度过自己的童年!!!

非法劳教 王可非被迫害致死

由于街道派出所不断骚扰,监视居住,时不时就有人跳墙而入,吓得我母女俩整日惊恐不安,正常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2000年11月又去进京上访,到了北京信访办不但不接待,还强行把我们绑架到北京城关派出所,在那里不但不给吃喝,还不让大小便,睡在又脏又臭冰冷的水泥地上。不说姓名就遭毒打,打到说出为止。就这样连打带饿,四天我已经被折磨得不像样子了。第五天把我转到了驻京办事处,接回当地,拘留十五天后被劳教一年。

酷刑演示: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

在长春黑嘴劳教所劳教期间我受尽凌辱,那里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因不放弃信仰遭到侯大队长毒打,脸都打变形了。然后利用犯人王力,刘雪华把我关进单独的屋子迫害。两人一起打,边打边骂,手打疼了,刘雪华用铁缸子劈头盖脸的朝我头部脸部一顿乱砸,还扬言说看你头硬还是缸子硬,打的我眼冒金星,头上脸上到处都是青紫色的包。还用各种办法折磨你,长期不让睡觉,站,蹲,开飞机等方法折磨你,坚持不住就遭毒打。长达二十多天的折磨,再加犹大对我精神的摧残,整个人简直就要崩溃了,身体非常虚弱,骨瘦如柴,血压达到30—50。那里的每一天简直就是度日如年。不放弃信仰的人每天都有包夹看着,不许说话,不许随便看,连上厕所都有包夹看着。每天还要强制奴役18小时劳动,最长达到22小时。

和我关在一个小队的大法弟子王可非,就是因绝食抗议非人的奴役,被活活迫害致死。我和王可非最后一面是在走廊上,我看见她的脸青一块紫一块的,她望着我好像要说什么,包夹不让,前推后拥,然后她大声对我说:“你把我放你那的卫生纸给我拿来!”我知道她有话要和我说,急忙去拿,希望借这机会得知他要说的话,结果包夹不让我过去。第二天狱警骗我们说王可非回家了。

我回家后才知道王可非被迫害致死。这就是我亲眼见证的一个年轻的生命被活活迫害致死。我痛心至极,一个好人逝去了,一个家庭破碎了,一个母亲逝去了,一个妻子逝去了,一个女儿逝去了。这都是江泽民所犯下的滔天罪恶所致。在此我要为千千万万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写上他们的心声,法办江泽民!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

因我不放弃修炼,劳教所对我非法加期两个月零十天。2002年3月11日,我终于活着从劳教所里走出来了。

丈夫、姐姐被判重刑

回来后发现房子被强拆了,没经房主同意,诱骗年迈的老人签字,然后给了最廉价的现金。房子没了,无家可归的我,只能找被通缉,流离在外的丈夫。

2002年9月20日晚10点多吉林市昌邑分局伙同莲花派出所及国保大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破门而入,抢走贰万元现金及家里一些物品,并绑架丈夫和我及姐姐。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吓我便夺窗跳楼就跑,被楼下的人在后面追赶而掉进水沟里。10月的天气身穿毛裤灌满了水,连冻带吓,来的月经大量流血。在莲花派出所又被非法关押一宿,第二天我就从莲花派出所找机会从大门走出来了。这样,我又被非法通缉。

丈夫被非法判刑11年,姐姐被非法判刑8年,好不容易团聚的家就这样又被拆散了。我带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酷刑致我命悬一线

2003年,我在五常市又被绑架到国保大队,警察逼我说出其他人,其实我刚到五常几天,谁都不认识。他们开始动刑逼供,几个一米七八的警察围攻,恐吓:说你在这谁都不知道,打死了也白打死。我说不知道。他们就开始行刑逼供,用手打我脸头,用掌从头顶向下打就像五雷轰顶一样震得我蒙头转向,站都站不住,打累了用拖布把打我身上,硬把拖布把打折了,然后把我手反靠在椅子后面,坐在椅子上,双腿抬起来抬到和椅子一平,然后把脚脖子搁在木凳棱上,开始给我上刑,先紧手铐(据说是老虎凳),就感觉手铐往肉里勒,难忍的疼痛,接着是痛麻胀,最后没知觉了。然后一个姓孙的大个拿着木板朝我脚心使劲打,醉醺醺边打边骂,真是钻心的疼,我强忍着不让自己喊出来,最后把双脚底打的肿的厚厚的,成紫黑色,木板打折三节,紧接着在我腿上往下压,一会我就不行了,浑身疼得开始颤抖,全身出汗,呼吸困难,看我不行了才停下。当时我真是生不如死。他们打累了说晚上给我上大挂。然后都去吃饭了。我想我不能让他们害死,我得走,就从铁椅子挣脱出来,从三楼跳下去,但没走成,脚和腰都疼痛难忍,他们说我装的,一顿拳打脚踢把我拖到楼上,反吊挂在椅背上,一顿毒打,姓孙的用手把我的嘴撕坏,我的腰象断两截的疼痛,又吊起来抻,痛得我要死过去了,他们中有人说:不行了!快停!看到奄奄一息的我,他们害怕了,开始互相推卸责任,进而大骂出口,最后抄起椅子打起来。

