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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外语学院优秀教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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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七十一岁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退休教师齐秀珍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在过去十六年中,齐秀珍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人,顽疾消失了,她淡泊名利,并在教书育人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辨别善恶的能力。齐秀珍女士桃李满天下,家人及朋友均受益。在江氏集团开始迫害后,齐秀珍女士多次被骚扰、绑架、监控,及洗脑迫害。

在她的《刑事控告书》中,齐秀珍女士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修炼法轮功 顽疾消失 全家受益

我小时候就体弱多病,被男孩子骂作“瘦猴子”。长大以后,身体一直很不好,小病不算,从神经衰弱到神经官能症、从肠炎到肠结核、从便秘到肠梗阻,人瘦的只有七十八斤。因为得了癌症前期的妇科病,同事、朋友纷纷前来看望、慰问……那时,我多么希望自己不要死,多么渴望自己有个健康的身体。多年来,为了治病,中西医各种偏方都试了,因为贫血,吃了上千个红枣,为了身体健康,我练三千米长跑,打太极拳还练过各种气功。

直到一九九五年八月,我才幸运的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到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大法已经弘传全国各地,有近亿人修炼,现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炼功后,我身心受益。顽疾消失了,神奇的是弯曲的腿(罗圈腿)变直了,更年期的我又来了例假,全身心充满活力。我从得法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年了。二十年来,我再没有吃一粒药,二十年来,我一直思维敏捷,精力充沛的活跃在教学岗位上,一直到今天七十一岁了。

特别是学习了李洪志师父的著作《转法轮》等,知道了要按照宇宙的特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好人,做一个为别人而活着的好人,努力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

从教几十年,曾经在一九八八年(全军第一次评副高职时),我被评为英文副教授,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信阳陆军学院当时最年轻的有副高职的女教官,我好高兴。修炼后,对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对学生,教书更重视育人,努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辨别善恶、是非的能力。教学中,我教学生学知识,同时教学生做人。后来,被黑龙江省老科协评为正教授时,我的心很平静,看淡了名利。

修炼大法后,我遇事先找自己的不足,处处为别人着想。对周围的人更加友爱、真诚、宽容。家庭关系和睦美满,人际关系友好、祥和。而我是桃李满天下,朋友遍四方。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一人炼功,全家受益,社会受益。

例如,丈夫在外地遇到过三次大难,但都躲过了。一次夜行,从高处踩空跌下,结果没事。一次不慎掉进深坑,也没事。可怕的是,一次加工时,几千转的电锯旋转中,突然爆裂,碎片象子弹一样四射,划烂了他的大裤头,却无皮肉伤。他说,“好险啊!是李洪志师父救了我。”

还有,我和我大妹妹以前身处苦事、难事的时候,都有过轻生的念头,是李洪志师父说的“自杀有罪”的道理打消了我们的妄念,法轮功救了我们的命。

法轮功是不杀生的。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不堪一击,是江泽民的又一个罪证。

骚扰、绑架、监听企图逼我放弃信仰

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恐怖性组织——“610”办公室,这是一个在全国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的对数以万计的坚持“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份,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十六年了!十六年来血腥迫害还在继续:绑架、拘禁、逼供、非法判刑、关精神病院、施毒药迫害、强制洗脑、威逼放弃修炼、罚款、抄家、变相索要财物、开除公职、停发工资、还实行连坐他人仕途等手段。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是我人生中最最黑暗的一天,被元凶江泽民一夜之间,将我变成“另类”、“恶人”,我因此一直遭受迫害,让我的亲人们在恐惧中,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铺天盖地的谎言欺骗了善良的世人,颠倒黑白的污蔑蛊惑世人仇恨大法、仇恨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仇恨我们的师父。江泽民一手遮天,我们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七月二十日那天,我头痛欲裂,欲哭无泪,猛然吐出一个血块,胸内倒轻松了一些。我清醒了!我没有错,我坚信:我们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世界需要“真、善、忍”,中国需要“真、善、忍”。我和千百万法轮功修炼者一样无悔、无怨、无恨的坚持修炼大法到今天。

七月二十日后,在江泽民的授意指挥下,学校、居民委、派出所、公安局开始迫害我们。

哈尔滨工业大学原外语系孙姓书记找我谈话,他说省里要求写“保证书”,放弃修炼法轮功。在他死前,又跟我说,是省里的规定,要开除我出党(我已经公开声明退出中国共产党)。

接着居委会主任让我交出我自己的私有财产、正式出版发行的法轮大法的书籍。同时公安局在哈工大电话搭线、进行电话监听。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被便衣警察拖入警车,押送到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监狱、“驻京办”,然后被当地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和市“610”一人勒索了六百元,同回的另一个同事也被迫交了钱。在北京的三天时间,北京公安局像对待犯人一样对待我们:搜身、审讯、关在密室里被窃听、照相、签字。回到当地派出所,被送到看守所,因身体原因被拒收。

大约在二零零一年,我贴“真、善、忍好”的标语,被刑警大队抓住,送往看守所,因身体原因被拒收。回到刑警大队,警方向女儿要了五百元钱。第二天早上,一群警察闯入我家,他们又照相又录像的,乱翻一气,妄图把我送回监狱,后离去。

二零零九年,我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工作,六十周年“国庆”时,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派出所打电话通知我的学校,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当时正在选校督导,学校无奈,把我拿下。警察找到我的丈夫,威胁施压让他看着我。校保卫处处长带领一帮人,有穿警服的,以查防火为由,入侵我的住宅,又非法搜查。校保卫处王处长,拿了一封污蔑大法、污蔑大法师父的信让我签名。还有一群老少男女(可能是当地的各类干部)又来我家。我和这群人不认识,却被当另类对待、骚扰。

我们被剥夺了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失去了和平的修炼环境,使本人及家人长期处于担惊受怕的恐惧中,亲朋好友因害怕牵连而远离了我们,变得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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