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云南风雨十二年(四)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日】(接上文)

第七部份 酷刑实例

目录

一、派出所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案例
二、看守所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案例
三、云南省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四、云南省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五、残酷迫害残疾人案例
六、强迫堕胎残害幼小生命案例
七、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迫害案例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凡是不“转化”、不配合邪恶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虐待,常见的一般有“严管”、“集训”、被“包夹”、不得探视、不得通信、做奴役、体罚(跑步、站“军姿”、晒太阳、吹冷风、面壁、长时间不准睡觉等)、听高音刺耳的诽谤大法的录音、看录像、殴打(群体拳打脚踢、棍棒打)、高压电棒电击、竹签扎十指、睡死人床、戴固定脚镣、同时戴手铐、脚镣、吊铐、背铐、强迫堕胎、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等等迫害。

一、派出所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案例:

◇玉溪市法轮功学员薛慧丽被逼供讯案

薛慧丽,女,四十六岁,云南玉溪市法轮功学员,云南省易门县小绿汁镇矿山工人。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左右,薛惠丽正在加油站上班作报表,被易门县、玉溪市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抄完家就强行给薛惠丽戴上手铐,出家门时,她看见外面有人,就把铐着的双手举过头顶,恶人们怕恶行被世人看见,一个警察破口大骂,赶忙把她推上车绑架到绿汁镇派出所。警察王顺忠(绿汁镇六一零主任)、警察伍云龙(绿汁镇派出所)、警察杨建波(易门县公安局)等共有九个警察迫害薛惠丽:把她双手铐在一起,坐在高木凳上不让睡觉,只要她一闭眼睛就敲桌子或警告她不准闭眼睛。两个警察一个班七十二小时轮番对她审讯,要薛慧丽揭发与她有来往的法轮功学员,叫她说炼法轮功不好。还欺骗她说,只要她揭发出来就让她回单位上班。

◇鲁继英、范玉玲两位老人被捆绑在篮球架下示众侮辱案

范玉玲,女,年龄未知;鲁继英,女,年龄未知,二零零六年大年三十,两位从昆明来玉溪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鲁继英、范玉玲,被玉溪何晓沛等恶警绑架,就在大年三十的当天,恶警将这两位法轮功学员捆绑在篮球架下示众侮辱,长达六个多小时。受尽折磨后,二人分别被非法关在红塔区看守所和峨山看守所,鲁继英被非法判刑四年,范玉玲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看守所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案例:

(一)关押在看守所遭受到的折磨有:

△侮辱性搜身:脱光衣服,一丝不挂。
△没收私人物品:如鞋子,腰带、眼镜、项链、手表等私人物品。
△强行损坏私人物品:如剪掉拉链、摘掉纽扣、撬掉皮鞋内钢条等。
△“升堂”:(进看守所的“下马威”),惩罚有“打拳”(犯人轮流用拳打)、“打大理巴巴”(用塑料鞋沾水后打)、“高山流水”(冬天脱光衣服用水从头上往下慢慢的浇)、“开飞机”(头朝下,双手、背紧贴墙)、“青蛙跳”(学青蛙在地上跳)、“下潜艇”(用马桶装上粪尿,将头往里面按压)等等。
△做“苦役”:每天十多小时,苦役有“捡辣椒”( 又脏、又灰,呛的鼻涕眼泪淌,时间长了手指甲都会烂掉)、拣豆子,粘各种纸袋等。
△不配合恶警遭酷刑有:戴脚镣、手铐、扎竹签、脚踢手打等等。

(二) 迫害案例:

◇个旧市冶炼厂戴金兰在看守所遭恶警用竹签扎入手指案:

酷刑演示:竹签扎手指
酷刑演示:竹签扎手指

戴金兰,女,五十多岁,个旧市鸡街冶炼厂退休职工。因冶炼厂生产的产品有毒,故身体中毒比较深,如牙齿脱落,皮肤发黑等。自修炼大法后,诸多病症顿消,见证了大法的神奇。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在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在个旧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戴金兰由于不配合邪恶审讯,恶人用竹签戳入她双手的食指、中指,大拇指,逼她按手印,戴金兰不从,恶人就用她的脸代替手按手印,弄得她满脸都是红色印油。

◇四川籍法轮功学员陈荣华在看守所被殴打侮辱案:

陈荣华,女,八十岁,四川人,到昆明居住。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以来,陈荣华只因参加过李洪志老师的法轮功传授班,就被列为重点迫害对象。二零零一年她被公安从家里骗到派出所,从派出所骗到看守所,又从看守所骗到劳教所,半年后才得到劳教一年的通知书。陈荣华在看守所时,天天遭到同监室犯人在警察授意下的毒打,犯人一边打一边叫骂:“看你还炼法轮功!”动不动就被罚站、罚做下蹲运动,强迫用舌舔卫生间蹲坑,身上到处都被打得青紫烂肿,被送到劳教所时身上到处是伤痕。她在劳教所时,有一次只因和别人讲了几句话就被罚站了两个小时。

◇昆明法轮功学员李君萍在看守所被野蛮灌食案: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李君萍,女,五十八岁,云南省输送机械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曾被派出所强行滞留二十四小时;二零零五年被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被迫害一年六个月,被绑在死人床上强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药水,还骗家人交了二千元医药费。后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经常被罚站、罚抄监规到天亮,被“包夹” 二十四小时监视,常常被拳打脚踢威逼“转化”,长时间不准许家人探望。

◇昆明法轮功学员张如琼在看守所被戴定位脚镣酷刑迫害案:

张如琼,女,四十六岁,家住昆明市菊花里4号,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一点钟左右,被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冯军、姜眼光等一伙便衣恶警从理发店里强行绑架,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非法关押到官渡区看守所。张如琼自诉在看守所被迫害的经过:

一进看守所,警察就把我的衣服全部扒光拿走,全身从头发到脚摸了两遍,当时我正在来例假,她们才把我的内裤还给我,然后把他们的开裆裤让我穿上,对我进行羞辱、辱骂,我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没有错!”他们就叫贩毒人员用臭袜子堵我的嘴。有一天他们把我叫出去,让我坐在一个凳子上,一下就上来了几个人,强行用硬皮带把我捆绑,不知用了多少根,把我捆的呼吸都很困难,几分钟后感到全身四肢都麻木了,并失去了知觉,一直到了晚上才把皮带解开拿走。把我的头发也剪了。

