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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志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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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和平区法轮功学员刘志被非法判刑4年后,提出上诉。几天后,家属委托两位律师去看守所见刘志,可是找不到她被非法劫持到什么地方了,看守所说送女子监狱了,监狱又说无此人。

家属在一周内往返监狱与看守所5次,最后才从造化看守所得知:沈阳中级法院在所有家属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非法维持原判,看守所接到判决书后把刘志送到女子监狱,刘志抵制所谓的体检,他们强制给刘志打所谓的镇静药,体检不合格后,造化看守所又将刘志带回。这是造化看守所负责人所说。

沈阳中级法院在极短的时间内,所有家属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非法维持原判,是否开庭也不知道,把家属找律师的权利也剥夺了。家属找到中法打听相关情况,问:二审什么时间开的?怎么没通知我们家属?沈阳中级法院的接待人蛮横的说:告诉你们干什么?

家属在女子监狱和造化看守所分别为刘志存点生活费,都被拒收。目前她的真实情况难以得知。

刘志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功,严重的疾病得以痊愈,努力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可是2009年10月22日下午四点多,刘志被沈阳市和平区新兴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刘志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抄家并绑架后,公安人员对租给刘志房子的房东进行盘查,对房东儿子的电话及工作单位都进行骚扰,导致多年友好的房东对刘志的女儿(大二的学生)限期搬家,2010年1月13日正是数九寒冬的日子,刘志的女儿在亲友们的帮助下被迫搬了家。

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徐永勤以刘志曾向其亲友传播20多张光盘、在家中持有资料若干为由,对其立案、定罪,案件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和平分局,可是徐永勤坚持要继续侦查,1个月后又将案子送到和平区检察院要求立案。

和平区法院的刘强负责此案,案子到了法院后,家属多次去找刘强都见不到,最后在开庭的前3、4天才见到刘强,家属对刘强说明来意后,刘强当时就说:刘志是法轮功,要判3—7年。听到这消息,亲朋好友们四处寻找为刘志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并帮助刘志的女儿筹集资金,在仓促的3、4天中经人介绍请到了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的杜利安律师。

刘强在律师查看案卷时对律师提出:不许针对实施法律的非法性进行辩护。和平区法院定于4月27日非法庭审刘志,在开庭前3天,家属按照法院的规定办理了旁听手续,可是,开庭这一天法院以各种借口为由,没让一个家人旁听,法院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5月14日(星期五)中午法院通知律师要宣判结果,律师表示不过来了(即不到法院了)。5月17日(星期一),家属到法院打听宣判的结果,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刘强(迫害刘志的主审官)的助理告诉家属,刘志被和平区法院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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