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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锦州入监队和沈阳二监狱遭受的三年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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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6月26日】在江××政治流氓集团的邪恶迫害下,我被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从99年9月至2003年3月,相继在看守所、锦州入监队和沈阳二监狱被强迫服刑。在服刑期间,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摧残,致使在狱中三次吐血,原本很健康的身体每况愈下。自己几十年来工作兢兢业业,多次被评为本单位、局级、地级先进工作者,特别是学了法轮大法以后,更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处处按“真善忍”宇宙特性严格要求自己。可万万没想到仅仅因为做好人、修炼法轮功、强身健体竟然被非法判刑。

1999年7月20日,邪恶之首江××一声令下,全国镇压法轮功的邪恶行动开始,军、警、特一齐出动,顿时中华大地黑云遮日,阴霾四起,无数修炼者被抓、被拘留、被劳教和判刑。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种种疑问纷至沓来,这么多好人为什么无缘无故被抓、被镇压?!带着种种疑问,我按照宪法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进京上访,可这一所谓的合法权利也被江氏集团践踏得无影无踪,信访部门不但不接待法轮功上访人员,反而把信访部门也变成了抓捕法轮功学员的魔窟。

在江氏的控制下,好人真是寸步难行,投诉无门。于9月返回家乡,一日去同修亲属家串门,被当地恶警绑架,并非法用手铐把我们三个人铐在一起,并挂在墙上的铁环上,整整挂了一宿。第二天我与另两名同修被市公安局劫持到市拘留所。拘留15天,理由是进京上访,10月8日晚才放回家。10日14日公安局派两名警察将我骗至派出所,傍晚又将我第二次绑架到市拘留所,途中我问片警:“为什么又抓我?”他说:“我也不知道。”就这样毫无理由地第二次将我拘留。这时拘留所里已有60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为了证实法,每天早上我和其他大法弟子都炼功,恶警气急败坏,百般刁难,大打出手。10月16日早4点多钟,我们都在炼功,拘留所管教和副所长张××突然带十几名武警闯进来,以副所长张××为首拳脚相加,张××穿着大皮鞋奋力将我踹倒在地,当我坐起来时,又抡圆了胳膊左右开弓打我脸。与我同室的同修也都被打,然后张命令武警用细麻绳将我们反绑起来靠墙而站,绳子细勒得又紧,深深陷在肉里,一直绑到6点多钟吃早饭时才松开,这时手已肿了起来。另几室的男女同修也遭到了同样对待。大法弟子们虽然手被绑着,但嘴里却同声背诵“论语”。“论语”声淹没了管教的呵斥和叫骂声。

一天,派出所警长和另一名警察给我拿来一张表让我填,主要内容是今后还炼不炼法轮功,我当时填上继续炼,警察说:“那就没办法了。”正象我们师父说的:“这边“炼”就判刑,那边说句“不炼”就可以放人,这个差异也太大吧?正常吗?不正常。”(《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后来我问警察:“如果一个犯盗窃的犯人,问他今后还偷不偷了,盗窃犯说不偷了,为什么不放他呢?因为他确实是犯罪了,即使说以后不偷了也不能放人。而法轮功修炼者说不炼了就可以放人,那么所谓原来定好的犯罪事实就都不存在了;而要说继续炼,就罗列一些莫须有的罪名给你定罪,真应了古人那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由此可见中国的所谓法律完全是凭着当权者的意愿来行事。而邪恶之首江泽民经常信口雌黄地说什么“以法治国”,完全是一句欺骗世人的鬼话。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区法院对我非法判刑3年半。我还抱着一线希望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以求公正,结果证明,中国法律特别是对法轮功的处理,不管到哪都是一样。后来省610办公室负责人于2000年8月到沈阳二监狱给我们洗脑时说:“你们法轮功判刑的都是省610办公室定的。”

2000年3月,我被绑架到锦州入监队,临走前,我索要在管教处保管的手表(花400元新买的双狮牌自动手表)而管教金××早已收入私囊,概不承认。到锦州入监队后,干警利用牢头狱霸,非打即骂,当天刚分到号房,我的一件价值200多元的夹克上衣便被刑事犯人扒下,据为己有,第三天我自带的800元钱便被犯人班长强行花掉500元。而干警对牢头狱霸的所作所为不闻不问,串通一气。

