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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恶警绑架、毒打、勒索无辜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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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15日】2003年4月19-20日,郴州市、安仁县、永兴县等地恶警在永兴非法抓捕12名当地大法弟子及6名非修炼人,恶警非法抓捕这18人的理由是在安仁县城悬挂法轮功横幅、送法轮功真相资料及光盘。

大法弟子被强行抓到安仁县公安局后,恶警们对大法弟子进行了残酷的迫害,迫害的手段集古今中外邪恶手段之大成。如:连续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反手捆绑着,上手铐、上脚铐,并用脚踢、用皮鞭抽等种种酷刑,打昏了就用水泼,然后再打,大法弟子许运炎当场被它们将右脚打断。恶警大言不惭地还说是许运炎自己上车不小心跌断的。李学仁被抓进看守所后,监狱的犯人对他拳打脚踢,强迫他跪下,在大冷天将其衣服脱光,往身上倒冷水。恶徒对女大法弟子迫害更是残酷,监房每天的饮用水,都是从铁门槛下的一个小口子泼进去,脏得根本无法喝。大法弟子抵制他们,对迫害提出抗议,并集体绝食,邪恶之徒就指使犯人强行灌食。

永兴和安仁的恶警们还对非法关押在安仁看守所的18名大法弟子和世人的家属进行敲榨,款项如下:伍生美,柒万壹仟元(其中强迫其家属捐款伍万元);陈义元,壹万柒仟元;黄小芬,贰仟元;陈知理,贰万元;尹雪节,肆仟元;郭细凤,贰仟元;张大宏,肆仟元。不修炼的人也未能幸免,被公安强行敲榨的有:曹小环,壹万元;李学仁,壹万多元;邓先福,捌仟多元。

恶警对大法弟子的审判根本就不按法律程序进行,都是不敢见人的,偷偷摸摸地审判,2004年元月8日就送往常德津市监狱、长沙市女子监狱,连家属都无一人知道,更谈不上请律师。被非法判刑的有:何迎春,被判刑9年;陈义元,被判刑8年;许运炎,被判刑7年;曹林芳(女),被判刑7年;曹林英(女)被判刑3年。

取保候审的有:伍生美、陈知理、邓先富

被逼迫流离失所的有:史君娥(女)、伍生美(女)、邓才富。

在此我们强烈唤吁,世界上一切尊重人权的正义之士及国际人权组织,制止这场残酷的对好人的迫害,尽快营救那些正在遭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在此我们也劝告那些追随江氏参与迫害的公安干警及官员们,赶快悬崖勒马,江泽民已经被告上了国际法庭,在中国清算它们罪行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希望中国有正义感、有良知的官员及善良的民众,站出来抵制这场对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还好人一个公道!还世界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及官员电话:

安仁县公安局局长 邓光谭:13975754126
外事股股长 陈运清:13017357356
县政法委书记 陈合欢:13973503758
安仁县公安局书记 陈必岚:1397354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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