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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大法弟子王全莲被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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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30日】王全莲,男,32岁,住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街同煤矿。99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3年2月27日被非法拘留,关押在柳州市第二看守所。这期间王全莲遭到刑讯逼供,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并恐吓他的家人等等的迫害。2003年11月被非法判刑3年,开庭时不让王全莲辩护,不按法律办事。

王全莲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期间,因长期被折磨,身体极端虚弱。2003年11月出现站不稳,发音不正常,讲不出话,发烧,并拉肚子等症状。后他被送入柳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经检查患有慢性肾炎、胃出血、血色极低血压只有正常人的一半、并患有丙肝,病情十分严重,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在院方的要求下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王全莲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再被关押曾办3次保外就医的手续,但都被北湖区法院(姓吴副的院长)以各种借口不予办理,并说身体不好可在看守所调养。众所周知,看守所的条件极差,冬天洗冷水,吃冷饭;菜吃的是萝卜和白菜,一个月吃一餐肉,豆腐都不能保证,营养卫生得不到保证,饭吃不饱,还经常遭到关押犯人的打、骂,身体安全得不到保障。可法院的姓吴的副院长却坚决不办理保外手续,视一个善良、正直的生命于不顾,不依法办事,推行恐怖主义。

住院期间,看守所强行要求他家出钱治疗并通知医院以停医停药相威胁。按法律规定在押人员医疗费由看守所支付。住院一个星期,王全莲身体没有好转,看守所见保外就医不行就强行要他出院。当时,王家莲正拉肚子很厉害,医院不让出院才没出院。几天后,看守所还是将王全莲强行拉出医院。

2004年3月初,王全莲和贺雪兆、吴建明等四名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到常德津市调遣中心。其她五女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送人的时候看守所的李所长和黎教导员要王家莲不要带医院证明并搜身检查,不要给常德津市收遣中心工作人员看,因害怕王家莲被拒收。王家莲到常德津市收遣中心讲了他被迫害的情况,并到医院检查结果是不能收的。柳州看守所黎教导员见王家莲说了他的情况就威胁他“如果你被拒收回看守所后要继续整你。”后王家莲被常德津市一方强行收下。在常德津市收遣中心半个月后王家莲、曾志远、彭石清等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往湖南省第一监狱即益阳沅江市臭名远扬的赤山监狱。

王全莲被分到三监区二中队织毛衣,每天要干十几个小时,从早上七点干到晚上11点多。在监区劳动强度很大,监区二中队的负责人不断的向王全莲施压,而中队指导员公开说;“谁和他们做对,也就是不听他们的话,就会遭到捆绳、下跪、和用电棒打”。监区的教导员公开说“只有站不起来了,才可以不做事,否则不管怎样都要做事”。监区的刘区长说:“这是手工活,不是体力活,可这里的犯人都说吃不饱,干活吃不消,压力大,心理上都快崩溃了”。

四月份,一中队曾有人自杀,第二天二中队又发生了同样的事件,监区内挂上了一个很大的狱务公开栏,上面写了犯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就有人格不受侮辱,有维护健康的权、不准殴打犯人等。可他们说这只是摆样子的,实际做的却是另一套,在这里干活工作量相当大,工作条件很差,噪音很大,饭吃不饱,身体健康受到很大的威胁,这里是靠法西斯的手段管理,法律法规在这里是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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