后来,我又被绑架到沈阳二监狱,先后被强行分在四大队、五大队、十二大队强制劳动,每天都有管教大队长和大队干事等人强制洗脑,并从外边找来叛徒长时间纠缠。同时,用繁重的劳役、变相体罚、疲劳战术、关禁闭等手段禁止学法炼功。不管邪恶怎样使尽招术,都无济于事。昌图县大法弟子王志成在三大队时,无论恶人怎样迫害,仍坚持学法炼功。恶警气急败坏,指使邪恶犯人将王志成多次毒打,致使其昏死过去,经医院检查肾已打坏。兴城市大法弟子宋国林67岁,由于坚持学法炼功,二大队管教大队长梁××指使犯人不让其睡觉并用针扎。最后把宋国林折磨得无力支撑,劳教所才送医院。

我第二次被强行分回四大队时,恶警中队长秦××分配我做重劳役,我告诉他:“我不是犯人,是被政府迫害进来的,不能把我当犯人对待。”他气得够呛,但看到我正气凛然,他只好作了让步,每天干点零活。收工后,每天我背写几段经文,然后装订成小本分给犯人看,一直到数月后突然管教大队长把我的纸笔全部没收,并派2个犯人日夜轮流监视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2002年7月8日,各大队的大法弟子又都集中到十二大队。十二大队是二监狱专门成立迫害法轮功的大队,不法警察为了达到不让大法弟子学法炼功的目的,采取“文革”式的群众斗群众的恶毒方法。从各大队抽调20多个杀人犯、抢劫犯、盗窃犯等邪恶之徒,分到大法弟子的寝室,分白班、夜班,昼夜不停地监视大法弟子的行动。同时制定了迫害大法弟子的一系列土政策,如:什么“十不说”、“十六做到”,什么统一睡觉、起床、统一看电视、统一坐板、统一换鞋、洗脸、吃饭、上厕所、统一干活、统一唱歌、统一走步(不分年龄,不分老弱)等等。平时不许大法弟子迈出寝室半步,不许大法弟子间交谈,不许说带“修”字、“法”字、“师父”以及和修炼有关的一切语言,邻室大法弟子见面不许打招呼。更为可笑的是,休息时随便盘腿坐在床上不许闭眼睛(中国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闭目养神的修身之道在这里也变成了犯罪)。更可笑的是,半夜大法弟子正睡觉时,值夜班的邪恶犯人突然掀开你的被子,看你的腿是什么姿势(看腿是不是盘着)。大法弟子上厕所,犯人都寸步不离。而监视大法弟子的犯人却进出自如,生活自由,每天向干警汇报大法弟子的活动情况。对于犯人的汇报或建议,干警言听计从。在全国范围内这样大面积地用坏人监督好人的做法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难怪有人说:“这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团首创的坏人当道、好人受欺的专利。”

无论邪恶之徒怎么对待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们坚修大法的心坚如磐石。为了抑制邪恶,不配合恶警和邪恶犯人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多数大法弟子都能正念正行,有绝食的,有炼功的,有背经文的,有讲真象的,有用白布抄写大法的,有写揭露邪恶材料的等等。恶人一看,采取土政策对大法弟子无效,就用监狱最残酷的刑罚——关禁闭来迫害大法弟子。抚顺市大法弟子刘明杰被大队长李建国从2002年7月10日至2003年1月4日关禁闭长达6个月之久,在禁闭期间受到残酷的折磨和虐待,致使刘明杰目前已完全精神失常。还有多名大法弟子先后都被关禁闭,有的一关就是5、6个月,有的反复被关,使大法弟子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摧残。

2003年3月,3年半的人间地狱生活结束了。然而,出狱后,当地公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仍派人进行监控住宅及电话等,不时派人来家探询,用各种方式干扰一个合法公民的正常生活,就连朋友来家串门也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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