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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吴永琼被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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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四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攀枝花市60岁的法轮功学员吴永琼,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被东区公安分局警察入室绑架、非法抄家,并被强行“取保候审”。随后,大渡口派出所警察又联合检察院、法院对她构陷。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对吴永琼非法开庭。近日得知,她被枉判一年、罚款三千元。三月二十七日,她被再次绑架并关押到攀枝花市棉纱湾看守所,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吴永琼,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出生,是攀枝花市攀钢能源动力中心(原攀钢动力厂)职工,家住攀枝花市东区。

二零二四年遭绑架与构陷经过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中午约一点二十分,六名东区公安分局便衣警察(四男两女)闯入吴永琼家中,将她劫持,并抢走她的真相币七百五十余元、写好的信封及真相信。当晚八点三十分,她被强制“取保候审”,由家人接回。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下午,大渡口派出所警察刘政华致电吴永琼,称所谓“侦察阶段”(半年)已结束,准备将她的材料移送检察院。

其后,当地检察院、法院持续构陷,原计划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非法开庭,但因证据不足而取消。

二零二六年被非法庭审与枉判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半,吴永琼在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四号法庭被非法开庭。

三月二十六日,她被东区法院枉判一年、罚款三千元。当天,大渡口派出所警察将她劫持至攀枝花市五医院、仁和医院体检。因在两所医院身体检查都不合格,棉纱湾看守所拒收,她当晚得以回家。

然而仅隔一天,三月二十七日,吴永琼再次被绑架并送往棉纱湾看守所,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过往遭迫害经历:长期监控、酷刑与经济损失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吴永琼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曾经被当地警察非法抄家三次,非法刑事拘留两次,遭吊铐、毒打、坐铁凳,不许睡觉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东区公安分局枣子坪派出所警察闯入她家,抢走法轮功书籍及现金二百元,将她绑架到派出所关押一夜。次日又将她劫持到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非法刑拘十五天,并强制“取保候审”一年。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左右,攀枝花市国保大队警察段青、邹勇军、东区公安分局等人,伙同动力厂保卫科人员,到吴永琼的工作地点抄她的工具箱,随后又抄走她家的私有财产:电脑一台,打印机、墨水、打印纸、手机和大法书籍,抢走现金一千元,将她绑架到大渡口派出所六楼。在那里,吴永琼遭毒打、坐铁凳、吊铐在窗户的防护栏上、不许睡觉。三天两夜后,她被劫持到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国保大队警察段青到弯腰树看守所非法提审吴永琼,由于吴永琼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人站着突然倒下,全身抽筋一样。段青说她是装的,后吴永琼被人抬回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吴永琼被攀枝花市国保大队警察从市弯腰树看守所再次绑架到大渡口派出所六楼,吴永琼再遭毒打、坐铁凳、吊铐。在这过程中,吴永琼曾晕死过去。

吴永琼被非法关押在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二十九天,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回家,被非法“取保候审”一年,至同年八月十七日解除。在她被“取保候审”,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二日至同年八月十七日期间,吴永琼多次被非法监视居住、非法监听电话、被单位保卫科的人骚扰,被单位停发工资,直接经济损失约两万多元。

相关信息:

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政治保卫大队警察:
詹旭东(负责人)13330719552
汤立平 15388491204
包勇 13982326069
唐静(女)13340721002 赵海兰(女)

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大渡口派出所警察:
刘政华 13458111237 19982379101 王照允18090412131

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检察官:林伦军(公诉人) 电话:0812-2242485

攀枝花市东区法院主办法官:周新丽 电话:0812-8880658
攀枝花市东区法院主办法官(负责人):徐坤林 手机:13508226828 座机:0812-888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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