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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风雨十二年(二)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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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接上文)

第五部份 红色恐怖

目录

一、邪党迫害法轮功不断升级
二、各机构单位把迫害法轮功学员列为重中之重
三、邪党大规模办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迫害
四、邪党进行全民洗脑毒害
五、糟蹋纳税人的钱,干伤天害理的事
六、践踏宪法,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

一、邪党迫害法轮功不断升级

自邪党头目江泽民“三个月铲除法轮功”的梦想落空后,于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会见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时诬蔑法轮功,二十六日《人民日报》就刊登《法轮功就是××》的评论员文章,构陷法轮功;十月三十日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取缔××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把对法轮功迫害的法外施法不断升级,妄图铲除而后快。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中共邪教对法轮功的诽谤本身就是犯罪。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上午,邪党云南省委、省政府由政法委书记秦光荣主持,召开了各地州市领导、大专院校党委书记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共二百多人参加的会议,省委副书记王天玺代表省委书记令狐安作讲话,要求各级邪党组织“统一认识,夺取与法轮功斗争的彻底胜利”。

十一月,“六一零”召开全省“查禁取缔法轮功”的会议,贯彻所谓《决定》精神,并部署全省公安政法系统开展针对法轮功的专项斗争,将云南迫害法轮功运动不断升级。红色恐怖笼罩在云南上空,仅二零零零年四月,就有一百余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劳教,全年有数百人被绑架、一百二十人被劳教;数十人被判刑,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二、各机构单位把迫害法轮功学员列为重中之重

迫害法轮功是邪党层层布置下来的死任务,并与各官员的官位、利益挂钩,所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在云南省历年邪党工作报告和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都要把法轮功作为打击重点对象,以致从省至各地、州、市、县、乡镇都把迫害法轮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都把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其中。

昆明钢铁公司由邪党委副书记张桂生带一班专职人员专事迫害法轮功学员;滇中电业局为了看住一对法轮功学员夫妇,一年投入了十多万元专项经费。云南冶炼厂二十四小时派人看管法轮功学员;云南林业系统单位为迫害法轮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许多单位党委书记亲自带领保卫科人员充当打手。云南林业医院邪党书记李锐亲自指挥带领保卫科人员非法诬告、跟踪、监视、看守、绑架本单位法轮功学员。

昆明市北郊水泥厂,本来经济就不景气,为了执行“六一零”指示到北京押回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强行要全厂职工凑钱作押解人员的车旅费。各个单位为迫害法轮功付出的代价更是无法统计。

二零零七年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零年)》中将迫害法轮功作为一项工作内容,将这场邪恶延伸至农村乡镇。

公安部门不仅将迫害法轮功与其他刑事犯罪一样同等对待,而且每遇节假日、邪党会议、重大活动等“敏感日”期间都要进行所谓的“严打”,或者开展所谓的“专项斗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跟踪、电话监听,甚至非法抓捕、关押。

三、邪党大规模办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迫害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但是在这场迫害中,中共恶首想从思想上逼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其采用的手段既是违法的,也是残忍的。在人类近代历史上,希特勒法西斯对犹太人的扼杀非常之残忍主要是从肉体上消灭,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但“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更是从精神上、思想上、信念上彻底的剥夺人的权利,妄图强行洗脑改变人的思想,逼迫其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接受中共邪党假、恶、斗的歪理邪说。

二零零零年起,江泽民由于对法轮功强行迫害不奏效,于是用“转化”洗脑的方式妄图从精神上、人格上、人的意志上摧毁法轮功学员人性善良的本质。云南省是在精神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一)邪党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零年一月,邪党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亲自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了对法轮功学员所谓的“教育转化方案”,并做出决定“把教育转化工作作为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重点。”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邪党云南省委、省政府纠集各地、州、市邪党委、政府一把手参加全省所谓“加强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王天玺在会上叫嚣“转化工作是战胜法轮功的根本”,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证投入,建设队伍,落实政策,落实‘包保’帮教责任制”,要“管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人”。副省长梁公卿则代表云南省邪党委、省政府与各地邪党委、政府签定了“包保”责任书。云南邪党并指示成立了“教育转化帮教小组”(实属“六一零”邪恶机构打手),组成干部队伍(由公安政法有关领导组成)、专家队伍(由省委邪党校,云大、师大等教授学者组成)、骨干队伍(由“转化”者组成)。

邪党云南省委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落实“转化”、“帮教小组”,并且制定所谓“转化”细则,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法轮功学员身上。

邪党云南省委、省政府头目带头承包“转化”法轮功学员,王天玺、梁公卿、李汉柏等中共邪党云南省委、政府头头到各地、州、市督战,邪党媒声嘶力竭的鼓吹王天玺亲自向一百多人作“转化”迫害,十多次到劳教所坐镇指挥。

各地、州、市、县有一千多名干部参与“转化”迫害,从省到县、区、单位、部门领导层层承包“转化”对象,明目张胆的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权利和人身权利。

(二)、“六一零”及司法系统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强迫洗脑“转化”

二零零零年五月,云南省劳教局主管劳教系统“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六一零”成员杨兴源(云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之一,追查国际通告的对象,二零零七年末突然患病遭恶报死亡)。参与组织了云南省“专家帮教团”,对其管辖的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场所,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楚雄州禄丰县大平坝)和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昆明大板桥)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近一个月的所谓“教育转化”。

当年七月,杨兴源到北京参加全国“六一零”及司法系统迫害法轮功表彰大会期间,向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讨教了迫害法轮功的经验。回昆明后向省委副书记王天玺汇报后献策花重金请辽宁“马三家帮教团”到云南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转化。

