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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的妻子郝秋燕的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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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3月10日】我叫郝秋燕,34岁,毕业于河北轻化工学院服装设计系,研习绘画设计。对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有着特有的兴趣和爱好。1995年春,我与爱人黄伟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家庭幸福。

然而1999年底,黄伟却以“上访未遂”的罪名被判劳教三年,2002年底解除劳教。2004年4月13日黄伟再次被劳教三年,理由是“拒不转化”。在抓捕黄伟的过程中,执法者处处违法,肆无忌惮。我也曾为黄伟写了近七个月的申诉,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解决此事,然而杳无音信。2004年11月底我开始为黄伟聘请律师,寻求法律支持。因黄伟曾在法定期限内向石家庄市政府行政复议处申请复议,可一直没得到答复。故依法对石家庄市政府行政不作为一事提起诉讼。但司法部门在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不予立案。

我曾在黄伟4月13日被抓后离家出走,因为我不想遭受同样的“待遇”。后来我也对家人说过“但凡执法者讲一点法律,讲一点理我也不会出走”。就象抓捕黄伟时,河东派出所民警王平所讲的“对法轮功就不讲法律”。翟庆民说的“我们执法机关抓人的确得有手续,可在法轮功问题上讲法律就不好办”。后来为了给黄伟请律师,我开始回家,奔波于案子的各个环节中,直到法院不予立案。就在我准备一边工作一边等待答复时,却遭遇不测。

2005年1月17日晨,公公黄少英按习惯去晨练时,刚打开家门,就闯入几名便衣。因听到公公阻拦、质问声音,我便将我的房门反锁,被紧跟而来的便衣撞开,冲进8、9个人。其中有河东派出所所长苏文兴、片警杨玉良、女警李姗姗等。他们当即就要把我带走,可我当时还躺在被子里,未穿好衣服。婆婆听到叫喊声,穿着秋衣秋裤跑进我的房间,坐在床边挡住我,不允许他们抓我,并大声的斥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抓人,她犯什么法了?你们把我儿子不明不白的抓走,现在又来抓我儿媳妇,你们让我们怎么活呀?孩子这么小,我又有心脏病,我不能让你们抓人……”

婆婆情绪很激动,公公也在旁边哭喊到:“儿子被抓走了,不明不白的判了三年劳教,现在又来抓儿媳妇,你们警察就这样对待我们老百姓啊?……”。苏文兴等人把我公公拉到另一屋里许诺说“我们只是带她去问问情况,没什么事就送回来”。我问他们:“你们抓我是传唤呢,还是拘留呢,拿传唤证来,把我的违法事实拿来。”他们狡辩到:“证据在派出所呢,去了就知道了”。我说:“黄伟就是被你们抓走了,至今没有说法,还不给立案,你们处处违法,不讲道理……”

后来我母亲也从家中赶来,想阻止他们抓人。他们一边对三位老人许诺说“只是了解情况,没事就送回来。”一边又威胁到“你们能挡得住吗?人是一定要带走的……”。经过半个小时的软硬兼施他们把老人“劝”开,把刚穿好衣服的我抓着就走。我说让我洗把脸,他们理也不理,而我走时还穿着拖鞋。

到了派出所李姗姗和一个叫李队的人给我做传讯笔录。因我觉得自己没有违法,不应该被传讯,所以就没有签字、按手印。而他们自始至终也没拿出我的违法证据。

下午杨玉良、李姗姗和河东办事处的一名干事,还有一名所谓的“陪教”,把我送到河北省会法制教育中心强行关押(学习)。

在抓捕我的整个过程中,有以下情况,请各位领导了解:

1、河东派出所抓人时不出示任何手续,是违法行为。他们说是口头传唤,而法律对口头传唤是有明文规定的,即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但事后也要补办传唤手续。可在抓捕我的过程中,他们是有计划抓人,不是突发事件,况且河东派出所离我家仅一步之遥,不足两分钟路,不可能没时间办手续。他们之所以回避开据相关手续,是因为他们自己就知道其中的违法性,是执法犯法。

2、派出所抓人时曾对我说,派出所里有我的违法证据,可以给我看。可一直没有任何人告诉我犯了哪条法,就是送到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限制人身自由(可能是三个月),也没有任何人给我一个说法。堂堂国家执法机关,岂能拿法律当儿戏,靠欺骗、威胁家人,绑架当事人,没有任何证据,把公民强行送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限制人身自由,还美其名曰“学习”。

3、河东办事处对我的家人说他们出了一万元钱,把我送到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依照的是哪条法律?他们一万元就可以买断我的人身自由吗?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利?


针对整个事件中对我的人身伤害及对我家庭的伤害,我丝毫都不会认可,我会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方式寻求帮助。

在此也希望各位领导能够体恤民情,依法解决发生在我身上的诸多不公。现在我的家庭,已陷入重重危机。丈夫被不明不白的劳教三年后,又劳教三年,眼巴巴的盼我帮他请律师立案;公公76岁,患有糖尿病;婆婆74岁,做过三个心脏搭桥,随身携带救心药物,还得奔波劳教所和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之间探视我们;儿子才6岁,失去父母的照顾,听家人讲他经常自己躲在被子里偷偷的哭。

谁不是人之父母,谁没有父母妻儿,当自己的家庭遭受如此离散之苦时,谁又能不据理力争呢!?如果我们做错了什么,我们可以改,或者受到惩罚。可是我们只是遵循真善忍的原则,严于律己做个更好的人,没有任何超过法律界限的行为,为什么要遭遇如此众多的不测呢?!

我是一个正常的人,有着正常人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没有任何不良的嗜好。我的正直、善良与才气在朋友和同事中,也都是有目共睹的,我是有益于这个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为什么我们政府声称人民民主国家、法制国家,而我们连一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都被剥夺了?

恳请各位领导调查此事,还我和我丈夫自由!


申诉人:郝秋燕
郝秋燕家电话:0311-5060207


河北石家庄市河东街道办事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46号;邮编050031 电话0311-5052743 、5052742
电话:5667647(找书记就行)
办事处主任:吕明轩
办事处副主任:周跃 办事处副主任:韩树松
人大工作室主任:张秀旗
党工委书记:鲁志强 党工委副书记:翟玉山
党工委副书记:王景增
石家庄市长安区委员会,地址:石家庄市谈中街1号长安区委办公室,邮编:050011,电话0311-6044545
区委书记:许昆峥 区人大主任:李凤锻,人大办公室 0311-6049384 ;政法工委0311- 6045580-323,
稳定办(主抓转化,相当于区610)
区长:朱增海 区政协主席:马花琢

河北石家庄市河东派出所,地址:煤机街,邮政编码;050000
此案主管所长:苏文兴 电话:0311─5052891、5055880 手机13091001116,呼机96777-1116
主管此案负责人徐涛手机13703392409呼机127-116
警察杨玉良(此次抓捕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女警李姗姗
指导员李会元(主抓迫害法轮功):电话:0311─5052891、5055880
所长 王锡联b
副所长王向平
副所长 李旭东 迟
恶警 张连夺
拖拉机三生活区片警翟庆民,0311-967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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