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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维武遭受迫害的经历

——给有关部门和领导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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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3日】

昆明市东川区党委:
东川区人民政府:
各位领导:

我叫唐维武,是东川区拖修厂的一名退休工人,法轮功修炼者,今天我给领导们写个信谈谈我因炼法轮功遭到不公对待的情况,希望领导们能抽出一点时间看看一个百姓的陈述。

我出生在会泽县驾车一个小山村,父母早逝,我10岁就参加了工作,当过印刷工人、市政府通信员、下矿当过风钻工、后来又干过板金电焊工直到退休。

我自小身体就非常单薄,由于过早的工作,身心发育受到影响,90年开始我又患了骨质增生、肺气肿、食道肿物等10多种疾病,找了西医、中医都看不好;后来又拜师学过硬气功等多种气功,病不但不见好,反而越来越重,在我绝望之中有幸得到了法轮大法。

我是云南少数几个参加过李洪志老师亲自传授法轮功的人之一,94年12月21日我到广州赶上了李老师最后一期法轮功传授班,亲身聆听了李洪志老师讲的课,受益匪浅。李老师告诉我们要:“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去修炼,把常人的欲望,不好的心,做坏事的想法去掉”。还告诉我们:“为什么有人长期炼功就不好病,气功是修炼是超常的东西,不是常人中的体操,必须重心性才能好病或长功”的道理。使我明白了过去炼了那么多气功为什么不好病,就是因为只重视了“炼”而没有重视“修”,听完九堂课下来,我明白了我一生不得其解的问题。

人为什么活着?其实人活着不是为名为利,而是为了返本归真。自炼法轮功以后,我不断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由于心灵得到了净化,思想道德得到了升华,随之各种疾病不治自愈,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感觉,至今十余年来我未再花过一分钱的医药费。

过去,我的家庭矛盾很大,妻子性急,脾气大,我们经常吵架,为此而分居了数月,虽然经单位领导做工作我搬回了家住,但仍和妻子、岳母有隔阂,并产生了离婚之念,从炼法轮功后,我用善念善待一切,她们发火我再不动心,并主动孝敬老人,体贴和关心妻子,从此一家人和睦相处。

在工作中,我任劳任怨,不挑不拣;对待名、利不争不斗,我还主动把原来在氮肥厂工作时拿的工具全部上交给拖修厂,仓库的保管员说:“别人拿都拿不到,你还往回交,你又不是在拖修厂拿的,我不好收。”我对她说:“这些工具虽然不是拖修厂的,可它是国家的,过去思想不好拿了,现在学了法轮功,明白了不能占国家的便宜,我师父要我们做个好人。”后来找到领导才收下;厂里规定职工做私活要开单交一定的材料费,有的同事找我做后不开单交费,我就代他们交了,如果我不是学了法轮功我是做不到的。

96年底,妻子工伤脚趾骨折,8个月骨头都没长好,她们车间主任找到我说:“职工有意见,一个脚趾头8个月都不好。”我就带她到医院检查,经拍片证实骨头确实没长好,为了不给单位领导添麻烦我动员妻子办了退养手续,随后她也开始炼法轮功,一个星期后她就丢掉了拐棍走路了,她激动不已,从此坚定了炼法轮功的信念。我修炼法轮功后在单位的表现和我妻子的变化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法轮大法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健康,告诉人如何做个好人,不做坏争做好事,不赌、不偷、不抢、不嫖、戒烟、戒酒,做事首先为别人着想,遇到矛盾向内找,要求炼功人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样好的功法洪传了60多个国家,受到1000多项褒奖,但是在中国却被江××诬陷,受到残酷迫害。我也和千百万法轮功修炼者一样,受到了不公的对待,公民的信仰自由被剥夺,人权受到了严重侵犯。

自99年7.20以来,只因我炼法轮功,见过李老师,辅导过别人炼功,我的家就被抄,2000年2月13日我和一些功友到外面炼功公安就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把我和其他10多名功友抓走,关送進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威逼我放弃修炼,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并逼迫女儿、岳母及其他亲人来劝我,三代人哭在一起,撕心裂肺,不知当时在场的警察是何心情?我师父讲:“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20多天后,公安让我妹妹将我保出看守所,但是,4月24日,几个公安将我从家里骗出,无任何理由又将我送進了东川第二看守所,关押了两个多月后,送来了一张劳教三年的通知书,就这样8月17日,我莫名其妙的被非法送到了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二大队。

我到二大队当天晚上,天很冷,教导员亲自指挥几名吸毒人员把我的衣服全部扒光搜身,进行人格侮辱,随后叫两个吸毒人员包夹我,上厕所都是一前一后跟着,不准我和其他人讲话,不准和同修接触,每天要干10多个小时的劳动,下大雨都不准避雨,得继续干活,经常遭到管教干部的侮辱、谩骂。

后来我被转到六大队强迫转化,如不转化就施加高压:干强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强行要你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叫“帮教团”的人围攻洗脑,在高压下我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同时担心女儿和岳母出事(我被抓后,女儿眼哭出了血,岳母受惊吓血压增高),最后自己在强迫之下接受了“转化”写了保证、悔过书

2001年4月27日对我做了所外执行劳教,其实“转化”了回到家也不得安宁,政法委、政保科、派出所三天两头找我谈话、每月还要写思想汇报材料,住宅被监控,电话被窃听,人身自由仍然被限制。 李洪志老师说:“不按法的要求做,就不是我们法轮大法的人,你的身体还给你退回到常人的位置上去,把不好的东西还给你,因为你要当常人”,由于我放松了用真、善、要求自己,肮脏的东西又回到了头脑中,被师父净化的身体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各种疾病又返出来了。我经常问自己,我这是向哪里转呢?做好人错在哪里呢?

我知道东川地区的杜茂、谭再芝等七、八个人,都因“转化”后放弃修炼旧病复发先后去世了,还有两人放弃修炼离了婚,吃、喝、嫖、赌,并患上了性病,这种人变坏后公安从此再也不去管他们了,难道就是要把坚持修炼法轮功的人这样“转化”才行?

面对这些问题,我开始重新思考: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到底有什么错?犯了什么罪?李老师告诉我们:“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我明白了真、善、忍没有错,我做好人没有错,我炼法轮功没有犯法,是江××剥夺了我做好人的权利。

我衷心希望领导们能冷静、理智的去思考思考,把斗争矛头对准千百万只求身体健康、要做一个好人的百姓,仇恨对真、善、忍的信仰,古今中外只有当权小人和失去理性的人才会干这种蠢事。为了你及你的家人是该想一想。

愿你们:
善待法轮大法一念给你及你的家人带来平安和美好。

云南法轮功学员 唐维武
200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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