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联半年后被证实遭秘密判刑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独居的唐天敏突然失联,家人和朋友无法联系到她。直到后来有法轮功学员从成都龙泉女子监狱冤狱期满回家时透露,在监狱里见过唐天敏,外界才得知她已被秘密绑架、密审,并被枉判四年半刑期。
二、修炼法轮大法后十几种顽疾痊愈
唐天敏家住泸州市纳溪区,自述自幼体弱,患有先天心脏病、糖尿病、风湿肿痛、子宫肌瘤、胃炎、肠炎、阴道炎等十余种慢性病,还患有罕见的缩阴症及“背瘩”等难治疾病。长期病痛使她精神极度紧张,生活困苦,几乎失去正常生活能力。
一九九八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状况迅速好转,所有顽疾奇迹般痊愈,精神状态也完全恢复。她因此坚定信仰真、善、忍,并愿意向他人讲述大法的真实情况。
三、三次枉判、两次劳教 十余年冤狱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唐天敏因坚持讲述真相,先后遭遇:
· 二零零四年、二零零八年两次非法劳教,共三年半;
· 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二二年三次密审枉判,共十年冤狱;
在监狱中,她长期遭受暴力“转化”、精神折磨及酷刑,身体多次被摧残。唐天敏前期遭迫害详情,请参见明慧网报道《四川泸州唐天敏遭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纪实》、《被秘判三年 四川泸州唐天敏遭酷刑迫害》和《四川唐天敏结束冤狱 身体遭严重损害》。
四、二零二一年被欺骗绑架 四年半枉判过程曝光
唐天敏回忆,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纳溪区永宁派出所警察李熊明等人以“做核酸”为名闯入其家中,将她固定在沙发上抄家,并未出示合法手续,也未让她确认扣押物品。
随后她被直接送往合江看守所隔离十余天,再转至泸州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她突然被带到纳溪区法院开庭——此前无任何询问、无检察院调查、无起诉书送达,也未告知她可请律师。
庭审中,她才得知所谓“罪名”是“给三个学生一个真相优盘”。她当庭辩称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讲真相无罪。最终法院以“前次判刑未满五年又‘犯’”为由,枉判她四年半并罚款一万元。
五、纳溪区法院三次密审枉判的违法操作
唐天敏三次被判刑均属秘密审判,均未送达起诉书、未告知律师权利、未允许家属旁听,且均被秘密送往监狱:
· 二零一二年: 未送达起诉书,未告知上诉权,秘密投进简阳养马河监狱。
· 二零一七年: 在看守所内被突然带往“内部法庭”密审,随后秘密押往成都龙泉女子监狱。
· 二零二一年: 再次密审枉判四年半,家属完全不知情。
六、监狱暴力洗脑致身体再度受损
二零一九年冤狱期满回家后,唐天敏曾出现:目光呆滞、反应迟钝,全身不自主摇晃,记忆衰退、语言断续,长期卧床、无法站立。经一段时间炼功学法才逐渐恢复。
但二零二一年再次入狱后,她又遭到高压洗脑:
· 被强迫长时间站在电视前听诽谤法轮功的内容;
· 不准使用生活用品,连手纸都没有;
· 被包夹强拉着在“四书”模板上签字、盖手印;
· 长期精神高度紧绷,导致身体再次出现剧烈摇晃。
监狱医生强迫她服用精神类药物,剂量不断加大,致使她一度卧床不起。
七、冤狱期满出狱 判决书被扣押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狱时,监狱没收她的判决书,不准携带回家。她被三次判刑的判决书及唯一一次起诉书均被扣押。纳溪区法院与检察院拒绝提供复印件,检察院仅告知办案检察官名为罗文。
八、社保卡被冻结 养老金被剥夺
出狱当天,唐天敏发现社保卡被冻结,银行称是法院冻结。法院向她出示罚款一万元的执行通知书,但罚款是否已被强扣尚不明确。
此前第二次冤狱回家后,社保局要求她退还所谓“服刑期间不该领取”的退休金六万余元,并威胁起诉或拍卖房产。她被迫先缴三万元,其余逐月扣除。
第三次冤狱期间,她的养老金全部被剥夺,原定每月五百元生活费也被取消。
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多年来唐天敏曾经遭经济迫害的情况,请参见《四川泸州唐天敏女士向人社局依法讨还退休金》。
(责任编辑“蒋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