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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金怡均上诉案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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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的诉讼案,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在位于柳沟河的甘肃省女子劳教所开庭。开庭前,法院一度禁止金怡均女士出庭,后在律师的正义坚持下,法院退让。

金怡均女士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在接出狱的法轮功学员邵延波后,被兰州市国保大队警察跟踪、绑架。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被非法劳教一年。金怡均提出行政复议,遭省劳教委否决。后经多次努力,由金怡均的父亲金汉光全权代表,将金怡均的诉状递至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立案。

法庭原定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在开庭前一天,辩护方律师坚持:当事人必须出庭。法院不准,律师提出理由:当事人不出庭,我为谁辩护?这不符合法律程序。法院只好退让,将开庭地址移至非法关押金怡均的劳教所——兰州柳沟河甘肃省女子劳教所举行。

法庭于六月七日上午九点多开庭,辩护律师以事实为依据,有理有据地证明金怡均女士无罪,也使在场的劳教所管教人员听到了事实真相。据悉,法官在不置一词的情况下,以上级通知开会为由,很快宣布休庭。

其实,这是一宗极简单的案件,是非曲直一目了然:金怡均女士接自己出狱的同修何罪之有?竟被兰州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甘肃省省劳教委非法劳教?

有消息透露,在中共中央政法委的主导下,各地非法劳教一位法轮功学员可得到三万元的奖赏(因层层盘剥情况不同,各地具体数目待核实)。那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有没有胆量查实这背后的黑幕呢?

尽管,现在老百姓都知道中共的公检法机构通常是沆瀣一气,但我们仍然希望,能有那么一些本性良善、秉承法治公义的司法人员,能够抵制黑势力,坚守法律,做出无愧于职责的判决。

也请记住,不管黑暗势力看起来多么气势汹汹,但最后的审判来自于神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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