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被关入嘉州监狱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后,巴中市法轮功学员戚太全、德阳市法轮功学员唐礼荣以及一名医生等法轮功学员被送入监。
二零二四年一月,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龚永成、什邡市法轮功学员周玉宝、犍为县法轮功学员余发全、彭州市法轮功学员聶宗国先后被送入嘉州监狱。
二零二四年四月,唐礼荣和那位医生法轮功学员被安排下队;戚太全因拒绝书写所谓“四书”(认罪书、悔过书、揭批书、决裂书),被留置在四监区老、病、残组。
转化迫害的手段
过去,四川各地被送往嘉州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在入监队被集训约三个月(普通服刑人员约一个月)。期间,监区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龚劲夫与教育科杨希林会找法轮功学员谈话,强迫其认罪并书写“四书”。凡书写“四书”者,集训期满后即被分配至各监区。
成立“转教组”专门迫害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戚太全、龚永成、周玉宝、余发全、聶宗国均拒绝书写“四书”,坚持自己无罪,指出自己是被陷害、被迫害,中国法律从未规定法轮功违法。他们在报告词中不说“罪犯某某某”,而只报自己的姓名。
监区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龚劲夫见状,认为若继续如此,他无法达到强制“转化”的目的,于是改变迫害方式。
首先,禁止新到的法轮功学员与先前入监的学员接触,以便继续使用他惯用的欺骗话术——“来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不写‘四书’是不可能的”——对新入监者施压。
其次,龚劲夫计划成立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案组”(亦称“转教组”),指定郭朝辉、李世宽、甘洪及三名新犯共六人组成专案组,由郭朝辉任组长,其余五人为组员。狱警为鼓励这些犯人加速迫害法轮功学员,常以“加分减刑”诱使他们卖力参与迫害。
当时在入监队,所有法轮功学员均拒绝书写“四书”。严管组组长甘洪(犯人)经常对法轮功学员威胁说:“专案组成立了,就好了。”他认为一旦“专案组”正式运作,迫害将更加残酷,法轮功学员就会被迫屈服。
龚劲夫原计划在二零二四年四月启动“专案组”,但因其家中有事,先让郭朝辉等人“提前运作”。这些犯人自知无力独立实施,便等待龚劲夫返回。龚劲夫回到岗位后,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正式成立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案组”,地点设在四监区303监室。此后,迫害方式全面升级。
“专案组”成立后,法轮功学员由各地看守所被单独送来,抵达后立即被转教组人员带走,每次只送来一人,由六名犯人围攻迫害。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情况
第一位:犍为县余发全(70岁)
迫害时间:二零二五年五月至六月(约一个月),后被下到二监区。 经历:
· 曾两次被非法劳教,第一次三年多;
·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学法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犍为县法院非法开庭,判处四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
第二位:彭州市聶宗国(71岁)
迫害时间:二零二五年六月至七月,后被下到四监区(老、病、残监区)。
第三位:成都陶渊
原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起,多次被强制送洗脑班、拘留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被送绵阳新华劳教所,遭受多种酷刑; 二零零八年被武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广元监狱及乐山五马坪监狱被非法关押四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在浙江嘉兴市上班途中被非法抓捕,后被判刑四年,在浙江省第四监狱医院监区严管分监区遭残忍迫害。
第四、五位:姓名与籍贯不详。
第六位:新都区骆常勇
经历:
· 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刑拘一个月;
· 二零零一年被新都区法院(庭长陈伦富等)诬判四年;
· 二零零九年九月被龙泉驿区国保以“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陷害,后被诬判五年,遭受多种酷刑;
·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被新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六月二十日被枉判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第七位:广元法轮功学员
据称已是第四次被迫害。
“转教组”迫害方式的隐蔽性与残酷性
“转教组”由六名犯人对一名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警察龚劲夫与教育科杨希林直接参与。内部具体迫害方式外界难以得知,参与的六个犯人极少透露,尤其对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更是严密封口。据传他们有人整夜不睡觉——他们不睡,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又如何能睡?这些犯人为减刑加分,即使违心,也愿意参与迫害。
有一件事从侧面反映“转教组”迫害的残酷程度: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早上约五点,从嘉州监狱四监区三楼某监室传出洪亮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呼喊声,划破监区清晨的寂静。六点起床后,许多人都在议论此事,尤其是年长者,五点已非深度睡眠,听得清楚。这一事件充分说明“转教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达到极端残忍、毫无人性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