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清真象中和海外同修、外地同修形成整体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9月18日】2004年8月,我地区一位同修在路上被秘密绑架,并被送到洗脑班。多日后家属、同修们才知道他被无辜迫害,迫害事实被同修在明慧网上曝光。被迫害同修所在单位在海外有协作伙伴,新加坡同修及时给同修所在单位打来电话,讲真象,制止迫害。在该同修绝食抗议、海外同修真象电话、家属去单位要人的共同努力之下,该同修很快被释放,对常人的影响也较大,使我们切身体会到了大法弟子整体的巨大力量。

因此,建议同修,利用国内各级官员重视国际影响、注意自身形象的这一特点,救度他们,目标更加明确的讲清真象,提高反迫害和救度世人的效果。

具体做法,被迫害同修(如现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同修)所在地区将同修被迫害的事实简述一下,后面附上该同修所在单位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条件的可将该单位在哪个国家、哪个城市有协作单位的情况附在后面。海外同修一直在往中国大陆打电话、发传真、写信,协助我们更好的讲真象。我们大陆大法学员是主体,与被迫害同修同在一地的大法学员更应该积极营救同修、揭露邪恶迫害,以制止恶人继续犯罪,同时让更多的世人了解真象。而且我们还可利用同行业、相关单位等形成随机的小整体,更深入的讲清真象,也使大法学员在反迫害、讲清真象中更加协调、统一、有力。

另建议,同修在写出迫害事实时,一定写上迫害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地址或电话等信息,以达到制止迫害的目地。邪恶也关注着网络。而且有地址、电话更方便大家形成整体讲真象。望同修对此问题引起重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