随后警察又叫来几个犯人把我抬到禁闭室,给我双脚戴上了十公斤重的脚镣,并且把脚镣穿在地上的大铁环里将我的双脚固定铐起来,根本不能动,他们走时把门一关,禁闭室里一下子就臭气熏天,比农村的猪圈还臭,难闻的我只想呕吐。禁闭室只有头大的窗口,上面装有一个摄像头对着,一个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开着的灯招来的虫子满屋子到处都是,白天、晚上都被虫子、蚊子叮咬,有的大虫飞来撞在脸上都很痛,这种杀人不见血的折磨真是令人痛不欲生。

我来例假一直不干净(我在修炼之前曾因做人工流产后大流血一年零八个月不止,是修炼法轮功后好了的),他们把我带的卫生纸抢走,一点也不给我留下,经血流在裤子上,顺着腿流到脚上、地上,他们还不给我水喝,不准洗漱。由于长时间戴着固定的脚镣,脚磨肿了,皮肤磨烂了,不能穿鞋,脚趾流水、流脓,很臭,虫子爬到脚上,咬的又疼、又痒,难受极了,我就用衣服把脚连脚镣一起包上,警察在摄像头中看到后,就来骂我不准我包。

我在禁闭室好几天都不得喝水,喉咙又干又难受,我一直向他们要求要水喝,后来才给了半瓶不到的一点水,水里还冒着气泡,有很难闻的药味,我不喝,他们就叫两个犯人硬灌。我被他们灌水后,非常难受,心慌心跳,心就象要从耳朵跳出来一样,这时狱医才来量血压说:血压有点高!他们就要挟我:只要签“不炼功”,就放我出来,我不签。后来他们又说:只要我答应不在监室里炼功,就放我出去。最后我在身体难忍的痛苦中被迫签了“不在监室里炼功”的字(事后我很后悔),他们就把我从禁闭室放出,但又把我关进一般监室。

我一进监室,有几个在押的犯人看到我的样子当时就哭了,说:好好的人搞成这样,人都变形了,我们看着都心痛,要是她家人看到不知会有多心痛啊。这时有人说:不能哭,摄像头看见不得了。因为我始终没有放弃修炼法轮功,他们就想方设法的来折磨我,他们叫我洗被子,就在洗被子时,把我身上全泼湿了,使我全身冷的连骨头都痛。

由于被他们不断折磨,我整天迷迷糊糊的,说话都吃力。他们就把药放在水里要我吃,我不吃,就强迫我吃,逼着我吃,吃药后我的头越来越痛,象被大铁锤打碎了似的,头脑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此时只听有人说:快把她扶起来,快点把她扶起来,狱医来量血压了,随后又听说:血压200,我一直不敢睁眼,喉咙好象干的裂开了,老想喝水,水刚咽下,马上要解小便,小便完,就呕吐,刚吐完,又要想喝水,整个晚上就这样反反复复,也影响了监室里的人休息。后来他们把我带到医院去检查,一天做了两次心电图。他们看到我出现生命危险,后来叫家人办了所谓“取保候审”,将我接回了家。

◇云南冶金研究所周吉昌被殴打案:

周吉昌,男,七十多岁,云南冶金研究所职工。二零零一年,因表示不放弃信仰法轮功后,五华公安国保大队就将他送进五华看守所关押了三十天。在看守所周吉昌被同监羁押人员“升堂”,每天都被残酷毒打,折磨,全身多处被打得青紫疼痛,引起肢体活动障碍。

◇昆明个体户王军被殴打案: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王军,男,四十多岁,外地在昆明个体户。一九九九年对法轮功迫害开始,王军曾经多次被绑架关押在看守所,每次在看守所都遭到酷刑折磨,被同监羁押人员“升堂”、殴打。有一次在出外干苦活时,被多个羁押人员用棍棒殴打,棍棒都打断了。

三、云南省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恶性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案例:

◇何美华,女,年龄不详,云南省红河州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金平县“六一零”、公安等恶人绑架,非法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期间每天被强迫“洗脑”,做奴工,随时被“包夹”打骂,经常不准睡觉,关“小号”(禁闭),逼迫写三书等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身体日渐衰弱,以致出现生命垂危。劳教所恶警怕承担责任,叫其家人接回家后不久含冤去世。

◇陈淑秋,女,五十六岁,外地来昆明的退休工人。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陈淑秋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诬告,被绑架后送劳教,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因陈淑秋抵制“转化”,恶警就从精神上折磨她,强迫她看打人的场面。陈淑秋因此受到刺激,导致小便经常失禁,血压高达230/120mmHG.陈淑秋已经躺在床上不能动了,恶警还强逼她出工,直到后来医生看后说病情严重,怕出问题,才打电话通知其儿子。儿子来看到母亲被折磨的身体非常虚弱,就对劳教所干部说:我母亲当初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得好好的没有病,现在被你们抓来关了几个月就折磨成这个样子。劳教所恶警怕出了问题承担责任,就叫陈淑秋的儿子将她保外治疗。

陈淑秋从劳教所回家后,身体还没有恢复,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大观派出所恶警就经常到家中骚扰、恐吓,导致陈淑秋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去世。

◇杨素芬,五十二岁,个旧市鸡街火车站铁路退休职工。被个旧市“六一零”、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半,关押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杨素芬在劳教所期间在邪恶强行“洗脑”的各种高压下,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身体极度虚弱,二零零七年六月释放回家后,于十一月十一日早九时,在开远铁路医院含冤离世。

◇杨苏红,女,二十四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杨苏红是一个身高仅有1.2米、体重23公斤的肢体残疾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杨苏红被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恶警欺骗绑架至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半年的时间内,杨苏红被迫参加与正常人一样的超强的体力劳动,不允许她学法、炼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仅一个多月的时间,杨苏红即于端午节的下午含冤去世。

(二)在劳教所遭酷刑案例:

◇邝德英,女,四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一月五日被非法劳教期满,劳教所不予释放。据家人透露,邝德英在劳教所曾被姓马的大队长毒打,并威胁邝德英不准讲被打的事,还骗她只要她签字否认马大队长打过她,就放她,当邝德英受骗签完字后,不但没放她,反而将她转到别的大队。邝德英被非法超期关押了半年,直到二零零四年七月份才回家;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邝德英在昭通市巧家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后巧家公安局将邝德英非法拘留在巧家看守所,邝德英在看守所里炼功,多次遭到犯人和警察的毒打、辱骂,二零零五年五月又被非法送到昆明市强制戒毒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被包夹多次打骂,被警察扇嘴巴子。

◇王玉兰,女,云南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六月因在公交车上发大法真相资料,被恶人诬告后被绑架劳教,被送到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一大队,王玉兰不配合邪恶,坚决不“转化”。恶警就强迫她出大田(干农活),每天挖地、种菜、挖果塘、挑大粪等,从早到很晚才收工。一次张姓队长叫王玉兰去挖垃圾,王玉兰被迫光着脚去铲垃圾,再把这些垃圾用簸箕装好抬到另一个地方,这些垃圾已堆了很长时间,发出浓烈的臭味,各种虫子、蛆爬出来,爬到她的脚上,就这样干了一天。收工后也没有热水洗脚,第二天她的脚又肿又红,不能再出工,恶警就强迫她去车间剪线头。

由于王玉兰长时间坐着干活不得活动,脚一天比一天红肿,并开始流脓血,就象两个大馒头,鞋子也不能穿,只能用布条把鞋子捆在脚上,每天照常出工。后来,王玉兰的脚已经发出腥臭味,招引来很多苍蝇停在脚上。就这样每天还得出工剪线头干活十二、三个小时,经常到深夜一、二点,三、四点钟,有时要到天亮才收工,不干完活不让睡觉。

二零零三年农历新年前,在车间搞完卫生后,王玉兰和一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回到住处,她拿了几块糕点给这位法轮功学员,被大队长李瑛看见了。随后李瑛叫来几个恶警:指导员何芝秀、管教干部杨凤仙、鲁静文、马某和吸毒人员王孝粉围攻王玉兰和那位法轮功学员。她们把糕点扔在地上,诽谤大法和师父,谩骂法轮功学员。李瑛还指使王孝粉用脚踢王玉兰,差不多一小时后把王玉兰拖到监室关起来,并把她推倒在地上,又是拳打又是脚踢。当时地上有一滩水,王玉兰的裤子全湿了,恶人们不准她换裤子,不准她上厕所,随后把她反锁在房间里,不准出门。几个恶人随后又把那位法轮功学员拖到外面办公室里,她的一条新裤子都被拖破了几个洞。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早上五点钟,王玉兰坐起来发正念时被“包夹”马云发现,她大叫“不准炼功”,把其他人吵醒了。然后马云、陈芳、杜莲文等六、七个年轻力壮的吸毒人员把王玉兰按倒,杜莲文骑在她身上打,马云和陈芳按住她的头并用毛巾堵住嘴,使王玉兰喘不过气来。当时值班恶警马某已经进来站在王玉兰床前,一句话也不说,也不制止这些恶人对王玉兰下毒手。

还有一次,王玉兰起来炼功被包夹李晓东发现,李晓东骑在王玉兰身上打,打累了就用双手掐住王玉兰的脖子,使她喘不过气来。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王玉兰写了一张“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标语,用透明胶贴在一大队饭堂的墙上。被警察发现后就叫吸毒人员撕下来。大队长夏莲萍就在饭堂召开全车间的“批斗会”,叫王玉兰站起来,王玉兰说:我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罪、没有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队长夏莲萍暴跳如雷,强迫命令每个人都站起来批斗王玉兰,并宣布给王玉兰加期十五天。王玉兰就在三楼出口处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等,被夏莲萍、恶警汪静指使六、七个吸毒人员毒打王玉兰,王玉兰的衣服扣子全部被扯掉。暴徒们又把她从三楼车间拖到一楼厕所粪便最多的地方,将头按在粪坑边,强迫闻大便。

王玉兰挣扎着跑到操场上,仍然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六、七个人又把她拖到民管组,把门锁起来。王玉兰用手扳着窗子,四合院的吸毒人员受队长指使,用窗子钢窗夹她的手,疼的她大喊大叫才放开。第二天王玉兰的身上紫一块、青一块,手又红又肿,直到半个月后洗衣服手都还在疼。就这样王玉兰被恶党非法劳教迫害了二年零七十天。

(三)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恶行:

◇晋宁县古城镇村民李文波在劳教所、省一监被殴打、吊铐案:

李文波,男,四十三岁,昆明市晋宁县古城镇古城办事处古城村村民。二零零五年二月在当地讲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劳教三年,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关押期间,先后辗转四大队、三大队、一大队遭迫害。曾经遭到四大队大队长胡文昌,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四大队副大队长张开顺,一大队队长陈迎松,警察石怀林、袁向军、李武、武华祖以及恶人(包夹)王磊、黄海东、李朝雷等人酷刑折磨,导致双眼视力下降,牙齿被打掉六颗,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伤疤。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李文波刚到劳教所四大队时,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不承认强加的各种罪名,拒绝劳教所提出的任何无理要求。于是警察及包夹每天早上、中午、晚上集合点名时,就将李文波从屋子强行拖到“四合院”,当众掐他的脖子,打嘴巴,蒙嘴,把他按翻在地,用脚踢踩,还用把李文波的双脚抬起,将头往下压等等酷刑手段对他进行折磨。

二零零五年九月上旬,李文波的右脚被踩伤后红肿发炎,高烧四十点五度,血常规化验,白细胞高达二万七千,被送到医院抢救,劳教所连夜通知了他的家人,家人要求保外就医,劳教所不同意。当家人走后,包夹人员李朝雷(云南禄劝人)、黄海东(云南禄劝人)不准李文波炼功,也不准他睡觉,掐他的脖子,打嘴巴,把李文波从床上扯到地上折磨,这种折磨持续了一个星期。