二零零零年九月云南省政府拨专款三十万请来了邪恶的辽宁“马三家帮教团”,先后到了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和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作所谓“转化”。随后又于十一月底再次花费重金请“马三家帮教团”对当时部份没有“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迫害。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六年,云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员彭国军(“六一零”主管洗脑班的处长)与杨兴源(劳教管理局处长)组织利用劳教所部份被“转化”的人组成“省转化帮教团”,对云南省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面积洗脑转化,成为了云南用所谓“转化”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力量。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后,在云南省“六一零”副主任(代主任)陶国相和主管洗脑班的彭国军(处长)直接操控昆明市“六一零”在云南省电力干校接连非法举办了两期洗脑班,随后云南省“六一零”先后在昆明市及多个地州、市、县举办了多个、数期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学习班”)。洗脑班由省“六一零”彭国军直接操控和指挥,参与的主要骨干有:黄应玲(女,“六一零”成员)、蔡朝东(云南省演讲协会会长)、郑维川(云南大学教授)、张某(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组成的“专家组”和由邪悟的人组成的所谓“帮教团”。具体由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国保警察出面绑架,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书记、保卫科长或派人“包夹”、出经费,联合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臭名昭著的洗脑班有:“云南省电力干校洗脑班”(二期)、“昆明航天疗养院洗脑班”(四期)、“官渡区三永度假村洗脑班”(二期)、“昆明市鑫安宾馆洗脑班”、“昆明市盘龙区松茂水库洗脑班”、“红河个旧市茶山果站洗脑班”、“红河个旧市白云山庄洗脑班”、“红河开远市植物园洗脑班”,“红河弥勒县六郎洞发电厂洗脑班”,“红河建水县民兵基地洗脑班”(二期)、“曲靖聊廊山度假村洗脑班”、另外在玉溪市(二期)、文山州(二期)、宣威县(一期)也办了洗脑班。

全省各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强迫洗脑,各地、州、市、县“六一零”也从上至下纷纷效仿举办“洗脑转化班”。全省有上千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进行非法“洗脑”,将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率”列为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指标,并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另外对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进行所谓强行“转化”洗脑,从精神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云南电网公司内定:所属系统单位,如有法轮功学员,给二个月“转化”时间,不写保证放弃修炼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下属单位云南电力学校、红河供电局(原名个旧供电局)各有四名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单位书面通知:已违反单位《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员工奖惩管理标准》新增加的条款。

(三)洗脑班惨无人道的洗脑手段:

剥夺人身自由。每个学员至少由两名“包夹”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看守着,上厕所也跟着,不准与别人交谈,不准私自活动,从精神意志上折磨,企图迫使其就范;

强迫听、看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的录像、报刊、书籍;听“专家”宣讲、强迫写心得体会,进行所谓揭批、诽谤大法,扭曲人性,企图摧毁修炼人的正信;

利用邪悟者灌输歪理邪说,用伪善的言行迷惑法轮功学员,误导其“转化”,放弃正法修炼;

邪恶人员轮番做所谓“思想工作”,不让休息,不准睡觉,强迫“转化”;

利用亲情,包括家人哭闹、威逼离婚等逼迫放弃修炼;

以扣发工资、退休金、开除工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威胁开除家人工职、影响子女入学、参军、工作的权利等等,强逼“转化”。

最后一招就是:表态“不炼”就放人回家;否则,“炼”就劳教。

对在劳教所和监狱坚定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采用“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罚站”、“罚跑”、“戴镣铐”、“电击”、“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药物”、“做苦役”、“不准接见”、“不准通信”、“不准购物”、“延长劳教期”等等卑劣的手段加重迫害。

(四)迫害案例

◇谢宏宇,男,二十二岁,云南省思茅地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抚乡新塘村人,安徽中国科技大学学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谢宏宇三次到北京上访,遭到校方“六一零”和当地公安的迫害,安徽省委领导亲自找他谈话,强迫要其放弃法轮功,由于谢宏宇坚持自己的信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国科技大学以其坚持修炼法轮功为由,强迫其父亲将他带回云南家乡。

谢宏宇回到云南家乡后,遭到从省、地区、县、乡、村各级“六一零”和公安的监控、骚扰,墨江县和新抚乡还成立所谓“帮教小组”,建立了领导包保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新抚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多次找谢宏宇“谈话”,施加压力,采用车轮战术,围攻强迫他放弃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墨江县国保大队又非法从谢宏宇家中抄走了《转法轮》、《法轮大法义解》、《法轮佛法 大圆满法》等大法书籍和《法轮功》手抄本、讲法录音带、音乐带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谢宏宇还被绑架到昆明参加省“六一零”办的洗脑班。

自从到昆明参加洗脑班回墨江后,他精神受到很大刺激,精神恍惚,不法人员以“精神障碍”强制他住院“治疗”。在他住院期间,“六一零”也不放过对他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云南省所谓的“演讲团”到思茅地区时,还专门到医院对他洗脑,强迫他放弃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谢宏宇出院后,由于继续受到各种压力,特别是其亲人由于受江氏集团欺世谎言所蒙骗,对谢宏宇坚持修炼法轮功极力反对和阻挠,使他精神再次受到刺激,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车撞死、含冤而去。但是邪党却利用媒体大肆煽动、造谣,称谢宏宇是修炼法轮功导致精神错乱自杀身亡,企图嫁祸诬陷法轮功,在国内外造成极坏的影响。

◇张警心,女,四十八岁,原在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分行营业部信贷管理处工作。张警心于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两次被绑架到昆明市五华区洗脑班强迫所谓“转化”,由于张警心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期间又被从劳教所劫持到昆明市五华区洗脑班强迫“转化”洗脑,在洗脑班期间遭受各种非人折磨。以下是张警心自诉被迫害的经过:

二零零五年中秋节前,劳教所一大队夏副队长以出去散散心为名,将我骗到昆明市鑫安会务中心野蛮进行人身摧残迫害。到了鑫安会务中心的一幢特别的楼房,楼房中布满了保安,真个是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我在鑫安会务中心住的房间,只开过两次窗子。一次是让我听一个人“转化”后他们的鼓掌声。另一次是一位男同修拒不“转化”,恶警大声的宣读对他的逮捕令,让我看到他戴着手铐被恶警押着离开。然后窗子和窗帘就又都拉上了。

几天后由于我不“转化”,我住的这个房间就被贴满了极其恐怖的、血迹飞溅的、死人惨死时的画报。恐惧笼罩了整个房间。当晚我便将这些画报撕去了大部份。第二天的一大早即遭到三个女人(一个姓王、另一个不知道姓什么、一个劳教所警察张云萍)惨无人道的身心摧残。她们拿来了许多张打印好的师父的照片,一本信签纸,将笔用透明胶带纸绑在我的右手上,将我夹在一张椅子和桌子之间坐着,一个按住我的头,一个扭住我的左手,另一个强拉着我的右手在师父的法像上乱涂乱画,嘴里说着极其肮脏下流、污辱、猥亵的话。之后,她们又拿来信签纸,以同样的方式强拉着我的手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写完一张,又写一张,累了她们就休息一会接着再干。再把写好的贴到墙上,贴得满墙都是。趁她们吃饭时,我将墙上贴的都撕去了。姓王的扬言撕去一张罚写二百张。迫害法轮功已经到了发泄私愤、手段令人发指的地步。

