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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绑架、洗脑、酷刑 山东农家夫妇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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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山东招远市金岭镇郭家村郭建民、郭立欣夫妇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们遭多次被绑架、关押洗脑班、遭酷刑折磨;要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六十八岁的郭立欣老人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是一九九四年三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因我以前患有胆囊炎、肾结石、腰椎盘突出、咽喉、神经衰弱等疾病。搞得我常年吃药、打针也不见好转。整天活不能干,每次犯病时折腾得我死去活来,几次想一了百了,可又舍不下幼小的孩子。丈夫也没有办法,只好带我到医院。幼小的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次孩子放学回家高兴地说:妈,你的病有救了。咱村有炼法轮功的,说治病效果很好,明天我到婶婶家学动作,来家教你。就这样我每天上炼功点听师父讲法。我的病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了。21年来,我没吃一分钱的药,还能上粉丝厂绑小把,每年收入万元多,孩子、丈夫高兴得合不上嘴。同时我的亲戚、丈夫、孩子都炼功。全国上下都成了炼功热,真是谁炼谁受益,谁炼谁得福报。法轮功真是对国家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可江泽民出于妒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把上亿的法轮功学员推到政府对立面,使上亿的法轮功修炼者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遭到严重迫害。我也是其中一个。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金岭镇政府人员冯雪梅、邵成,还有一些警察,开着警车到每个村抓捕各炼功点的辅导员,到我村来把我拽到警车戴上手铐,上车有两位女学员也戴的手铐,警察开着警车在我村转了一圈,大街上的人都看着我们三人,谁都不敢说话,好像一切全都静止,把人都吓呆了。把我们押到派出所,把全镇的辅导员全部押到。金岭镇党委书记庄作林领着全镇大大小小的头目齐上,有拿电棍打的、有用胶皮棒的、有脚踢拳打的。他们打累了让我们在40度的烈日下,让我们拔草。在烈日下加惊吓,一天也没有饭吃,我受不了,还有七十多岁的老人昏倒在烈日下。这才让我们进室内,而且还让我们看污蔑大法的录像,逼迫我们写三书,不写就打。有的同修被打的脸都出血,也不让喝水,有个老人嘴上都起泡了。

把我们关押两天又押送到各村洗脑班,逼我们天天写三书、逼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共40多天。接下来三个月内不让我们外出,也不让出门干活,出门必须得上大队办公室告假,如果不告假就来抓捕。一次,我姑妈病重我去看我姑妈在急忙中没有来得及告假,武装部的工作人员在我们大队办公室看见我坐车走了,没等我回来就在村头等上了。我刚一下车就把我抓住,非要抓我去派出所,我怎么解释也不行,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都在骂他,你们共产党是啥世道,不去抓坏人专管好人,人家家人有病都来不及告假还抓人走,你们为农民考虑过吗,我们过的日子多不容易,你们还添乱子,他一听灰溜溜的上警车跑了。洗脑班结束后,逼我们每人必须交一百元钱,作为不进京上访的保险金。那时候天天有人跟踪,天天进家骚扰,严重影响了我们家庭生活,真是度日如年哪。

进京上访:丈夫遭扒下棉衣雪地里冻

为了还大法师父的清白、还大法清白,我全家人抱着一颗善良的心给国家领导人每人写了一封劝善信,要求国家领导人给学员一个好的修炼环境。我丈夫一个人带着进京上访。可万万没想到,堂堂的国家信访办却成了抓人办。我丈夫把信往上一交,那个工作人员一看又是法轮功,把眼睛往上一歪,那个警察过来二话没说,就把丈夫拽上警车,押送到招远驻京办事处,那里已经有很多法轮功学员,丈夫的身份证被没收,而后押送到招远公安局。有各自押送得到各镇派出所。我丈夫被押送到金岭镇派出所。在哪里受尽酷刑。武装部、部长邵成拿着胶皮棍 狠狠地打我丈夫,并且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天气,给丈夫把棉衣扒下来,穿着单衣在雪地冻。丈夫实在受不了了就开始绝食。