酷刑演示:用胶带封嘴
酷刑演示:用胶带封嘴

李文波在食堂吃饭时经常被打的满口是鲜血。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被大队民管副主任(牢头所霸)黄海东打伤,当天他的眼睛看东西就出现了重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晚,李文波炼功时被“包夹”石怀林看见后,他就伙同其他犯人对李文波进行毒打,之后又把李文波拖到“四合院”门口,一群警察又继续对他进行拳打脚踢。李文波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和包夹就用封口胶将李文波的头和嘴封住,警察袁向军在一旁用脚踢他,并说:“死啦?你蹬蹬脚!”大队长胡文昌叫石怀林通知李文波的家人,说是他自杀了。这时李文波用舌头顶开封口胶,高喊:“胡文昌杀人!还陷害说我自杀!”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劳教所警察和恶徒又对李文波进行毒打辱骂之后把他摔在地上,拖着两只手在附近的砖场地上拖,并把李文波塞进下水道里。恶徒暴打后,用草席盖在李文波身上,并还用脚踢他的身上和头部;随后又把他拖到泥水里面,全身泡湿,再把他拖到烧砖的窑洞里用火烤。

李文波一次一次往外冲,都被恶警和恶徒们一次一次的拦截后丢进去。之后,恶徒用手推车把已不会动的李文波推到砖场晒砖的坯沟上强制坐“过山车”,然后用水把他全身冲湿,让他在砖场的坯沟上吹北风。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李文波又被警察李武和民管副主任黄海东打的满口是鲜血,被打的只能坐着睡觉不能躺下。

劳教所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带着一群打手,曾三次对李文波进行毒打,有一次李文波被打得昏了过去,当他醒过来之后,打手们又继续毒打他,裘开明还把土往李文波嘴里塞。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夜里十二点,李文波被石怀林及其他包夹犯人打的满脸是鲜血,全口牙齿松动。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李文波被恶人石怀林等人打掉三颗牙齿。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李文波被转到三大队,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转到一大队迫害。李文波还经常被拉到厕所里暴打,被恶人把痰盂往头上扣。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晋宁县公安局再次将被非法劳教回来不到一年的李文波绑架,后秘密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李文波被送到省一监八监区当天,李文波认为自己信仰真善忍没有罪拒绝穿囚服,于是监狱狱政科恶警与八监区恶警三十多人围打李文波,同时指使李寿军等四名犯人将李文波按在地上,并强行剥去他的衣服换上囚服,李文波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以示抗议,恶警就指使犯人用封口胶布将他的嘴封住,为掩盖其恶行,在外面又加戴上一个大口罩,随后把李文波拖进严管室内,用四副手铐将李文波四肢成大字状每日二十四小时(除吃饭和上厕所解开外)铐在铁栏杆上长达数月。李文波自被非法关押到省一监后,不准他与别人接触,不准与家人通信,也不准家人探视。现仍被关押在省一监八监区迫害。

◇云南省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苏昆在省第二劳教所被迫害案:

苏昆,男,四十岁左右,云南省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因给本校学生法轮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被绑架劳教三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第三大队,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又被转到一大队迫害。

由于苏昆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开始,三大队警察就指使劳教人员对他进行所谓的“严管“转化”教育”。因为苏昆不配合,他们就在生活上对他百般刁难,如:不准看书、写字、不准喝开水、不准上厕所等折磨。二零零五年一月初,苏昆为了抗议劳教所的迫害行为就喊“法轮大法好”。随后被“包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人安排二──五名吸毒者二十四小时看管)每天都当着警察的面勒住苏昆的脖子,将他扳翻在地,掌嘴、拳打脚踢。当苏昆向警察罗仲武指出这是违法行为时,他说这属于强制行为,没有违反规定。反而指使恶人汪家林、李春永、阎轲、张建忠对苏昆更加恶毒的殴打,导致苏昆两颗门牙脱落,还不准吃早点。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早上,罗仲武到农田工地查看,苏昆向其反映劳教犯人打人之事。罗不但不听解释,反而对苏昆进行推扯,于是苏昆大喊“法轮大法好”以示抗议。罗见此状,便命令劳教犯人把他拖到正在上土的拖拉机旁,强行按住并指使李绍兵、李春永使劲往他身上洒土和拳打脚踢,致使苏昆全身上下全是泥土和脚印。

二零零六年三月四日晚十点左右,三大队队长普顺元以及罗仲武等警察把苏昆喊出,并让两名劳教犯人拉上柴火前往距三队大门几百米处的“陈家大坟”,到达后,让苏昆在坟墓前保持站立姿势,并命令两名犯人监督不准他打瞌睡,要叫苏昆直到把死人喊醒才可休息。就这样苏昆在寒风中被罚站到天亮。第二天早上,又将苏昆拖到秧田里,泡在水中继续折磨。晚上又继续把苏昆拖到坟前体罚站立。罗仲武问苏昆:“白天还喊不喊“法轮大法好”?”苏昆就说:“体罚不止抗议不止!”当罗仲武和管教苏家山离开坟地后。两名犯人就开始装鬼吓唬苏昆,然后又动手猛击苏昆的后脑和前胸十多分钟。这样又折磨了一晚上后,第三天(三月六日)早上又继续将苏昆拖到秧田里泡水,不准合眼休息直到三月九日。参与迫害的警察有:普顺元、罗仲武、苏家山、何正朝;劳教人员:邓四红、李绍兵。

◇昆钢退休工人张亮在第二劳教所被殴打致骨折案:

张亮,男,五十七岁,昆明钢铁公司龙山矿区病退职工,先后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里遭受残酷迫害,大冬天张亮炼功被“包夹”从头到脚浇冷水;胸口被警察踩踏,导致胸骨突出、脚趾骨折、颈椎被打伤。

◇云南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在第二劳教所被强行灌食案:

叶保福,男,五十多岁,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与妻子杨明清、女儿叶茂因抵制非法““转化”班”离家出走被昆明盘龙区“六一零”、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非法劳教二年,妻子被劳教二年,女儿被劳教一年。叶保福在劳教所期间因不承认非法劳教而抗工,被“严管”,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零二年因抗议劳教所阻止女儿探视,干扰通信等绝食、绝水四天被单独关押,“包夹”由二人加至五人二十四小时看守,晚上睡觉由两名包夹坐在床前看守。二零零三年因劳教期满劳教所不释放,叶保福又开始绝食一个多月,绝食期间劳教所指使监狱医院强行灌食,在十多名警察围观下叶保福被三大队副大队长普顺元指使的十名吸毒人员按住四肢、头部强行灌食、强行输液折磨,致使身体一夜之间明显极度衰弱,体重明显下降,血压升高,下肢关节红肿,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因不“转化”被延期关押三个多月。

四、云南省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一)云南省女二监恶行:

目前已落实姓名的、在女二监被关押的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中,已知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他法轮功学员都不同程度的遭受过“关禁闭”、“严管”、 睡“死人床”和长期坐小凳子的酷刑折磨和虐待,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还同时被注射、投放损害中枢神经类药物等酷刑迫害。

迫害致死案例:

沈跃萍
沈跃萍

◇沈跃萍,女,四十九岁,云南省玉溪市妇幼保健站医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女二监。因为沈跃萍拒绝所谓的“转化”,从二零零六年三月份开始就被关“禁闭”,一关就是三年。整天面对的都是恶警的轮番轰炸(强迫洗脑),不堪入耳的骂人之词以及收录机里诽谤法轮功的宣传。在关禁闭期间,每天被强迫坐在光床板上十六个小时,没有站、走和想问题的自由,不得洗澡、洗衣、来例假不允许用卫生巾、还随时被“包夹”(专门看管法轮功学员的犯人)打骂或用针扎、用手拧、掐,每天强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药物,致使沈跃萍咳嗽不止八个多月,最后导致昏迷五个小时,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将她送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抢救,五月十二日她的家人突然接到监狱通知沈跃萍病危,当家人赶到医院时,沈跃萍已经是肺部穿孔,皮包骨头,奄奄一息,连睁眼、说话都非常困难。五月十三日在沈跃萍病情未得到控制的情况下监狱又强行将沈跃萍转到条件极差的劳改局医院。沈跃萍在医院的几天里,每天只给她吃一小碗米线或者一碗粥。家属送进去的八宝粥、藕粉、水果都不让吃。五月十四日在家属强烈要求下,监狱才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由家人将她接送到昆明第三医院抢救,到七月十六日晚上沈跃萍含冤离世。

王莲芝
王莲芝

◇王莲芝,女,七十二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公安绑架,二零零八年十月中旬被送到女二监。十一月二十七日,监狱电话告知其儿子,王莲芝得了精神病,可以保外就医。其儿子说:“十几天前我母亲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会得精神病,而且我母亲也没有精神病史,自炼法轮功后身体一直都很好。”警方告知由市精神病院所鉴定,并说:“你母亲不吃高血压的药就拌在饭里。”儿子怒责:“另外还拌有什么药?”警方不敢回答,当家人将体质非常虚弱、几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莲芝接回家中后不久王莲芝就含冤离世了。

史喜芝
史喜芝

◇史喜芝,女,六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女二监迫害,其先后被关押在五监区、四监区。史喜芝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左右突然去世,据知情人讲,其是在禁闭室被恶警用电棍击伤后送医院,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监狱对外称患病死亡)参与的恶警有:马丽霞(集训监区副队长)、杨欢(集训监区副队长)、丁莹(集训监区队长)、吴旭英(四监区专管法轮功的警察)、郑频、杨永芬、谢琳、景绒、孙宁爽、夏光丽、周颖等。

被“禁闭”、“严管”(坐小凳子,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迫害案例:

“禁闭”即监狱里关禁闭,是对刑事犯人出现脱逃、打架斗殴等有严重违规行为时才采用的一种惩罚手段。监狱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后,禁闭室基本上就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了。在女二监无论老小,凡是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一入监就被关“禁闭”。狭小的禁闭室只放置一张木板床,还有叫“橡皮房”的禁闭室,即四周墙上都贴着海绵、橡皮,设有监视器。俗话说:监狱是人间地狱,而禁闭室又是地狱中的地狱。一般犯人关禁闭可以在室内自由活动,而法轮功学员则每天从早上六点半至晚上十一点被强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准动,不准讲话,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若有移动,轻则辱骂,重则拳脚相加,或者电棍电击等;不准洗脸和刷牙,不准卫生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换洗衣服,每天只允许上四次厕所,更不人道的是在月经期也不准用卫生纸,有连续四个月不让换洗血迹、污渍内裤的,全身腥臭得抬起碗来都吃不下饭;每天只给一点食物,不能吃饱,每人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两件单衣、单裤,不准穿袜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内衣,只能穿一件外衣。除有电视监控外,还有两个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时看守,再加上犯人牢头的看守和禁闭室警察的巡视。

按监狱规定,一般犯人关禁闭七至十五天。但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关禁闭最少都是四个月,或逼迫写了“三书”后才放出,有的法轮功学员不写“三书”被关押一年多或直到出狱,最长的达三年多时间。

由于长期被关在黑暗、潮湿的小屋里,精神压力大,生活环境恶劣又不让搞个人卫生,不得运动,致使被关的法轮功学员发生臀部褥疮、溃烂,会阴部糜烂,有的出现肾水肿,造成血压升高、心脏受累、双下肢浮肿,关节酸痛,四肢瘫软无力等症状。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严管”(坐小凳子,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自二零零五年以后,邪恶“六一零”组织监狱到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学习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验”后,女二监使用了这一灭绝人性的邪恶方法:凡是被关禁闭后还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她们就强行叫你每天坐在一个约三十公分的小木方凳上,从早上六点半起床就开始坐到晚上十一点,这种杀人不见血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更是一种变相的酷刑,别说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就是一个健康人都很难以承受。而且晚上睡觉不准挂蚊帐,一间十七、八个人的监舍,就是不让这个法轮功学员挂蚊帐,叫蚊虫叮咬让你睡不好觉,被叮后,皮肤又痒又疼,甚至溃烂。不放弃信仰就一直这样坐下去,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坐到出狱,臀部坐烂了、裤子也坐烂了,有的血压升高、四肢浮肿,有的甚至全身浮肿,身心备受摧残。