姓王的还揪住我的头发,企图再次把师父的法像塞在我的脚下、屁股下,我顺势坐在了地上,姓王的厉声说,你相不相信,我从地上将你拎起来再摔在地上你的脊椎骨就得断。我闭着眼不听她们的叫骂,姓王的就说要拿胶带来把我的眼皮贴在脑门上。这样的迫害连续了三天(从早上到晚上十二点左右)。我绝食绝水抵制迫害。之后我找到云南省政法委的处长邵志敏(音),当我向他揭露这惨无人道的迫害时,他若无其事的看着我青一块紫一块的胳膊和手,假惺惺的问我,她们打你了吗?之后对我说,你有精神病吗?如果你家里人同意,我们就送你到精神病院。

我没有被他们“转化”,于二零零五年中秋节后回到云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为避免此事在劳教学员中曝光,劳教所把我关在了三大队的一个监室里约半年之久,房间门上的玻璃都用报纸糊住。我的手腕被她们迫害得两三个月都还疼痛不止。

(五)人性的扭曲

云南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的方法被殃视、《人民日报》、中殃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等邪党中央及地方主要喉舌媒体进行了大肆报道,将邪恶的精神迫害输出到省外和国外。据《云南日报》的造谣报道称:云南与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法轮功学员转化率达百分之九十九,高于全国的百分之九十八,受到了胡锦涛、李岚清的表扬。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由云南省邪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省公安厅、民政厅、人事厅、省“六一零”办公室联合召开迫害法轮功表现突出的表彰大会,被表彰的先进集体三十个,先进个人一百一十名。省委副书记孙淦(继王天玺主管“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头目,追查国际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代表省委讲话,大肆诬陷法轮功,吹嘘云南“与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已经转化”。省“六一零”主任盛云富在还进一步部署迫害法轮功。

被表彰的省一监二监区、省一监七监区、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分别荣立三等功,五名警察荣立三等功;省第一监狱二监区、省第二女子监狱一监区等七个监区获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十五名干警获先进个人称号,从中可以看到:把虐待法轮功学员,强迫“洗脑”侵犯公民信仰自由,使用酷刑进行所谓“转化”,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当作英雄,这充份体现出中共邪党“假、恶、斗”的邪恶本质。

由于中共的邪恶洗脑,有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了修炼,有的被“转化”邪悟后混同于常人。在当今的道德下滑中随波逐流,配合邪党干着伤天害理的坏事;有的又被疾病缠身痛不欲生;有的被“转化”后在精神和良知的煎熬中被病魔夺去了生命。

酷刑演示:窒息灌食、电棍电击、上大挂、死人床、注射不明药物、毒打、强行按手印
酷刑演示:窒息灌食、电棍电击、上大挂、死人床、注射不明药物、毒打、强行按手印

而部份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撤职、不得当医生、不得当老师、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军籍、学籍,被长期监控、抄家、绑架、关押、劳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在劳教所、监狱,坚持法轮功真善忍信仰、拒绝所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遭到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戴镣铐、睡死人床、注射不明药物等酷刑折磨,以及不准娱乐、不准与人交谈、不准探视的限制,逼迫看不愿意看、不愿意听的东西,进行精神摧残折磨。

四、邪党进行全民洗脑毒害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中共邪教利用其喉舌媒体和政治打手,竭力抹黑诽谤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开始,《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东陆时报》、《昆明日报》、《滇池晨报》、《云南老年报》、《云南法制报》、《云南信息报》、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昆明广播电台等,以及各地、州、市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上百种党媒开足马力对法轮功开始了轮番大肆轰炸、造谣、诽谤、不断造假栽赃,污蔑法轮功,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和政治化宣传,以达到迫害法轮功,用欺世谎言毒害广大民众的目地。

《云南日报》还专门开辟“管窥世事”、“龙门漫谈”和“夺取揭批取缔法轮功斗争彻底胜利”等专栏,署名为杨润、季风、李鉴钊、李翔昌、辛宏、郑明、艾正、云奇、郑洲、黄昌炎、徐征、王志、王亚军等御用文人不断撰文诬陷、诽谤法轮功。

《云南日报》记者李绍明、孙翠芳、杨诚和滇池晨报记者苏忠编撰了大量假新闻和谣言,尤其他们撰写的长篇通讯“众志成城反××”、“春风唤得迷雁归”、“突破最后的堡垒”等诬蔑文章,对云南迫害法轮功起到了煽动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零零一年初,江氏集团为了挑起和愚弄普通民众对法轮功的更大仇恨,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事件”,之后,云南省各级中共邪党党、政、工、青、妇、各种协会、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部门等纷纷组织全民搞所谓的“声讨”,发起什么百万人签名活动,层层搞揭批,人人要表态。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云南所谓宗教界召开揭批法轮功的座谈会,座谈会上云南省佛教协会秘书长陆绍明宣读了“云南省佛教协会致全省佛教界的公开信”,号召佛教信徒要“积极投入与法轮功的斗争”;座谈会上,云南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圆通寺方丈淳法,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纳广用、马忠,云南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圆通寺监院法师崇化,云南省天主教两会神甫刘燕超,云南省基督教两会总干事玖玮,云南道协筹备组袁志兑道长、罗雄道长等人也在座谈会上发言恶毒攻击、大肆污蔑法轮功,并且誓言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中共邪党把黑手伸向宗教界,毒害了广大宗教人士。

云南省学联还向全省大中专学生发出“倡议”,煽动学生仇恨法轮功。省交通学院召开了誓师大会,昆明理工大学、西南林学院开学第一天就强迫师生签名,各地大、中、小学校也强逼学生签名,甚至威吓学生,“不签名就开除”,把黑手直接伸向青少年,媒体还报道幼儿园的小朋友也在声讨法轮功,直至近年的暑假学生作业中还要每个学生写一篇批判法轮功的作文。二零一零年云南小学六年级学生的“思想品德”和中学课本中还编有江氏集团一手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事件”,还在欺骗毒害青少年。二零一零年“六一”期间,云南昆明中、小学校又制作攻击法轮功的“宣传展板”毒害青少年,从小就灌输中共党文化斗争哲学的毒素,从小就教唆如何仇恨别人。

