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两次遭劳教迫害 河北省保定市田刚控告江泽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法轮功学员田刚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55岁的田刚曾于2011年5月被警察非法抓捕,毒打折磨,之后被非法劳教。此前于2005年他就曾被劫持到保定劳教所迫害。

以下是田刚自述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事实:

我有幸于1996年在原单位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看到了《法轮功》一书,以后又到保定市滨河公园接触到了法轮功的修炼群体。炼功不到半年便使自己从小就有的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严重的失眠、习惯性便秘、胆结石等疾病不治而愈,真正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喜悦,同时心胸也变得格外开朗,对家庭更加负责,对工作更加敬业,深切体会到了作为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根本,从好人做起,努力修心向善,最后达到祛病强身,道德回升,不仅对个人就是对国家和社会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以下是田刚自述遭迫害事实:

2011年5月3日下午,为了让更多的世人明白法轮功真相,我与同修一起到河北易县山区散发资料,不幸被坡仓派出所绑架。傍晚被押送到易县公安局时,当时的公安局长伸手就给了我一嘴巴,并对下面的人说:“好好修理修理他”。被关入看守所以后,三个警察和一个犯罪嫌疑人扒光我的衣服,轮番毒打,并让我下跪,我至死不从,他们四个人便把我摁倒在地上。其中一个反拧着我的胳膊踩着我的头,另一个站在我的腿上用穿了警用的皮鞋使劲地又跺又踩,打累以后另两个又把我从地上拖起,一个拿着皮带反复抽打,一个拳脚相加,一边侮辱着大法师父,一边用烟头烫着我的脸和身上……当他们打了一个多小时实在打不动时,就给我戴上手铐扎上脚镣拖进监室,然后其中一个又指挥着已经入睡了的12个犯罪嫌疑人从炕上爬起来轮番对我大打出手……第二天早饭过后,说是提审把我叫到办公室,一个说“这小子昨晚就不老实”,一个被称为副所长的二话不说上来就打,这时,我感到虽说我们修炼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也不能纵容这些恶人无休止的对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犯罪,该是制止他们的时候了。这时我乘着他们使劲反拧双臂的一刹那纵身旋转,一头朝水泥地上撞去,(请法轮功学员在任何屈辱困苦的情况下,都要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不要采取类似过激的方式,这种做法不符合大法法理。)当我瘫在地上的时候,其中一个问,要不要拿 “太师椅” ,另一个说:“算了”。当被押回监室后,我问牢头,他们说的“太师椅”是什么,牢头说:“看来你是第一次进来吧,那就是上电刑的铁椅子”,我惊讶的问:“现在的社会还有这个?”他说:“幸亏你豁出命去了,不然的话他们很有可能给你上电刑。去北京上访的一些东北法轮功被转送到这里以后,因为不配合,有的被灌辣椒水,有的被坐老虎凳,可惨了!”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第二天,当地派出所在把我接回去的路上吃了顿饭,当洗手面对镜子时我顿时惊呆了,紫黑色的眼眶和已经肿的变了形的脸活脱脱的像只大熊猫,那腿上和身上的伤就更不用说了。回到保定,和平里派出所的人便直接将我送往看守所,并说:“拘留不会超过35天”,可是一关就是整整大半年一直到上冻,后又送往劳教所继续实行转化迫害……

在此之前我就曾被非法劳教。2005年8月,我正带着清洁工在华电图书馆擦玻璃以迎接暑假开学,这时保卫处政保科长李钊带着一个穿着便衣的人叫去问话,随后又被带到北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作笔录,这时进来一个矮个子圆脸的保定610头目,他怒气冲冲的对手下的人说:“还不把他铐起来还让他这样舒舒服服的坐着!”话音刚落,几个人不由分说把我摁倒在地铐了起来,这时他又命令道:“去,拿墩布,让他跪墩布把!” 这次那几个人没动,我平静的对这个头目说:“有事说事,为什么非要采用这种非法的手段?”听我说他非法,他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地对那几个人说:“去,给他们单位打电话,砸了他的饭碗,我就不信共产党整治不了法轮功,他不下跪就劳教他!”说完,扬长而去。随后,他们便把我铐在暖气片上。第二天,他们填了一个“因扰乱社会治安,劳教一年”的单子,便把我关押进了看守所。第三天,他们把我送入劳教所。

保定劳教所二大队是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的黑窝,刚一进去因不配合,教导员刘庆勇先是用大功率的电棍电击一通,然后又把我铐在暖气管的下水管上,不能站也不能蹲只能坐在水泥地上,一铐就是一个半月。为了表示对无理打压的抗议我开始绝食,劳教所卫生院一个姓杜的警医对我采用了极其野蛮的灌食方法:他用脚踩着我的头,顺手拿过一根肮脏不堪的橡皮胶管,对着我的鼻孔噌的一下使劲捅了进去。我早就听说很多法轮功学员如冯国光、张义芹、马占梅等,就是被这个姓杜的利用这种办法故意插进肺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刘永旺也是因此遭受了极大的痛苦才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因我学过医又早有提防,就在那一瞬间顺势一咽把胶管咽到胃里才没让他得逞。灌完食后他觉得没达到目的,便把胶管胡乱的缠在我的头上,随手拿起医用铁钳子在我的鼻梁上耳朵上乱夹起来,当看到夹破了的嘴唇开始流血时,兽性的他便亢奋起来,他咬着牙卯足了全身力气使劲夹着铁钳子,鲜血顿时染红了地面…当时,二大队的大队长张占强就在一旁观看。被指派看管我的包夹是砸警车进去的,当目睹了这一切第二天嘴上就起了燎泡,他惊恐的对我说:“太可怕了,要不是亲眼看见,就是打死我也不相信江泽民、共产党对法轮功会这么狠!”

2006年的2月,华电图书馆馆长孔庆勤和办公室主任刘华到劳教所给我送来了华电的红头文件《关于解除田刚劳动合同的决定》,我对孔馆长说:“这个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款,但是被劳教在共产党的制度里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只有被法院判了刑入了监狱的才算是追究刑事责任。610的一句话怎么能置法律于不顾,而学校还要推波助澜,助纣为虐!”孔馆长无奈地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只有出去后再上诉吧”。

两次遭受劳教迫害的经历,使我见证了许许多多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的事实,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除了工人、农民、商人、老师,甚至还有公安人员、法庭庭长、空军飞行员……

秦皇岛的一名年轻法轮功学员(姓名已不记得了)胖胖的很是可爱,当被叫去问话后始终没有回来,一个星期后中午吃饭时所有的人都不准下楼去食堂,这时外面来了很多警察,经多方打听才知道:是家里来人了,但看到的只是骨灰盒。大家都很纳闷,就是把人打死了还应该有个尸体?这时外面已经有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传闻,为了不让活摘成为现实,大家轮流进行着慢性绝食(警察让包夹监视着每个人的吃饭),绝食三个月以后的我已经是皮包骨了,虽然当时承受了一些,但总算活着回来了。

解除劳教回家以后,当地的派出所和居委会每到他们认为的敏感日就会上门骚扰,其实他们各基层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他们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却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在助纣为虐。但我们只把江泽民作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江泽民才是这场迫害使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

所以,在这里我要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声张正义,惩恶扬善,顺天意,合民意,追究首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把江泽民绳之以法,押上正义的审判台,还法轮大法清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