我丈夫被抓期间,政府人员丁吉明、冯雪梅带领一帮打手到我村办公室,让治保主任郭新兴和几个委员到我家来骂骂咧咧把我带到办公室。政府人员冯雪梅和那些警察把我围成一圈,又打又骂:谁叫你丈夫去上访的。我说:“没有人叫他去的,不管你们怎么打我骂我,我都不恨你们,只要你们知道法轮功好就够了。我丈夫抱着一颗善良的心,带上全家人的心愿,给国家领导人说一声大法好,有什么不好。我们到底错在哪里。”他们才不打我了。

那时丈夫绝食已经七天了,我很着急,家里也没有那么多钱。我着急上火也没有办法。第二天,同修帮我去要人。可是因为我没带钱几次去都不让我见丈夫面,这天我和同修一块去,他们还是不让我见,我趁他们不注意就闯进关押丈夫的黑屋了。急忙中看见丈夫面黄肌瘦,就拽着丈夫往外跑,看门的小警察急了,就过来狠狠地打我,把我的嘴都打出血了。他们赶我走,我就不走,今天不让我丈夫回家我死也不回。那个小警察拖着我的腿就跑,我的棉裤被雪水和泥水都浸透了。就这样我交上500元钱才把丈夫接回家。

联名上访:丈夫被头扣铁桶铁棍殴打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法轮功学员赵金华被活活打死,只因警察问赵金华还炼不炼法轮功,赵金华说“炼”,就因为这一个“炼”字就被活活打死。

在一九九九年底,全县法轮功学员联名上访为赵金华讨公道。各乡镇的学员都签上名,当时只辛庄镇的学员还没有添名。我大姐是辛庄镇的,我和丈夫下着雪骑摩托车到姐姐家,姐姐带路,我们三人骑着一辆摩托车一块到大劳洼学法点,学法点只有十几个人,我们刚坐下,就来了两辆警车,警察手持电棍、胶皮棒,刚一进屋就喊着不许动,如果动今天就让你们死在这里,还说把鞋脱下来。就这些警察一起上我们全部带到警车上。我们在大雪天赤着脚被押到辛庄镇派出所,辛庄镇派出所有二十多个警察一拥而上,把我丈夫和三个女学员一起被警察摁在地上,头上扣上十多斤重的铁桶,拿着铁棍狠狠地毒打,他们打累了就把我丈夫一脚踢起来,让我丈夫打那三位女学员,我丈夫善良的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你们不愿打好人,我更不能无缘无故地去打好人。我和姐姐亲眼看到警察打亲人,却没有办法阻止。警察问丈夫是哪里人,说是金岭,就把我俩又押到金岭派出所。把我们关押在派出所洗澡间,那里已经关押着五个学员,里面连坐的东西也没有,洗澡间的水泥地上都结着冰,我和丈夫都赤着脚,同修各自把衣服脱下来给我们盖在脚上,因大雪的天气,同修穿的衣也很单薄,天又冷、又饿,也没有地方坐,站累了我们就在冰上坐一会,冻的实在受不了了,我们就炼功。被警察发现了,就打我们。还搜腰包,我口袋里装着我家仅有的一百四十元钱,准备给儿子下个月上高中读书的生活费钱,被警察抢去了。他们得意的说就这几个钱,还不够我们喝一杯酒钱,我找他们要,他们不给。我说作为人民警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真是不知羞耻。他们说爱上哪告就上哪告。我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听说我俩又被抓了就哭着求村委书记把我俩领回来。第二天大队派人把我俩接回家。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我和丈夫又被他们骗去金岭镇洗脑班,逼迫我们写三书,不写就送劳教,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丈夫因为劝人退党,被人诬告,被绑架到招远市玲南洗脑班迫害四十多天,不让吃饭,不让睡觉,逼迫他写三书。最后交五百元钱才放回家。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一到敏感日政府人员就到我们家骚扰,严重影响了我们正常生活。

这就是江泽民对所有的修炼者制定的所谓“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指令下,使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甚至被活体摘取器官贩卖。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至今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全国的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服从被告江泽民的命令迫害法轮大法,其行为同样触犯了中国法律。但这些政府、公安、监狱、看守所的人员只是共犯,元凶江泽民必须承担刑事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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