云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员彭国军、杨兴源利诱劳教所部份“转化”者和原云南大学马列教研室教授苏升乾、云南省演讲协会会长蔡朝东等政治打手组成“巡回演讲团”,在云南十一个地、州、市、县共演讲了六十二场,对六万三千人进行洗脑毒害,省电视台、电台、报纸和一些地区电视台、电台、报纸都进行大肆宣扬报道,“巡回演讲团”还将邪恶播散到一些省市,蛊惑不明真相的民众,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所到之处无不伴随着严重的迫害。

“六一零”妄图以分化、瓦解法轮功学员而达到铲除法轮功的目地。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非典”爆发前,昆明市“六一零”在北门街居委会内由“转化”的人作骨干,建起了全国唯一的“转化”基地模式,搞欺骗宣传,进行特务活动,监视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省“六一零”又利用一些“转化”者,如由邪悟的原昆明辅导站副站长徐太原、辅导员黎昆平带头签名,推出全国唯一“倡议成立反××协会”的《倡议书》,徐太原还担任了云南省“反××协会”的副会长(会长是中科院院士黄润乾)。“反××协会”刚成立就于三月二十二日在昆明市正义路搞所谓万人签名活动,省科协主席苏君红、副主席徐济民积极参与,胁迫民众仇恨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中共云南邪党还编辑出版了利诱邪悟人员和御用文人撰写的攻击、诽谤法轮功,毒害民众的多册文章汇编丛书。

二零零四年五月,中共云南邪党“六一零”授权给昆明市五华区“六一零”,编印了攻击、诽谤法轮功,毒害民众的“小册子”。

二零零一年中共云南邪党又将《反对××,崇尚文明》大型展览引向云南,先后在全省十六个地州的一百多个县、市(区)巡回展出。昆明市教育局把参观展览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精心组织观看,还抽调了昆明大学、昆明师专的部份大学生承担讲解工作。昆明展出十五天,涉及受害单位三千二百多个,人数近三十万人次;大理白族自治州全州受害六十多万人次;全省被毒害民众达八百万人次。更恶毒的是《云南日报》还编造了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研和镇幼儿园大班的女孩和婷,在留言簿上画了一幅图画,说她渴望彻底铲除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开始,中共云南邪党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六一零”、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科协、省反××协会等又举办了诬陷法轮功的《反对××,崇尚文明》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不良反响。约八百万人次参观展览,数千篇文章参加征文比赛,二十多万人参加了知识竞赛。几千篇稿件大部份都是欺骗学生所写的。其中,云南昆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就安排了二百名上班职工参赛。

思茅地区把此次知识竞赛作为接受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在全区印制了十万份试卷发到各县、乡。怒江栗僳族自治州仅泸水和兰坪两县就安排二千八百多名干部学生做答卷。全省被毒害参与的人员达二十万人。

更恶毒的是邪党还在全省开展所谓“杜绝××进我家活动”,使无数家庭被邪党洗脑迫害。以此同时云南文艺界也参与了对法轮功的所谓“揭批”,并编排了大量攻击、诽谤、丑化法轮功的文艺节目到各地、厂矿、农村、劳教所、监狱演出,毒害民众,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云南省科协还主办了针对法轮功的“边疆万里行科普大篷车”,先后到丽江、大理、思茅等七个地、州、市,把黑手伸向全省各地各族普通百姓,欺骗毒害边疆各少数民族,将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推向各行各业,各个民族,使云南数千万人受到欺骗和毒害。

由于这场迫害是针对信仰宇宙特性真善忍大法的迫害,所以彻底摧毁、泯灭了人的道德良知。导致社会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社会矛盾突出,各种刑事犯罪率剧增。

有不少青少年因受到毒害而仇视法轮功,善恶好坏不分,有的学生甚至诬告教他积德行善做好人的老师。如某技校老师、法轮功学员苏昆,昆明进修学校老师、法轮功学员江玉留就因为给学生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碟被学生诬告而被绑架劳教。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法轮功学员邰惠,女,四十岁,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在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对小学生讲述法轮功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被绑架后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昆明法轮功学员郭玲娜向两个利用课余时间出来打零工的大学生赠送“美国纽约神韵艺术团联欢晚会光碟”,祝福他们吉祥,反被为得到几百元举报费的学生诬告,被西山国保公安绑架、抄家和判刑三年。两个学生以致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丧失了人的道德良知,从而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五、糟蹋纳税人的钱 干伤天害理的事

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不择手段,不讲法律,也不吝啬挥霍纳税人的钱财的。江氏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耗去国民收入的四分之一。云南本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省份,还有数百万人处于贫困线上,当时面对云南锡业公司、东川铜矿、200号等大型国营企业濒临破产,退休工人工资都难以保障;大部份希望小学、乡村学校校舍危房建筑得不到改善;数十万下岗工人亟待再就业;广大民众医疗、教育、住房急需解决;省长李嘉廷等党内高官的腐败;吸毒、贩毒,艾滋病、性病等漫延;青少年刑事犯罪增加等等社会问题。中共各级政府对此麻木不仁,却不惜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迫害法轮功。

迫害法轮功初期云南省政府一次就拨出四百万元作为“转化”启动专项经费。

据“六一零”人员、警察称:为绑架原昆明法轮功辅导站站长王岚等“转化”,警察不惜花费二百万元的巨资动用地面卫星跟踪系统,寻找为抵制洗脑班而离家出走的王岚等人;

为追捕昆明三十中教师杨雪梅等三名抵制洗脑班离家出走的法轮功学员,花费了三十多万元;

为追捕抗议被警察和单位长期非法看守住宅、监视、跟踪和骚扰,抵制洗脑班而离家出走的原省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一家三口花费了二十多万元;并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设路卡企图进行拦阻。

为追捕被建水县“六一零”、公安迫害致死的原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离家出走的妻子王伽月花费了十多万元。

为了追捕流离失所的原昆明钢铁公司某厂副厂长毛丹心花费了四十万元。

不法官员每逢节假日和一些所谓的敏感日子,都要逼迫各单位抽调大量人力、物力,花费巨资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监控、跟踪、盯梢,拦截信件、监听电话。许多“六一零”成员、警察、单位领导借追找法轮功学员之机,利用公款携带家属到处游山玩水,以办洗脑班的名义到度假村大吃大喝,挥霍纳税人的血汗钱。

二零零三年五月,昆明市东川法轮功学员王娟娟,到西双版纳看望姐姐返回途中被县警察绑架扣押,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政保大队去了三男一女和一名家属,在西双版纳游玩了五天花费了上万元。

