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姜永芹被非法判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杭州报道)浙江理工大学女教师姜永芹,于2009年10月在上班的学校里被杭州江干区“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绑架,并于2010年2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浙江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家中尚有4岁幼女及年迈多病的公婆。

姜永芹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机械系,后考入兰州大学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职于浙江理工大学任教。姜永芹老师修炼法轮大法以来,处处以“真、善、忍”的大法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成为机械学院机械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实验的技术骨干。同时她还担任班主任工作。她用善心对待每一位学生,热心帮助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使学生感到了亲人般的温暖。她不计个人得失,品德高尚,是一位大家一致公认的好老师。

姜永芹于2009年10月被杭州江干区“610”、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中共邪党恶徒们将她家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一个手机劫走。2010年2月姜永芹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中共邪党迫害下,一个品学兼优的优秀教师又陷囹圄。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