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新疆五家渠市李玉兰医生控告江泽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七十二岁的新疆五家渠市医生李玉兰女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李玉兰退休前的工作单位是新疆五家渠农六师102团医院。她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多种疾病痊愈。一九九九年之后她多次被关押迫害。二零零零年她被劫持入新疆乌鲁木齐乌拉泊女子劳教所,遭电击等酷刑折磨。之后流离失所六年。二零零九年四月她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两年。

以下是李玉兰医生在诉状中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在修炼前因多种疾病缠身;慢性气管炎、哮喘、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甲状腺瘤、增生性脊柱炎和一~五腰椎骨质增生压迫坐骨神经,经常发生心力衰竭注射强心针,一走三喘不能平卧,久治不愈。原本是一个县团级医院的技术骨干,由于身体已不能胜任手术台上的工作,而被调到企业任医务所的所长。

一九九七年八月又因车祸导致左下肢膝关节粉碎性骨折,下肢难以保留。在我对生活失去信心、痛不欲生的情况下有朋友介绍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修炼了法轮功,并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特别好的人。不到三个月左膝关节所换的骨头有了新生,下肢神经也得以恢复,而且当年冬季最易发生的哮喘也没再发生过。其它所有的病也不翼而飞,同时心性和精神境界也得到提升。我变得善良、真诚、宽容了,淡泊名利、乐于助人、不占公家的一点便宜,一切为了人家着想,遇到矛盾找自己,使我的身心受益。因而使我坚定了修炼法轮功的信心。

二零零零年我退休后去妹妹家,因我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不理解,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去广场炼功时被绑架,由新疆五家渠公安和单位保卫科带回,以妨碍社会秩序被五家渠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放回,罚款三百元。

因大法蒙难好人受害,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我写信去北京信访局反应大法被冤枉的情况,途中在柳园被劫回,在乌市收容所拘留五天,罚款数字记不清了,后又被送回五家渠拘留所,以“治安管理条例二十四条”拘留十天,罚款也记不清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又写信去北京信访局反映情况时,上了信访局门前的一位男士的圈套,说让我去天安门有人接待,当我去天安门下车时不知何人在地上抛了一个小小的上面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条幅,被我捡起,将要打开时,被一个便衣警察抓住拉上了警车,并被狠狠的扇了一个耳光,从天安门当晚送进了崇文区派出所。次日送进了崇文区看守所,被关押了十四天后,八月六号由新疆五家渠派出所和我们单位纪委书记各一人乘火车把我带回新疆,直接送进了新疆乌鲁木齐乌拉泊女子劳教所,由新疆昌吉州劳动教养委员会以从事法轮功活动劳教我两年,二人来回的一切费用从我工资扣除。后停发了我的养老金和一切福利,我因不服判决,拒绝签字。

进入劳教所后,我拒绝签字转化,受到了不公正对待:罚站、强迫背监规、穿囚衣、在新疆冬天零下三十~四十度的气温下洗冷水澡、两个犯人包夹不许让法轮功学员讲话、长时间的奴役劳动、强制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录像。因我拒绝转化,一天夜晚,警察把我叫到楼下无人区脱掉鞋、袜,因怕我喊叫,放上高音喇叭,三个警察用四根电棍电击我的手脚和面颊两侧,电击时我连续摔了好几个跟头,一直电到小便失禁不能说话方才停止,当被电击时有一种活剥人皮的痛苦,当时脚、手、面部电击出了三十多个大小不等的水泡,至今面额还留有一个疤痕,后来提前一年被释放。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二零零一年八月,我被释放后十一个月,我和老伴去深圳的儿子家,二零零二年三-四月,毫无因由的又被单位多次催我回家,并扬言如再不回即派两人去深圳将我们带回来,回来的一切费用由我承担。无奈之下,五月中旬,我乘火车返回乌市,电话询问单位才知道,让我回来进洗脑班。因我怕再遭电击迫害,决定老伴一人先回五家渠,我留在乌鲁木齐市。但又怕妹妹举报,便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家门,走向了流离失所六年的艰难之路,受尽了欺凌。

在老伴回到五家渠的第二天,还没来得及收拾房子,又被一帮老伴不认识的年轻警察不说明来意就连推带拉的拉上了警车(老伴是一个非常老实本份的老公安退休科技干部),送进了五家渠610在向阳旅社办的法制学习班,被二人包夹,强制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录像,封闭式的管理四十多天放回了家。

二零零八年我又去同修家了解法轮功情况时,因他们家事先已被警察围困,当时我又和三个同修一起被抓进了水磨沟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办公室,审讯后送进了水磨沟女子看守所。次日水磨沟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办公室警察去我妹妹和女儿家搜查,拿走了一本大法书和MP3讲法录音及护身符。

二零零九年四月由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我有期徒刑两年,在此期间,五家渠公安局派一人住在昌吉儿子单位里,二十四小时跟踪监视老伴三个多月,使老伴和儿子精神受到了伤害。我在看守所,也被与犯人同样对待,精神人格、身体上同样受到了很多不公正对待。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我刑满释放后,同样被跟踪监视、监控。八月份不知何故又被农六师610、派出所、街道、社区一同撞进我家,连哄带骗的送上警车,拉到五家渠女子劳教所,说是法制学习班,二人包夹,封闭式管理,强制转化,四十多天放回了家。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又因内地我不认识的法轮功学员在街上贴真相资料怀疑与我有关,五家渠国保大队、街道、社区一伙又撞进我家,非法抄家,拿走了大法书、讲法录音和神韵新年晚会光盘,五家渠公安、国保又以“涉嫌利用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把我和老伴一起送进了五家渠看守所,家里留下一个九十多岁的痴呆老母亲无人照顾,后被弟弟接走,在我强烈据理力争的情况下,老伴被关了八天放回了家,我又被关了二十八天,逼供无果的情况下,让儿子交一万元押金以取保候审,把我带回了家。一年后押金退回,因停发养老金九年时间,家里还有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生活紧张,在我强烈要求下,五家渠610发给我部分工资和福利,但现在仍有部分工资和福利被扣押,劳教和刑期工资,该调的工资不给上调,现在还仍然经常不断来家骚扰,监控、监听和跟踪,长期使我和家人精神、经济受到伤害,老伴已成了半痴呆老人,出门都要有人陪伴。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