昆明市聂姓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三月被强迫参加官渡区“六一零”办的三永度假村洗脑班,洗脑班人员大吃大喝(大部份是“六一零”、警察及他们的亲朋好友),年终村上公布账目时,因村上送了两名法轮功学员去洗脑班,被强行摊派了六千元费用。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真相,全省增加上万巡防保安;把所谓防范法轮功学员列为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的特等任务,列为考核单位领导政绩“一票否决”的标准。

六、践踏宪法 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后,云南法轮功学员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信仰基本权利,向各级政府部门讲清法轮功的真相,还法轮功清白,还大法师父清白,不断的到北京,到省政府、市政府上访,出来证实大法,遭到了邪党的残酷迫害,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据云南省“六一零”副主任(代主任)陶国相在一次迫害法轮功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开承认,迫害开始至二零零零年四月,云南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的有二十六名,公开炼功的共有三十六起四百三十六人。其实云南到北京上访的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近百人。几年来云南有上千名法轮功学员因为上访,讲法轮功的真相而遭到绑架、关押、劳教、判刑迫害。

(一)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被迫害案例:

云南法轮功学员依法到北京上访被迫害致死案例:

◇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到北京上访被关押迫害致死案:

孔庆黄
孔庆黄

孔庆黄,男,一九六六年生,大学毕业,经济师,国家公务员,曾任副县长秘书多年,一九九五年起任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孔庆黄到北京天安门为大法鸣冤,六月二十八日回建水被公安绑架后,被再次关押在建水县看守所,一进看守所孔庆黄就以绝食来抗议邪恶迫害,十多天后,恶警开始野蛮强行灌食、灌盐水,导致孔庆黄喉管血管破裂出血,八月二十五日出现生命危险,恶警才将其送入建水县人民医院,并将他四肢捆绑在床上进行灌食、“治疗”,九月三日受尽恶人折磨的孔庆黄在建水县人民医院被活活迫害致死。

◇云南昆明铁路局教师王星到北京上访被迫害致死案:

王星
王星

王星,女,三十岁,云南昆明铁路局教师。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面对邪恶之徒对大法、对师父的恶意中伤,看到法轮功学员无辜被抓、被抄家、被关押,王星满怀着对政府的信任感,二零零零年五月左右独自一人到北京上访,遭北京警察绑架后送到云南省驻京办事处关押,昆明铁路局公安处和单位接通知后到北京带人,一行数人非法押送王星乘火车回昆明,当火车在北京至石家庄运行途中,王星为了摆脱邪恶迫害,利用上厕所的时机从窗户跳车时不幸身亡。昆明铁路公安和单位为了推脱罪责,统一口径造谣说:王星是因为夫妻之间不和跳车自杀的。

◇云南法轮功学员依法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刑案例:

刘忠,男,四十多岁,一九九九年十月与女朋友到北京上访时被绑架后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

黄贵平,男,重庆人。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从玉溪进京上访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

◇云南省玉溪市十三名学员到北京上访被警察暴力殴打迫害案例:

云南省玉溪市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北京上访期间遭到警察殴打、绑架、关押,被公安带回云南后又被非法关押、劳教。

邓智旭,女,三十一岁,云南省玉溪春和镇刘总旗的村民。以下是邓智旭自诉: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为到北京上访,反映大法好,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我和其他同修一行十三人几经辗转,十月九日到了北京,因得知信访办已经变成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抓人办。于是我们一起在北京天安门打出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随即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有便衣和警察来扯我们的横幅。

就在我被一个警察扯住头发往回拖时,我看到一个一米八左右的、又高又壮的男警察正挥起一根棒子打向一同去的同修牛玉琼的姐姐牛转琼。牛转琼已经六十多岁了,随着棒子落下,两声巨响,她便仰面倒在地上,当时就晕过去了。我们被恶警绑架后被天安门派出所送到房山拘留所,再转到周口店派出所。在那里,我两天内没吃上一粒饭,没喝上一口水,且不允许去上厕所。那几天我正来例假,血把裤子弄脏了,恶警也不让我上厕所。在这期间,我好几次遭到了恶警的暴打:用脚踢、打耳光、用力推搡撞墙等等。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我们被玉溪红塔公安分局的恶警朱家勇和春和镇政府的徐燕绑架回玉溪,随后我与同去北京上访的牛玉琼、沈跃萍等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女子劳教所迫害。

云南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案例:

昆钢钢铁公司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全部被绑架关押。有十二名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至三年。

◇欧志明,男,五十九岁,昆明钢铁公司职工。欧志明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四日早上八时到北京上访证实大法,在天安门的纪念碑前做了一个炼功的动作不到十秒,就被旁边的警察绑到了前门派出所(后来的天安门分局),两天后的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被领回昆钢保卫处(即昆钢公安分局,现在的罗白分局)。十二月八日晚送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关押。在这五十多个小时的时间里,不给他睡觉,多名警察轮番逼供。被关押四十八天后被非法送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

◇向华强,女,七十多岁,昆明钢铁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访,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回昆明后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向华强又于二零零五年到安宁八街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随后被判缓刑三年。

◇毛丹心,男,四十多岁,昆钢华云公司职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后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毛丹心与王岚、左立新、赵咏梅、赵晨宇、田云波、李君平、高虹、孙云集等在假期时一起去西藏旅游。七月下旬,路经西藏波蜜县时被当地的恶警采用暴力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后判刑一年六个月,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零零七年毛丹心出狱后因讲真相再次被绑架走脱,现流离失所在外。

◇马长生,男,四十多岁,昆明钢铁公司龙山矿职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回昆明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施云,男,四十多岁,昆明钢铁公司龙山矿职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回昆明后非法劳教一年。随后又被第二次绑架劳教二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胡浦东,男,三十多岁,昆明钢铁公司职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回昆明后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王天学,女,五十岁,昆明钢铁公司机修厂职工。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回昆明后关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随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二零零二年十月在昆明新村农贸市场又再次被绑架,关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随后又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王云,男,三十六岁,原昆钢警察后为昆明交警支队警察。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访后被劫持回昆明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禄丰县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至二零零一年九月释放回家。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被云南省景洪市公安局绑架,关押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王云被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期间,由于他收集监狱强迫犯人做奴活的情况被犯人诬告,警察就要王云交出所收集到的材料,王云拒绝交出,警察指使五名犯人将王云扭倒在地强行搜身,随后五名狱警围着王云拳打脚踢十多分钟,鼻子、嘴、脸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处软组织被打伤,瘀血、肿胀,打后关进小号一个星期。