◇徐玉珍,女,八十多岁,云南省德宏州潞西芒市人。二零零二年被绑架判刑三年,曾多次被女二监集训监区关进禁闭室迫害,导致血压升高,下肢浮肿,身体衰弱。

◇杨明清,女,五十九岁,原云南林业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被昆明盘龙“六一零”和盘龙国保大队从单位绑架后判刑三年,送进女二监的当天就被直接关进禁闭室近四个月后,又在监房被“严管”坐小凳子直到出狱,被迫害的血压增高达200/120mmHG,双下肢一直浮肿、臀部溃烂流血、耳朵听力明显下降、身体衰弱。

◇张惠芬,女,三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在女二监期间被关在禁闭室四个月,经常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殴打,四个来月都不让洗漱,月经期也不让用卫生纸,头发又脏又乱已结成饼,从禁闭室出来到其它监区的那天,她的脏样和臭味,让看见的人都恶心,光洗头就几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缪青,女,四十多岁,云南工艺美术学校教师。二零零二年九月被绑架后判刑五年,在女二监被迫害期间多次被关进禁闭室、坐小凳子一直到出狱那天,受尽了折磨,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陈艳艳,女,四十多岁,昆明理工大学后勤集团职工,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被昆明市公安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十名恶警劫持,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到女二监后由于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一直被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不得活动,身体逐渐衰弱。

◇倪美珍,女,七十七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关押到女二监,由于倪美珍不放弃信仰,都被关禁闭或坐小板凳折磨,两次都导致血压升高、肺水肿,监狱害怕出事,不得不让家人接回。

◇廖丽清,五十二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滇中电力局职工,二零零一年五月被楚雄市法院诬判三年,缓刑四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收监执行三年刑期,后有加刑期一年零六个月,在女二监期间,二零零五年因不放弃信仰被关禁闭、长期坐小凳子严管至出狱。

高压电棍电击案例: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赵飞琼,女,三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八月在石林风景区被绑架后判刑四年,劫持进女二监迫害。被警察用手铐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多个警察同时用六个不同型号的电棒电击她身体的敏感部位,脖子后面、身后、腋下、脚跟等处,一连两天。第一天电了两个小时,第二天电了近三个小时,皮肤都烧焦了,结的疤一块块的往下掉。参与迫害和在场的警察有曾觉、丁莹、谢玲、马丽霞、杨欢、郑频、孙宁爽、周颖、杨永芬等。谢玲还唆使包夹刘淑琼说:“赵飞琼不 ̄“转化”∨,你用小凳子砸死她。”刘说:“小小赵飞琼,就包在我身上。”深夜,刘用小凳子砸赵飞琼,响声太大把睡在上床的人都惊醒了,刘才停止作恶。有一次天很冷,把赵飞琼的衣服全部脱光,让她在禁闭室光着身子蹲了一天,直到晚上才给她穿上衣裤。二零零九年五月赵飞琼又被绑架判刑四年,在女二监再次被关“禁闭”,被“严管”坐小凳子迫害。

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迫害案例:

对坚持不“转化”的学员,恶警就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进行迫害,有的是直接强行注射;有的是叫监管的犯人偷偷在食物、水里投放。致使法轮功学员中枢神经受到严重损害,变得精神萎靡不振、意识淡漠、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抑郁、呆痴木讷,甚至有的神志不清,导致全身衰竭死亡。

◇万乔英(万秀英),女,约五十九岁,云南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一村居民,二零零六年万乔英再次遭邪党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关押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狱中万乔英被四个“包夹”(判死缓刑及无期徒刑的毒犯)看守不让炼功,长期被罚站、长期关“禁闭”,被关押在称做“黑洞”的小号里,她曾被绑成“大字形”强行注射不明药剂,恶警还在饭中加入不明药物,让人用勺子撬开万乔英的牙齿强行灌药。导致出现全身极度衰弱,为了害怕承担责任,监狱通知家人接回“保外就医”。被接回家的万乔英,身体极度虚弱,走路无力,直不起腰,两眼发直,脚手僵直,直挺挺的睡着或站着,时而清醒,时而不清醒,行为举止反常,万乔英至今仍未清醒,多数时间只能躺在床上,对以前所遭迫害失去记忆,生命随时处于危险之中。

◇方世敏,女,四十多岁,文山县法轮功学员,被关禁闭长达一年。警察见不能“转化”方世敏,就在她的饭里拌入损害神经的药物,致使方世敏神志不清,变得呆痴木讷。

◇张如芬,女,昆明市海口法轮功学员。被迫吃了拌有剧毒药物的饭,结果七窍流血。恶警管教看到她没有死,竟还说:“你命真大,没有死掉。”张如芬保外回家后,被威胁不允许曝光监狱的罪恶,不准接触任何法轮功学员。

◇王春兰,女,三十多岁,文山县法轮功学员。王春兰没有配合恶警的无理要求,值班恶警王丽就唆使其他犯人李彩、刘跃新、余自香等人把她按倒在地,强行注射不明药物(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由于药物的反应,导致她高烧不退,烦躁不安,精神恍惚,记忆力减退,至今她的记忆力仍然没有恢复。

◇王岚,女,五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四年关进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三次被关禁闭室,长期坐小凳子,集训监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频还指使牢头刘跃新、纳惠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犹如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婆。

(二)云南省第一监狱恶行:

◇四川籍法轮功学员方征平在曲靖监狱被恶警殴打案:

方征平,男,五十七岁,四川省在昆明打工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底到云南绥江县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被绥江县恶警绑架,后又被云南绥江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押送方征平途经云南曲靖时,恶警将方征平借押在曲靖监狱一宿。曲靖监狱的三名恶警点名时,由于方征平年纪大,耳有点背,没能及时回答,曲靖监狱的三名恶警一拥而上,一顿拳打脚踢。方征平被打倒在地又挣扎着站起来,又被打倒。然后这三名恶警用穿着皮鞋的脚向方征平的脸上、身上狠狠踩踏。方征平每站起一次,都被恶警踢倒再打,这样往复三次,直到方征平不能站立。遍体鳞伤的方征平抬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后,四十五天以后才基本能站立行走。