就这样,他们把奄奄一息的我送回看守所,看守所长看我满脸是血,脚和腿都打成了紫黑色,肿得像玻璃棒子连鞋都穿不上了,人已经奄奄一息。看守所长拒收,怕我死了承担责任。警察只好把我送医院,检查结果是腰部骨折并压缩两节、脚骨骨折。然后警察又把我送回看守所,计划着准备脱手。看着打得不像样的我,同监室的犯人都哭了,说:你是好人,你一定活着出去!我们出去看你!

第九天早晨,打我的那帮人来说:快给她收拾收拾,别让来接的人看出来(受伤了),就说绝食。然后告诉我说抓错了,无罪释放,并拽着我的手在无罪释放的纸上按手印。

下午,吉林莲花派出所来车把我接走,接到吉林后发现上当了,吉林看守所拒收,接着又把我送进公安医院,检查同样结果。然后又送进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因原来和我丈夫在一起被绑架的案子没了)。说要给我判刑,我回答说我没罪,然后反问:我和我丈夫是合法夫妻,我们在一起有罪吗?

我要求无罪释放,并对无理的关押绝食抗议。他们不但不放人还对我野蛮灌食。受伤的腰和脚致使我一动不能动,动一点都疼的不行,再加上每天的野蛮灌食,用的是苞米面和浓盐水灌食,用钳子把嘴撑开,用管子插到胃里反复插,反复插,名义是灌食实际是折磨,这种痛苦没人能承受得了,灌完食人就像要死了一样!这是对生命的极大残害。

一次,所长让狱医多加盐,说不信不吃,没人能挺过去。于是狱医拿一铁缸子放水加盐烧开后凉凉,上来几人给我灌,就感觉到不是咸而是苦,进食管插的连疼带呕吐极其的痛苦,吐得满脸、头、脖子、身上都是盐水和血,灌完后就感觉自己不行了,就剩一点思维知道自己还活着,有一种东西在身体里动来动去的要离开,然后我好像睡着了不知道啥了。

当我醒来时是一片嘈杂的喊声,说:快抬出来!紧接着来一帮人把我抬出去抢救,由于绝食和身体伤残再加灌食的折磨,我渐渐地就不行了,血压和心跳都不正常了,医生说不行了,就听有人说快通知她家人来接!

我又一次从死亡线上逃了出来,已经是皮包骨的我只剩五、六十斤了。

2004年3月8日,我去派出所办身份证,舒兰南城派出所和吉林莲花派出所警察又把我绑架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我又绝食抗议,又遭到同样的迫害,直到生命垂危,绝食绝水9天才放回。

哥哥临终前说是江泽民害了他

我哥哥李庆军,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翼而飞,身心受益。哥哥是在政府工作的,在政府的强迫威逼下,我哥被迫放弃修炼,精神上遭到极大的伤害,于2003年旧病复发,医治无效于2005年去世,(才43岁)哥哥临终前对我说是江泽民害了他。

由于哥哥离世,我的母亲刘淑莲受到沉痛的打击,又加上儿女们相继被迫害(弟弟、弟妹、姐姐、姐夫、丈夫和我、哥哥、嫂子都炼法轮功),承受不住精神上的压力,于2008年离世。

丈夫被判重刑,哥哥走了,唯一能依靠的母亲也走了,没法用语言来形容我的苦!我的伤!我的痛!一桩桩,一件件,记载着多少失去亲人的伤痛,记载着多少孤儿失去父母的悲哀,记载着多少妻离子散的凄苦,记载着多少颠沛流离的艰辛!让世人记住这历史的一页吧!不要让江泽民的罪恶再延续了!停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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