◇朱小玉,女,四十多岁,安宁市大黄磷厂职工。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访后被劫持回昆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仝德华,男,四十多岁,安宁市大黄磷厂职工;吴承志(吴成志),男,四十岁左右,昆明钢铁公司龙山矿警察。俩人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访后被劫持回昆明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艾中华,男,四十多岁,安宁市大黄磷厂职工。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访后被劫持回昆明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二零零三年又再次被绑架劳教二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张旭,男,五十六岁,昆钢上厂矿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劳教。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在昆明发真相资料被迫害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张旭在向世人讲真相时,被尾随跟踪的恶警绑架、抄家、关押,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家中老父在恶警抄家时受惊吓,至今卧病在床。

◇李有桃,女,昆明钢铁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访,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找旅馆时被北京大栅栏派出所绑架,后被云南驻京办以替她找旅馆为名骗到驻京办地下室关押了三天,被勒索了七百元所谓的伙食费。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昆钢公安分局带回,并逼迫李有桃承担带她回来人员的飞机票近一万元。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李有桃被劫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一个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带回昆钢监视居住一个星期,看守人员吃住费用全由李有桃支付(因李有桃已经停发工资,丈夫退养根本无法支付,单位支付了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李有桃被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下午,数名警察在毫无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到李有桃家中非法抄家并录像。第二天将李有桃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二十天。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李有桃因给别人说了句:“真善忍好!”被昆明市无量派出所非法关押了近三十个小时,勒索罚款二百元。

◇王伽月,女,三十多岁,建水县机关幼儿园教师,孔庆黄的妻子。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刚从监狱回来不久的丈夫孔庆黄到北京上访后,她目睹了丈夫为坚持修炼大法做好人被迫害的事实后,毅然走入大法修炼。丈夫孔庆黄被迫害致死后。为了伸冤,二零零零年末,王伽月跳墙摆脱了监视,到了北京,二零零一年一月上访回到昆明后,被昆明国安抓捕,非法劳教二年,送昆明大板桥云南女子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回单位后,因单位不予安排工作,被迫辞职。在王伽月被追捕、迫害期间,邪恶不断向王伽月单位要钱总计近十万元,使单位领导、职工加深了对大法的误解,从而加重了迫害。

◇杨芳,女,四十二岁,建水县临安镇韩家人。在上海市一台资企业工作。二零零零年六月回建水讲真相,并与部份建水法轮功学员一起到北京为大法鸣冤,回来时在昆明被绑架,送昆明大板桥云南女子劳教所劳教二年。出狱后,一直坚持讲真相,二零零五年农历新年回建水探亲时,被建水恶警绑架,送往上海,被上海恶人非法劳教一年半,非法关押于上海青浦劳教所迫害。

◇马玲,女,五十多岁,云南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晚,马玲在坐车去北京途中到曲靖时被昆明市公安局劫持回昆明,非法将她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九天,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刘枝萍,女,三十二岁,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职工。二零零零年初因为法轮功讨回公道到北京上访,被楚雄州“六一零”、公安绑架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朱兰,女,四十九岁,云南省楚雄市金鹿中学语文教师,楚雄市辅导站站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抄家、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被楚雄市法院判刑三年,扣去两年多工资。回来后不让担任教师工作。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六年,并被单位开除工职,被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遭迫害。

◇施绍伟、蔡淑芬夫妇: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后,施绍伟被劳教二年半,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蔡淑芬劳教二年,被关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付德华,男,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半,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又名:云南省禄丰县新风学校)。

◇刘枝凤,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王萍,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黄萍,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四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涂思茹,女,六十多岁,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半,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二零零九年一月,因写真相标语被非法判刑三年,现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迫害。

◇代乐,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到云南省女二监。

◇白龙军,男,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罚款四千元,非法劳教二年半,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普志明、沈跃萍夫妇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为法轮功到北京上访而被非法劳教三年。

◇唐蕊,女,楚雄辅导站副站长,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半,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八日又被绑架,非法判刑二年,并被开除工职。

◇朱丽君,女,云南省重机厂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二月到北京上访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送到北京的一个派出所,后被送回了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二零零零年七月,再次在天安门被绑架,在北京地下室被关四天后被送回昆明,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四十多天后就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李转凤,女,云南省火电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给公司保安值班人员送了两张真相资料,被诬告,遭单位停发退休养老金非统筹部份以及生活补贴、工龄补贴一年。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劳教三年,停发全部生活养老金,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张文航,女三十多岁,云南省质量检验中心职工(后被单位非法开除工职)。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到云南省委上访,被五华公安分局绑架到五华看守所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在信访处被非法扣留身份证,同时通知警察将张文航送到云南省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两天,然后由昆明市五华分局警察将她带回昆明,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拘留一个月,后被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送往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劳教三年。

◇叶林,男,年龄不详,昆明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叶林等三人(另外二名姓名不清)到北京上访被绑架送昆明后被非法劳教,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王凤琼,女,四十七岁,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二零零零年六月中旬到北京上访,为大法鸣冤,回来后被绑架非法劳教二年,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云南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案例:

◇曲靖市及宣威、会泽等县约二十余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零年师父生日前后到北京上访,被单位发现后在火车上中途被截回并非法关押。

◇周锡钢,男,四十多岁,昆明钢铁公司龙山矿职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回昆明后在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

◇易马力,女,五十四岁,昆明钢铁公司职工。二零零零年准备到北京上访,还没有出发在家里就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里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关押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史文英,女,六十六岁,昆明钢铁公司一中教师。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访后被劫持回昆明随后被强迫到昆明洗脑班强行洗脑。

◇郑友益,男,七十多岁,昆明钢铁公司职工医院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访时被绑架,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非法带回昆明后,遭非法关押。

◇江润麟,女,三十二岁,云南省建水县人。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她母亲朱德超上京为大法鸣冤回来被建水邪党人员绑入狱中迫害的情况下,毅然上京上访,为大法申冤,在北京被恶警绑架,被建水恶警劫持回建水后,非法关押在建水看守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法轮功学员江润麟被绑架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至九月中旬放回。母女俩出来后,移居昆明市,因坚修大法讲真相,江润麟于二零零一年一月(过年前两天)因上街讲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区分局恶警绑架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电脑等财物,被非法劳教二年。朱德超于二零零二年被建水恶警开车到四川省荣昌县老家绑架,劳教二年。母女俩被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江润麟与母亲朱德超、父亲江昆一起被昆明恶警绑架、抄家,江润麟被判刑三年,朱德超被判刑六年,江昆被判刑一年半。

