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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关进精神病院遭受药物摧残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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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3月30日】我叫付亮,今年47岁,是鞍钢齐大山综合厂的退休女工,丈夫是鞍钢运输部一名工人,女儿在校读书。

我是从1997年3月20日开始修炼“法轮功”的。通过修炼身心都得到了净化,使我深深体悟到“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教我们按着“真善忍”做好人的宇宙大法,我下决心要终身修炼法轮功。

但是,从99年7月22日开始,政府就不准我们炼“法轮功”了,我心里很难过,心想这么好的功法被禁止,一定是国家领导人不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抱着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真象的善良愿望,我于99年12月3日去北京上访。几天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押回非法拘留15天。在这15天中,他们使用种种卑鄙手段强迫我写不炼功、不进京上访的所谓“保证书”,我坚决不写。由于我不配合警察,在12月25日警察直接把我从拘留所送到单位保卫科强行非法办班一个月。在这期间,他们多次让我写“保证”书,我就是不写,他们给我带手铐子,铐在折叠椅上,每天从早7点半至晚5点钟,铐了一个月。晚上就睡在一条长椅上,用4个人昼夜两班倒看着我。

由于我坚决不写保证书,于99年腊月二十六那天我单位保卫科徐科长、队里的李书记和经理、深北派出所的警察强行将我送进鞍山市小岭子精神病院。我当时对他们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是好人,我没有精神病,你们不要这样做。”他们不理我,并向精神病院门诊的医生介绍说:“这个人炼法轮功精神有毛病了。”我说:“我没有精神病。”他们不让我说,急忙把我拽进一个病房里。过一会儿我丈夫拿来一个他们编造的假病历,我一看上面写着“此人要吃饭吃起来就没完,要不吃就一直不吃……”。我看到他们在诬蔑我精神不正常,很生气就没有看下边的话。我当时要把他们胡编的病历撕掉,我丈夫害怕,不让撕就拿走了,交给谁我不知道,谁签的字我也没看。

到了下午,一个医生过来对我说:“你在这就要听我们的,要给你吃治精神病的药。”我耐心地和他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没有精神病,并向他讲法轮大法如何好,我真正受益了。”他听不进去。到了晚上一个护士(那里医生、护士我没记住姓名,但我能记住他们的长相)给我拿来十多粒精神病患者吃的药,让我一次吃下去,我看到至少有三种药:一种白色的和两种黄色的。我不吃,有两个护士强制我吃,并威胁我说:“你不吃,我们有得是办法,捆绑你让你吃。”我说:“我是炼功人,这药对我不起作用,顺水就排出去了。”护士说:“你别难为我们了。”她们一直监视我把药吃得一点不剩。

一天晚上,我听见在我对面护士值班室里有人打听我的情况,并恶狠狠地说:“多给她吃药,给她吃迷糊。”早上,医生查床问我:“吃药后有什么反映?头昏、恶心吗?”我说:“都没有。”

接着他们一天给我吃三遍药,加大剂量。我心里一直默念师父的经文《位置》“一个修炼的人所经历的考验是常人无法承受的…”因为我常用师父这个教导鼓励自己,我承受住了近十天的非人折磨。

正月初六上午,我丈夫保我出院,我不清楚他怎么做的担保,就这样把我接回家。精神病院还强迫我买好几瓶治疗精神病的药。在住院时,单位陪去的人骗我们先交押金1000元,说出去后全报销,可是,出院所支付500多元费用都是我们自己付的。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他们还不甘心,三番五次到我家,逼我写保证书,我不写。一次他们用谎言骗我,让我到单位去谈谈,到单位就不让我回家,以北京开会怕我进京为由,又扣押我20天。放我的第二天下午,深北派出所的一个警察把我带到市公安局,仍然逼我写“保证”书、“决裂”书,我不写,并向他们讲“法轮功”是让人做好人的功法。他们说我顽固,当晚他们又把我第二次非法押送到拘留所拘留15天。在这期间,职能部门还采取株连九族的办法,强行给我爱人办了一个多月班,把他的工资从500多元降到208元,并强迫我爱人在胸前戴一个“法轮功家属”的标志牌,让别人监督他、污辱他。

做为一个大法弟子为了捍卫宇宙的真理,我今天站出来揭露江泽民集团迫害善良百姓的罪行。扬善、抑恶。

我强烈呼吁还法轮大法的清白!
还我师父清白!

辽宁省鞍山市大法弟子: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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