◇甘肃省副高级工程师包远靖在省一监遭吊铐半年案:

包远靖,男,四十岁左右,甘肃省副高级工程师。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八监区五分监区期间。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在监区长丁永中的授意下,以其出工时没有走在队列中为由(实为迫使他“转化”),分监区长吕超就将他的“用餐卡”收缴,每餐只给二两饭。当包远靖以绝食抗议这种非人道的虐待后,恶警丁永中就指使吕超给他戴上了十多公斤重的脚镣,并将他关进阴暗潮湿的严管室,并且加派了四个犯人看守。犯人吕德华还指使另一犯人冲进严管室毒打他的脸。就这样,包远靖戴着脚镣受酷刑虐待历时达两个多月。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上午,监区长丁永中到压茶车间时,因为包远靖没有叫他“警官好”,丁永忠又再次指使将包远靖关进严管室,并给他戴上一副十多公斤重的脚镣和两副手铐,二十四小时呈“十字形”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两天,在监狱某副政委的干预下才给他解开了手铐。但是一星期后,因为包远靖表示他没有错,分监区长徐颜能又根据监区长丁永中的指使,再次给包远靖加戴上一副手铐,二十四小时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历时三个多月,两次戴脚镣、手铐达半年之久。之后恶警又将他转入到“洗脑班”,由三名犯人二十四小时轮班看守,每天强行洗脑(强迫学习诬陷法轮功的文章)十多个小时,历时一年多。

◇凤庆县法轮功学员李正在省一监被长时间戴手铐案:

李正,男,三十多岁,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六年,关押在省一监四监区。因为李正从看守所一直到监狱都在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到监狱后就被数名恶警拳打脚踢,门牙被打落,全身多处被踢打致伤,到四监区后,李正仍每天坚持喊“法轮大法好!”,除遭毒打外,入监后就给他戴上手铐近一年时间,最后手铐都锈得不能打开了。

◇玉溪市高级讲师飞雪龙在省一监被迫害生命垂危案:

飞雪龙(飞学龙),男,四十岁左右,玉溪市高级讲师。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后,被非法“严管”。在严管期间一监区恶警强迫飞雪龙跪砖头,头上顶水,指使其他犯人殴打他,致使飞雪龙内脏发炎,全身浮肿,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出现垂危症状,恶人才停止殴打和各种惩罚。但监狱依然不肯放人。一监区为了逃避责任,才派监区的医生每天给飞雪龙输液治疗,对外还厚颜宣称,是“关怀”飞雪龙。

◇四川籍法轮功学员侯发勇在省一监被吊铐八十六天案:

侯发勇,男,五十多岁,四川省在昆明打工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一月,侯发勇在云南省楚雄市被恶警劫持后,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监狱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发勇向监区申请,请假给家里的亲人写封信,却被副监区长赵凡拒绝。侯发勇阐明说《监狱法》规定,法定过年假是三天,而监狱才给犯人放了两天假,还有一天属于法定休假;再者,平时犯人监舍十分拥挤,规定十三人住的监舍却住进了二十六人,所以,请假写一封家信是情理之中的事。可就是为了这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请求,副监区长赵凡不准侯发勇请假,还指使一伙犯人将侯发勇推进严管室“严管”,并且用手铐将侯发勇的双手铐在铁栏杆上,双脚又戴上铸铁脚镣,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得下脚镣,每餐只准吃二两米饭,不让吃肉类食物。这样连续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发勇体重从83公斤下降至67公斤,对侯发勇造成了严重的身心摧残。

五、残酷迫害残疾人案例:

◇昆明市佝偻残疾人杨苏红被劳教所迫害致死案:

杨苏红,女,二十四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杨苏红是一个身高仅有1.2米、体重23公斤的肢体残疾人,杨苏红从小命运坎坷,八岁开始就病魔缠身,先后患上“结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带着她四处寻医问药,走遍了昆明的大医院,一九九八年更是雪上加霜,被昆明肿瘤医院确诊为“骨癌晚期”,并说她最多只能再活几个月了。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杨苏红于一九九八年二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炼自己,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渐渐的她身上的各种病症消失了,她丢掉了十多年的药罐子,摆脱了病魔,重获生活乐趣与生命真意。曾为她诊断过的医生再见到杨苏红时,惊叹道:“想不到你还活着!”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杨苏红坚持信仰、坚持真理,多次遭到邪恶之徒的非法抄家、审讯、关押等等骚扰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杨苏红被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恶警欺骗绑架至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杨苏红坚决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坚决拒绝所谓的什么“转化”。

在劳教所半年的时间内,杨苏红被迫参加与正常人一样的超强的体力劳动,不允许她学法、炼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仅一个多月的时间,杨苏红即于端午节的下午含冤去世。

◇昆明市小儿麻痹残疾人郭伶被女二监迫害成股骨头坏死案:

郭伶,女,五十多岁,昆明市供销社职工,患有小儿麻痹症。 郭伶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女二监。期间,郭伶因“小儿麻痹后遗症”行走十分困难,但每天监狱都逼她和其他肢体正常的人一样,走很远的路去干苦役。由于郭伶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恶狱警的非人折磨,她多次被“关禁闭”,长期被“严管”。关禁闭期间,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讲话、每天只能上三次卫生间。更不人道的是,月经期恶警还不准用卫生纸。

郭伶曾绝食抗议不公对待,在五十六天的绝食期间,狱警指使犯人对她进行五花大绑,粗暴的进行野蛮灌食,使她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郭伶又被昆明市五华区“六一零”、国安劫持并被非法判刑四年,这已是郭玲多年来第三次被非法关押。在被非法关押的几年里,她不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连上厕所都跟着,不许跟别人说话,还多次被关“禁闭”,长期坐小凳子虐待。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郭伶的丈夫和女儿得到监狱通知探监,此时看到郭伶与被绑架时判若两人,身体非常消瘦,体质极度衰弱,精神状况很差,不知她承受了多少痛苦与折磨,看到此情此景,父女俩心里犹如针刺般难受。监狱才告知郭伶患了“股骨头坏死”,说是由于郭伶的“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还说郭伶患了“躁动幻想精神病”。

