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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津县政法委六一零对近七旬老人李光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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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2006年4月30日,四川省新津县政法委、610、公安大队曾队长、粮食局副局长罗贵忠等人将大法弟子李光焰绑架到新津蔡湾洗脑班强行洗脑。为了迫害她,将她的年龄由69岁改为63岁。此前在4月中旬,新津五津派出所将李光焰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了16个小时。

大法弟子李光焰,女,69岁,新津县五津镇南华宫粮站退休职工。99年7.20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她多次受到非法关押、非法抄家、克扣工资、下户口不给上,以及扣留身份证等迫害。从99年7.20开始,每周只发给她20元的生活费,02年开始每周只发给生活费30元,03年10月份一个月的工资全被扣完,分文未发。她本人的工资本一直被单位扣留。甚至多年的积蓄9800元被搜走,至今未退还给本人。

2006年4月30日这次抄她的家,邪党恶徒什么都拿,抢劫走收录机1台、棉衣1件、毛衣2件、呢子大衣1件、毛被和棉絮各2床、100元的硬币拿走,只剩下20元。

洗脑班里,每个大法弟子被安排有两个“陪教”监控。在洗脑班,教导科长殷舜尧发现李光焰在给“陪教”讲真相,将她的两个“陪教”调走,重新安排2个“陪教”。殷舜尧和洗脑班另一邪恶人员王秀芹经常叫嚣:“只要有法轮功他们,就要干到底,进来就别想出去,除非写保证不修炼了。”

大约5月20日左右,李光焰血压升到240-280,洗脑班怕她死在六楼,就把她转到二楼。二楼通道的一端有铁门,走道上的灯一直不亮,到处又脏又乱,满地都是药瓶,药的气味使人发呕头昏,夏天蚊子又多,很少人到这里走动,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就连“陪教”都怕这个地方。就在她的血压达到280,生命处于危险之际,所谓的“帮教”王秀芹还逼她写保证,并说:你死也不会放你,写了保证就放回家。恶徒殷舜尧、王学芹只要接到外面打来的电话,就要在法轮功学员面前发泄,骂大法、骂师父。

李光焰被强制在2楼一直呆了20多天。

有一天早晨,李光焰吃稀饭时,突然感到肚子痛、头晕、心脏头部都感到难受,坐卧不安、全身瘫软,症状持续两、三天,后来又出现过两次这种症状。还有一次发现有味道不正,她就将菜倒了没吃。有一天她发现喝水的杯子里有一很小块的不知什么东西。她怀疑吃的饭、菜中可能放了什么药物。

2006年6月28日,她的血压再次上升到240,并抽筋,洗脑班将她放回家。在送回家的那天,新津县政法委书记、粮食局等多人在场,政法委书记周晓平说:只要是法轮功就可以抓。

据了解,洗脑班六楼、五楼各关了3名女大法弟子,三楼关4个男大法弟子。

附电话号码:
教导科科长殷舜尧:手机13880590177
帮教王学芹:手机13608177484
新津政法委书记周小平:手机13908082506
住宅82522186
副书记王峰:手机13908022926
办公室82520737
新津县粮食局局长辜松明:手机13980911688
办公室82515868
副局长罗贵忠:手机13982263280
粮食局专管法轮功:雷震:手机13808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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