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位被非法判刑8年的大法弟子在同修和家人营救下获释谈起

——关于营救狱中大法弟子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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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8月1日】近日,我地区一位被非法判刑8年的大法弟子,在大法学员及家人的共同努力下获释。这是本地区大法学员整体配合,坚持不懈,正念正行,为营救狱中大法弟子又迈出的坚实一步。为解体本地区邪恶因素的最后干扰和破坏,使更多狱中大法弟子无罪获释,总结前段时期经验和不足,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有不妥之处,望慈悲指正:

一是消除自身的变异观念,在大法弟子中形成强大的正念。由于正法没有先例,是开天辟地头一回,而在部分学员头脑中更多的是旧势力强加的变异观念,在假现实中形成的诸如“没到期不可能提前释放”、“哪个律师能为我们出庭辩护”、“不花钱怎么能办成事呢”、“不写保证不可能放人”等等,等等,阻碍了我们正念正行,干扰了我们营救更多的狱中大法弟子。只有认真学好法,在法上认识法,破除这些后天形成的、旧势力强加的潜移默化的,有时不易察觉的变异观念,在大法弟子中形成更强的正念,“从每个人做起,真的把我们这个环境啊变得很正,一切不正的因素都会解体,一切做不好的学员就会看到自己的不足、就会促使他们做好。”(《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我们必须清醒是我们在创造未来,是我们大法弟子说了算。全盘否定邪恶的安排,才能更快营救出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才能救度更多的世人。

二是抓紧时间,多做些营救狱中大法弟子的工作,这也是讲清真象、救度世人的非常好的切入点。部分学员把讲清真象与营救狱中学员分开来对待,有的则当成了常人中的事,好象与己无关,视而不见或感到无能为力,在这种消极、懈怠、无奈中,错过了许多营救狱中大法弟子的好机会。我们每个粒子都是很有能力的,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主动、积极的多做些营救工作。当前常人社会利用一段时间开展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人权,虐待在押人员的案件,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向各级检察机关(市、省、国家)举报各种虐待大法弟子的案件。每个大法弟子都可以举报反映自己或其他大法弟子受虐待、酷刑、致死的案例。利用好常人社会的一切手段和渠道,坚持不懈的去做,一定要破除“这是常人在走形式,官官相护”的错误念头。(当然不排除走过场的印象存在,但不要被这一假象蒙蔽,进而被邪恶钻空子,影响正法中消除邪恶的进程。)因为师父讲法中多次讲到正法已经到了最后的最后了。清除最后的另外空间的邪魔烂鬼,救度应该救度的世人,这是正法的进程,大法弟子必须认清这一形势,才能做好应该做的各项大法工作。哈尔滨监狱大法弟子集体举报恶警及犯人虐杀、酷刑折磨后,引起了很大反响,邪恶惧怕调查,将所有大法弟子秘密转移到大庆、牡丹江、泰来。这些大法弟子们继续将邪恶迫害真象传出来,公布于世,我们要配合好,将他们的举报信发到各级检察机关,同时也让世人知道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真象,从而救度众生。

三是协助被关押大法弟子的家属通过各种法律程序要回自己的亲人。有的被迫害家属根本不知道自己亲人受虐待的真象,还受邪恶的谎言的蒙蔽,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让他们知道被迫害的事实,唤醒他们的觉悟和正念,使他们主动的站出来,摆脱邪恶的控制,认清是非,不要再幻想邪恶会主动的放人。最近从哈尔滨监狱转到大庆监狱的学员就有这方面的强烈呼吁,我们设法将他们的呼声转达给他们的亲人。

四是请正在公、检、法以及政府部门工作的大法弟子,利用其便利条件,多提供一些当地领导人及迫害过大法弟子的恶人详细情况及变动情况,以便于大法弟子举报和讲清真象。

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每个人的修炼路不同,每个人所做的大法工作也不都一样。让我们以法为师,共同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在营救狱中大法弟子的工作中各尽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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