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长春市法院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阻挡律师辩护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十月份,长春朝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英杰、农安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亚娟非法庭审,两审判长均拒绝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到庭辩护。法轮功学员王亚娟、白云、王霆、祝薇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七年。

一、于英杰被非法庭审 审判长拒绝律师出庭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早晨六点三十分,大法弟子于英杰等四人被带至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旁听及其代理律师到庭辩护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理。从开庭到审理结束,整个过程仅用了十几分钟,完全是图形式、走过场。

庭审期间,于英杰申请要求所聘律师为其出庭辩护,遭到审判长陈晓静的制止。于英杰要求陈晓静回避,但没有被接受,陈继续庭审。于英杰向法庭提出抗议,法庭门口有一男子高喊道:“他再说,就把他的脖子勒上。”庭审亦匆匆结束……

在庭审前,陈晓静到长春第三看守所非法提审过于英杰。陈要求于英杰接受法院指派的律师进行有罪辩护,律师就可进行阅卷和出庭辩护。于英杰说:“我已经聘了律师,不需要指派。”陈说:“你自己聘的律师咋回事,我不知道,我没有收到辩护词。”

然而,律师前往朝阳区法院递交律师函,要求阅卷时,陈不予见面或在电话中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陈在电话中告知律师,按时会通知其阅卷和出庭辩护,但都是骗人的谎言。

现家属将通过各种法律渠道控告朝阳区法院庭审的非法性,同时律师将继续代理于英杰对非法的判决提出上诉。

二、王亚娟被非法庭审 律师被拒绝出庭

王亚娟,农安小和隆人,五十一岁,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被绑架。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农安县法院非法开庭,王亚娟所聘律师既没有被允许接见当事人,亦没有被允许出庭辩护。审判长是农安县法院刑庭的副庭长郭庆玺。

当天,法庭外三米处设立了警戒线。长春市公安局局长去了,庭外有六名特警把守,警车在四周围挡,不允许靠近。外界被封锁消息,没有通知家属,也未通知律师,三点半庭审结束。据农安一警察透露,可能被非法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法庭外,王亚娟的女儿用手机对庭外现场进行了拍摄。农安县公安局国保李某等三人,将其绑架至警车中,强行将手机图片删除。

农安县刑事庭副庭长:郭庆玺
电话:043183209994 13364484617

三、白云、王霆、祝薇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对大法弟子白云、王霆、祝薇三人进行了非法宣判。白云与王霆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祝薇被非法判刑三年。

非法开庭之时,因祝薇家人聘请了常人律师,其丈夫被通知参加庭审旁听,且因祝薇过去没有所谓案底,而被非法判刑三年。白云、王霆因其聘请了北京争议律师,欲做无罪辩护,而被法院剥夺了辩护权。同时也没有通知家属参加庭审旁听。

现白云家人已聘正义律师上诉。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贺维民
电话:138 43021000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陈晓静
办公电话:0431—88559278
手机:138 44197778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审判员:李洪涛
电话:0431--88559276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