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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榴花派出所对大法弟子王文清的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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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29日】辽宁锦州大法弟子王文清,由于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于2003年10月9日被邪恶的锦州榴花派出所恶警杨进和佟某非法抓捕,导致王文清右脚脚跟骨折,之后被非法劫持到锦州第二看守所。

王文清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为抵制迫害,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在绝食到第六天时,恶警对其进行野蛮灌食。所灌食物是所谓奶粉加盐水,估计里面还有兴奋剂,曾导致王文清一天一夜不能睡眠。当王文清绝食抗议到第八天时,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人瘦成了皮包骨一样。恶警们不但没有停止行恶,反而给其强行注射了两针急救针,然后由榴花派出所恶警杨进和佟某急匆匆地送往锦州市劳动教养院,非法劳教两年。到教养院体检时,王文清已没有心跳,没有脉搏,血压极低,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教养院看到这种情况拒收。

恶警杨进和佟某害怕担责任,让其哥哥接人,以所谓“保外就医”为名逼迫其哥哥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王文清如出现生命危险由自己负责,而且保证书下面还有一些影印的关于不炼功的保证;同时还威逼其哥哥要做到随叫随到。在回来的路上恶警还在叫嚣:等养好病,再把王文清送进去。

由以上事实,我们不难看出这些锦州榴花派出所恶警杨进、佟某的所作所为完全违背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指使下,干着邪恶的勾当。在这里,我们奉劝那些还在追随江XX迫害法轮功的恶警们赶快悬崖勒马,选择正义良知,否则等待你们的必定是历史的严惩。

锦州榴花派出所恶警杨进、佟某,电话:0416-28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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