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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大法弟子宋黎霞被再次非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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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12日】云南昆明市大法弟子,宋黎霞,女40左右,因发真象传单于2001年10月被非法判处两年劳动教养,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于2004年2月被释放,共被超期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

今年7月,宋黎霞和功友发真象传单时,她为了保护功友,再一次被抓。她的户口所属派出所在抓她的过程中使用暴力。且当晚警察非法抄了她的家,抄走大法资料和两个MP3,警察还叫宋黎霞的一个未成年的儿子替他妈妈签字,但孩子都没有配合警察,警察无奈就走了。

后来警察去了宋黎霞的单位,让单位的人都暗地里监视着她。7.20的时候派出所的人来到她的单位,单位保卫科的人伙同警察到她的宿舍抄走了一本《转法轮》

8月份,检察院的人到宋黎霞的单位,找了她单位的人,还想找她谈话,被她拒绝了。8月31日她到单位上班后就被抓走了,可能单位的不法之徒伙同警察抓人。至今,没有详细的情况,请知情者给邪恶之徒的恶行曝光!

宋黎霞的单位:云南省沥青供应站电话:0871-3511692
宋黎霞 家里电话:0871-716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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