◇杨鸾英,女,六十多岁,建水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六月与儿子刘月(二十多岁,建水县财政局职工)到北京上访为大法鸣冤,母子俩在北京被建水恶警绑架回建水关押至八月中旬,被送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直到九月份才放出,但是仍然被非法监视居住。

杨鸾英二零零二年八月因向世人讲真相,再次被绑架、抄家,随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田云波,女,三十四岁,建水县人,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小学教师。二零零零年七月上旬田云波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建水县“六一零”、公安和绿春县公安、教育局有关人员到北京的一个地方驻京办事处的地下室将田云波带回绿春县看守所关押。

◇妙扬华,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一个月。

◇徐丽娟,女,年龄不详,楚雄统计局公务员,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上访,被劫回后关押五十多天。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关在云南省女二监,同时被单位开除工职。

◇任本惠,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半,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闫培春,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又被非法劳教二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董国兆、廖丽清夫妻: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后,单位(云南省滇中电业局)私设监狱,在楚雄紫溪山关押二人,隔绝外界联系半年多。二零零一年二人因发放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二人已达退休年龄却被单位开除工职。二零零四年夫妻俩先后被绑架。董国兆被判刑三年,廖丽清被判四年,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回来,同年十月二十八日,二人在武定又被绑架,关押在武定县看守所。

◇马桂华,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罚款九千九百元,每月从退休工资中扣除。

◇张国芬,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又被非法劳教二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李秀芳,女,年龄不详,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

◇王美玲(母)、洪艺钊母女,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一年因拒绝参加洗脑班而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其中王美玲被延期八个月。洪艺钊被学校开除工职。

◇邝德英,女,年龄未知,云南省昭通巧家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二月份,因为参加法会被绑架,邝德英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个多月。二零零零年七月份,去北京上访,在半路被劫回,因当时怀孕在身,看守所拒收。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邝德英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邝德英在昭通市巧家发真相资料,被人恶意构陷,后巧家公安局将邝德英非法拘留在巧家看守所。邝德英在看守所里炼功,多次遭到犯人和警察的毒打、辱骂。二零零五年五月,又非法送到昆明市强制戒毒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被包夹多次打骂,被警察扇嘴巴子。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晚上十一点多,邝德英在昆明市江岸小区再次被绑架,关在巧家小沙坝拘留所。一个叫胡庭州的副所长强迫邝德英按手印,邝德英不配合,恶警胡庭州猛打邝德英耳光,用竹竿打,用脚踢,还恶毒的骂大法,骂大法师父。直到二零零九年三月止,依然被非法关押在昭通市巧家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巧家县邪党法院对邝德英非法秘密判刑四年,现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赵晨宇,女,四十六岁,原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一级教师,研究生毕业。

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途经贵州六盘水被劫持,被非法关押三十天。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与王岚、孙云集、左立新、赵咏梅、田云波、李君平、高虹、毛丹心等在假期时一起去西藏旅游。路经西藏波蜜县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张永琼,女,六十二岁,昆明市官渡区龙泉镇羊肠小村8号农民。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上午去云南省政府合法上访,被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从昆明出发到北京上访,七月十七日到石家庄被警察绑架到昆明驻京办事处关押在地下室三天,回昆明后就被官渡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四十五天。

◇赵朴英,女,五十九岁,昆明市官渡区龙泉镇羊肠小村村民。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上午去云南省政府上访,被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从昆明出发到北京上访,七月十七日到石家庄被警察绑架到昆明驻京办事处关押在地下室三天,回昆明后就被官渡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迫害三十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被龙泉派出所警察张小波、杨林波绑架到云南省电力干部学校洗脑班强行洗脑十五天。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昆明市盘龙区国保大队李金昌带了一伙人从家里将赵朴英绑架到云波派出所,被非法劳教,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邓辉,男,三十六岁,建水县人。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上午去云南省政府合法上访,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绑架到凉亭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被非法带到云南省驻京办关押两天后,由昆明市五华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杨晨等到北京带回,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一个月。二零零一年七月在昆明市宝善大酒店打工期间,被昆明市南强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盘龙区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后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后被延期八个月。二零零四年七月在云南省建水县的家中,被建水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到建水县武装部民兵基地软禁洗脑三天。二零零四年九月在云南省建水县家中,被建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舒云超、彭连益、六一零办李国义、建水县岔科镇副镇长卢旭辉、岔科镇派出所所长张聪文等绑架,并直接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又被延期八个月。

昆明六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到云南省委上访被迫害案: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昆明六十四名法轮功学员依法到云南省委上访,向省委有关领导讲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还法轮功清白,还李洪志师父清白,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进到信访室后,还未得陈述意见,就全部被昆明市公安抓捕,进行非法审讯、录像、拍照等人格侮辱,然后又分别由各区国安将人拉到各个公安分局,最后全部都送进了看守所或拘留所。随后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

◇佘仁澍,女,七十岁左右,云南省文联从事民族、宗教文化研究的老教授。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旧疾复发,生命垂危而“保外就医’。

◇周炯,男,三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

◇王树兰,女,七十多岁,昆明市五华区印刷厂退休工人。被非法劳教三年。

◇龙华鲜,女,五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

(二)在学法、炼功时被绑架迫害案例:

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开始后,云南法轮功学员为了向世人讲明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许多学员纷纷走出来证实大法,炼功、学法、切磋交流,但是却遭到公安警察的绑架、关押,有的甚至被非法劳教。

◇昆明东川区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被绑架案:二零零零年二月,昆明东川区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走出来集体炼功,证实大法,被公安绑架了十多人。唐继武,男,六十多岁,被绑架后遭非法劳教。

◇玉溪地区通海县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被绑架案:二零零零年通海县有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走出来炼功,遭到了当地公安的迫害,十多名被非法关押,多名被非法劳教。

◇曲靖市一些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被绑架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曲靖市一些法轮功学员只因在外公开炼功、坚持不写“保证书”而被非法拘押,有的辅导员被非法抄家,有的被告知要定期向公安报告行踪,有的被监视居住,有的失去了工作,甚至有的子女、亲友受到牵连迫害。