六、强迫堕胎残害幼小生命案例:

◇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刘枝萍在劳教所被强迫堕胎案:

刘枝萍,女,三十二岁,云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二零零零年初,因刘枝萍为法轮功讨回公道到北京上访,被楚雄州“六一零”、公安绑架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刘枝萍被送入劳教所时已怀孕。到劳教所的第二天,刘枝萍因为炼功,被一大队队长马某毒打一顿,并被罚站三天黑板,追着太阳晒,太阳晒到哪儿就叫她站哪儿,并由两名劳教人员杜艳芳、杨某“包夹”,不允许她与其他人交谈和接触法轮功学员。后又罚到大田组(做农活)干超强体力奴役──摘豆、挖土、挑大粪、抬竹竿等。 每天临睡前警察都派人来问她:“还炼法轮功吗?”刘枝萍说“炼”!她们就把她连同监舍的犯人一起罚站,不让睡觉,促使犯人受株连后把气发到她身上,辱骂她,打她。后来又改为绕四合院跑步,每晚监舍关灯后,就开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说“不炼”就可以睡一个好觉。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尽管她当时已有三个月的身孕,但仍白天劳动,晚上跑步。这样被折磨了一个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二点多的时候,刘枝萍就以炼功抗议。就被值班的尹姓恶警指使两名吸毒人员毒打她,随后又把她单独关押在一个监舍里,两只手铐在两张上下床的栏杆上成十字状。她曾经多次绝食抗议这种非人迫害。

后来劳教所知道刘枝萍怀孕后,不但没有停止对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劳教所将她强制送去医院强行打胎。第一次药物打胎失效后。二零零零年八月,当刘枝萍已有五个月的身孕,按规定可以保外就医,但由于刘枝萍坚持不“转化”,恶警再次将她强行送到医院打催产素堕胎,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毁了,刘枝萍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昆明医学院总务处职工杨小明被强迫堕胎案:

杨小明,女,三十五岁,昆明医学院后勤服务发展中心物业管理科职工(前昆明医学院总务处)。九九年七二零以后,由于杨小明表示坚持修炼法轮功,因此昆明医学院专门成立了 “专案小组”,逼迫杨小明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他们还将黑手伸向杨小明的父亲和丈夫,以停发退休工资和下岗相要挟。更卑鄙的是,他们竟逼迫杨小明七十岁的父亲跪在地上求杨小明放弃信仰。由于杨小明坚持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在得知杨小明怀孕后,恶人秦德勇竟找杨小明丈夫单位的领导施压,如果杨小明不做人流,就要开除他的邪党籍,并让他下岗。在他们的威逼下,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丈夫无奈,只好忍痛把杨小明拉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七、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迫害案例:

◇徐燕,女,年龄未知,中国有色金属昆明供销公司职工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在江氏集团的谎言欺骗和六一零、公安、单位无休止的迫害下,徐燕一时糊涂交了大法书。当她醒悟后向单位领导表示要坚修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时,单位领导许某就说她是精神病,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她到昆明盘龙国安大队想向警察讲明情况,但想不到的是国保大队长邱云昆不由她分说,就叫来三个警察强行将她送到昆明市精神病院,并强迫她丈夫交了四千元的住院费。

在精神病院,徐燕饱受非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折磨,恶人每天要对她强行打针注射药物,每次打针都有四-五个医护人员按住她的四肢,直到注射完毕,并且每天三、四次,每次一大把的灌药,灌完药后要检查口中没有药渣才离开,往往每次打针和灌药后她都会出现剧烈的恶心、呕吐,常常使她吃不了东西。由于医生每天都给她注射和服用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使她整天迷迷糊糊的昏睡。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徐燕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又被官渡区一一零巡警绑架,几个恶警上来扭住她就打,她全身被打得到处是伤痕,恶警还扣了她的自行车,随后又将她捆绑后送到曙光派出所,捆绑了二个多小时后又将她送到官渡区国保大队,她忍着伤痛向他们讲大法的真相。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她在当晚零点秘密送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关押,二月二十七日国保大队黄姓队长率二名恶警抄了她的家,抄走五本大法书籍,两套炼功音乐带及普度、济世音乐带,打坐用的坐垫一个,二本电话本等,在第二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后取保候审至今,单位还扣了徐燕近一千元的工资,并且强行叫她“下岗”。

◇张晶艳,女,四十多岁,二零零三年三月从劳教所被释放回家不久的张晶艳被单位六一零人员,副经理汪洪、指导员李朝鲜三番五次的找“谈话”,威逼她“转化”,由于她坚持信仰,单位就让其下了岗,只发生活费。丈夫在单位的高压下,请来了一些亲戚住在家里看着她,同时单位还派了几名职工二十四小时对她进行监控。为抵制单位随意侵犯人权、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二零零三年七月,张晶艳准备离家出走,单位六一零人员李朝鲜、汪洪、曹得辉等人和丈夫将她劫持,强行推进警车,把她送进了云南省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主治医师张洪喜、孟某某要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她不从,他们就强迫她服“博乐新胶囊”和一种黄色药片(药名不清),每次服药时护士都要守在旁边,直到服药后,张口检查完才肯离开。服药后,出现了昏睡、胃痛、呕吐、全身骨头疼痛、四肢麻木和情绪急躁、恐惧等症状,他们还不断的给抽血“化验”。一个月后单位领导来医院要她放弃修炼,她说:“我没病,我要回家”,他们不同意。一个多月中,在不断的强烈要求和抵制下,医院才让出了院,这次住院费花了八千多元。

丈夫在遭受一系列的牵连和打击后,精神几乎崩溃了,最终丈夫离她而去,一个本来很和睦美满的家庭硬是被这场迫害给拆散了。至今她仍然不断受到当地派出所、单位不法分子的监控和骚扰。

◇王启慧(王琪慧),女,七十多岁,云南省中医院退休主治医师。自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无故受到单位、警察的监控,每到节假日和所谓敏感日子就被单位保卫科看守起来,二零零二年不法之徒还将其骗至昆明市精神病院接受所谓的“治疗”,遭到了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

(待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