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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法轮功学员张丽华被非法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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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法轮功学员张丽华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被阿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目前张丽华已提起上诉。

张丽华,女,四十八岁。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张丽华、崔长胜母子被哈尔滨国安、阿城国保大队、金城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张丽华被非法关押在哈市道里区第二看守所,崔长胜关押在阿城第一看守所。警察一直不许家人看望。

阿城区国保大队孙凤文等对张丽华非法审讯,之后把本案移送阿城区公安分局预审科郑一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日阿城区公安分局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罪名对张丽华进行刑事拘留。同年十一月五日,阿城区检察院以相同的罪名批准逮捕。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阿城区法院对张丽华非法审判,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阿城区法院对张丽华非法判刑六年。

期间,张丽华的丈夫为了救出他们母子,把家里唯一的房子租出去,用租金请律师打官司,他自己却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

张丽华已对非法判刑提起上诉,表明宪法保护公民有信仰自由,自己修炼“真、善、忍”无罪,要求法院依法无条件释放她,并按照国家赔偿法对她作出相应赔偿,保护她作为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

张丽华在上诉书中这样说:“人们都遵循善恶有报的天理,才使人类的道德维持在一定的高度。这场打压真、善、忍的政治运动,导致的结果是纵容了假、恶、斗,使人类的道德彻底崩溃,贪腐遍地,造假横行,娼妓丛生,每个人都是受害者。由此看来,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一场民族的浩劫,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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