◇昆明有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马村开“法会”交流被绑架案:二零零零年,昆明有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马村一法轮功学员家开“法会”(交流修炼真善忍心得体会)时被盘龙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搜身进行人格侮辱、审讯,有数名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看守所。

◇昆明有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长虫山开“法会”交流被绑架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昆明有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长虫山开“法会”(交流修炼真善忍心得体会)时被盘龙公安分局绑架、搜身进行人格侮辱、审讯,有数名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看守所。

◇曲靖市王宇平等六名法轮功学员晨炼被绑架判刑案:王宇平,女,六十一岁,曲靖汽车运输总站退休工人。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早上,王宇平和六位法轮功学员在麒麟花园晨炼,再次被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后被曲靖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三)侵犯人权,侮辱人格案例: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侮辱人格种类:

凡是绑架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按照一般吸毒人员入所对待,以检查毒品为由,除了对所带的物品进行破坏性的检查外,还要脱光衣裤搜查,甚至叫你做下蹲运动,六、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也不例外。

侮辱性搜身。强迫脱光衣服搜身,必须全身一丝不挂,让人受尽羞辱,人格尽失。恶警查不到什么,也要把衣服拿去泡水,大冷的天也不放过。

逼背所规队纪,不会背的,不让睡觉,让人真的认为自己犯了罪,惩罚是应该的。

烈日或雨天下,照样进行队列、走步,不合格的进行体罚:金鸡独立罚站、面墙罚站、太阳曝晒、跑步等等;随时进行队列比赛,让人始终处于紧张之中。

晚上,经常吹号搞一至四楼紧急集合、列队演练,以摧残人的意志,让人变成顺从的动物。

被子、衣服必须叠放整齐,被子成方形摆成一条线,不合格就不断折腾你;宿舍内不能摆放任何私人物品,必须早上拿到保管室,晚上再拿回来;从而达到除了较少的睡眠时间外,不让你有任何时间,以达到控制思想的目地。

“集训”结束,按恶警认为的所谓表现进行人员分流:认为听话的就留在三大队,不听话的分到一、二大队,强迫进行超负荷奴役劳动,为劳教所创造价值;被逼写三书转化的进学习洗脑班,一般半天劳动,半天洗脑学习。

◇个旧市大屯镇七位法轮功学员人格被侮辱案: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个旧市大屯镇万家寨村农民徐惠琼(女,四十四岁)、何玉兰(女,五十七岁)、李琼芬(女,五十八岁)、刘琼珍(女,四十六岁)、秦凤珍(女,五十三岁)、万红丽(女,四十六岁)、张琼芬(女,六十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蒙自县雨过铺派出所,派出所人员逼迫她们脱去衣裤进行非法侮辱性搜身、拍照、审讯,并且非法关押数小时。

随后徐惠琼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超期关押二十四天。由于徐惠琼被非法抓捕,给她本人精神上、经济上带来很大的伤害,也给家庭带来损失。在她被绑架不到一年时间,公公受到很大的刺激,因过度焦虑儿媳而含冤离世。

秦凤珍家人受到株连,不让儿子入伍当兵,不给儿子工作的机会。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银行职工迟志被武警枪押侮辱游街案:

迟志,男,二十七岁,云南省彝良县人民银行职工。二零零三年六月迟志向世人发放真相材料时被当地国保大队队长颜永翔,副队长梁东梅、王毅等恶警绑架(恶警还殴打了迟志)并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随后迟志被冤判三年半并被武警五花大绑(捆绑时要迟志下跪迟志坚决不跪,因而遭到武警用脚狠踢),由武警部队用枪押着与其他刑事犯一起“游街”示众,进行“公审公判”。使迟志的人格、精神、身体受到了极大的污辱和伤害。

迟志被非法判刑后单位开除了他的工职,妻子也在各种压力下和他离婚。迟志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五监区迫害期间被强迫每天做十多个小时的奴活,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患上了肝癌,监狱为逃脱罪责叫家人接回。因迟志家中只有七十多岁体质羸弱的老母亲,不愿接回,在当地公安的强迫下他哥哥只好将他接回。迟志身患重症体质虚弱不能工作,无经济来源,更无钱治病,真是贫病交加,再加上还经常受到公安骚扰和亲人们在压力下的不理解及世人的白眼,迟志身体日渐衰弱骨瘦如柴,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含冤去世。

◇昆明法轮功学员张晶艳在女子劳教所遭受人格侮辱案:

张晶艳,女,四十多岁,昆明公路管理局职工。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张晶艳在昆明高新科技工业生活小区向世人发放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材料,被当地警察绑架,并强行绑架着她去抄家。单位六一零人员付能喜(音)、伍学(音)和单位收费站的两名副站长也在场。付能喜威胁张晶艳交出资料,并说:“象你们这些炼法轮功的人都应该统统杀掉。”有个警察到厨房拿了把菜刀砸碎了小卧室门上的玻璃,另一个警察用脚踢开了大卧室的门。当天张晶艳被非法关进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警察指派同监室其他犯人监视干苦役,每天拣豆子或辣椒,一天要拣二至三袋(每袋25-50公斤),十几个人在狭小的监室内拣,又灰又呛,不停的咳嗽、流鼻涕、流眼泪,时间一长,双手指甲都烂了,直往外流血,辣椒粉末进入伤口,钻心的疼痛,也不得休息,动作慢了还不行,整天蹲着不准坐下,还经常遭谩骂、侮辱。随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张晶艳刚进劳教所就被一名叫张莉的警察和一个吸毒劳教人员带到三楼一间空房中,强迫脱掉衣服,一丝不挂分开两腿,用手抱头快速做下蹲运动,每分钟必须做一百个,她俩用码表计时,极大的侮辱张晶艳人格。随后送到“军训队”,每天在烈日下操练十多个小时。

◇法轮功学员鲁继英、范玉玲被捆绑在篮球架下示众侮辱案:

鲁继英,女,年龄未知,范玉玲,女,年龄未知。二零零六年大年三十,鲁继英、范玉玲到玉溪市发真相资料时被玉溪市何晓沛等恶警绑架,就在大年三十的当天,恶警将鲁继英、范玉玲捆绑在篮球架下示众侮辱,长达六个多小时。受尽折磨后,二人分别被非法关在红塔区看守所和峨山看守所,几个月后,鲁继英被非法判刑四年,范玉玲被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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