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经过:从绑架到即将非法开庭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李春元被长寿区桃花派出所警察从医院病房绑架;同年八月二十一日被非法逮捕;十一月中旬被两江新区检察院起诉至两江新区法院。
由于案件存在多处造假,两江新区法院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在原江北区法院大楼举行第一次庭前会议。律师当庭指出长寿区政保支队警察伪造证据。庭前会议结束后,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此后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并委托涪陵区公安局重新鉴定。
尽管造假问题突出,相关部门仍推进迫害程序,并安排七月三日的非法庭审。
二、李春元:医德高尚、深受百姓信赖的好医生
李春元医术精湛,更以医德闻名。他总是为病人着想:在其他医院需花费数千元才能治好的病,在他这里常常几元、十几元就能治好;对没钱看病的人,他先治病,欠费不催,甚至默默将欠条和账本烧掉。
找他看病的人络绎不绝,清晨就有人排队,晚上很晚才能休息。他家多次被评为“双文明户”。
三、修炼前体弱多病,修炼后身心巨变
李春元从小体弱,四岁多才会走路说话,长期便血、腹胀、头昏头痛,苦不堪言。他练过多种气功均无效果。自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明显改善。如今虽近80岁,却气色红润、皮肤细腻,看起来象60来岁的人。
四、二十余年遭受多次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后,李春元多次遭受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劳教,差点死在劳教所。之后又两次被关进学习班强制洗脑,折磨得奄奄一息才被放回家。回家后,政府人员甚至住进他家实施二十四小时贴身监控。他于二零零零年被卫生局吊销行医执照。
五、二零二五年绑架经过:从医院探望病人到被陷害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李春元在路上遇到杨定产,得知他要去附近中医院探望脑梗病人陈丽华。李春元认识陈丽华,便一同前往。两人刚到病房不久即遭举报,桃花派出所警察赶到病房将两人绑架。
杨定产质问:“我连话都没说一句,为什么抓我?”警察回答:“只要在现场的都有嫌疑,都要到派出所。”
陈丽华的丈夫赶到派出所要求放人:“他们只是来看望病人,又没做坏事。”派出所不但不放人,还向长寿区公安局政保支队报告。当天两人被送往公安局非法审问,第二天下午被关进看守所。
被关押当晚,李春元坚持炼功。第二天,监舍警察便以“关停空调和风扇”作为威胁手段。
六、政保警察伪造口供陷害:诱骗病人家属作假证
政保警察为陷害李春元,找同病房的另一病人及陈丽华的儿子陈棚飞做假口供,逼他们说李春元劝陈丽华“不吃药、不医治,只炼法轮功就会好”。事实上,李春元根本没有说过。
当时陈棚飞失业,警察承诺“配合就给你找好工作”。陈棚飞昧着良心配合做完全部伪证后,被安排到长寿区八颗街道一家公司上班一天,第二天即以“健康不合格”为由被开除。他才意识到被警察利用、愚弄。
七、检察官辱骂被告:公然违法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江北区(现两江新区)检察官张诗扬到长寿区看守所“讯问”法轮功学员。开始时他还按程序宣布诉讼权利,但当李春元澄清政保支队的栽赃陷害时,张诗扬突然暴怒,对他破口大骂,持续辱骂不止。
李春元始终保持平静,并质问:“你刚刚才说要保障我的诉讼权利,怎么忽然就骂人?你们不是号称人民检察官吗?”张诗扬怒吼:“你不是人民,你不配做人民。”
家属投诉后,纪检部门称“监控录像已被覆盖”,无法追责。
八、善恶有报:长寿区迫害者的恶报实例
奉劝长寿区公检法及政府人员,不要继续迫害法轮功,更不要妄图通过迫害捞取资本。善恶有报是天理。
仅举两例:
• 渡舟镇原书记张炳成:迫害前支持法轮功,迫害后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不久患脉管炎,手脚截肢,死于手术台。
• 渡舟派出所所长车奎:二零零九年任水利局副局长时嘲讽法轮功学员“我怎么没遭报应?”十多天后即因涉黑被捕,判刑十年半。出狱不久便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