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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林海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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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海峰,自二零二三年五月任长春市公安局长以来,竭力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直接指挥、操纵长春地区公安系统绑架、关押、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致伤、致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林海峰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林海峰(Haifeng Lin),男,汉族,一九六九年三月生,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零二一年一月任白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二一年二月~二零二三年四月任吉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二三年五月~二零二三年六月任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二零二三年六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任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至今,任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主持长春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政治安全保卫支队(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支队)。

一、林海峰任长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犯罪事实

二零二一年二月至二零二三年四月,林海峰任吉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遭吉林市政法委、“610”迫害,至少有马英、王桂英、刘君、孟祥富、刘永存5人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3人被非法批捕;43人被非法刑拘;19人被非法“取保候审”;36人被非法拘留;119人被绑架;7人被洗脑迫害;292人次被骚扰迫害。林海峰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根据明慧网曝光的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三年下半年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人数为207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4人,绑架120人,抄家44人等。二零二四年吉林省九个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依然遭受着各种不同程度的迫害,遭迫害的人数为1031人次。其中:长春地区533人次被迫害,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7人,绑架210人,骚扰136人,抄家124人等。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吉林省九个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依然遭受着各种不同程度的迫害,迫害的人数为369人次。其中:长春地区2人被迫害离世,61人被绑架,33人被骚扰,34人被抄家等。

部分被迫害致死、非法判刑案例:

1、长春公主岭市王玉英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王玉英,女,时年68岁,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公主岭市公安分局范家屯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王玉英家中非法抄家,并把王玉英绑架。大约同一天,公主岭市公安分局响水镇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王剑英家将他绑架带走。他们被关押在公主岭市看守所。九月十八日晚,王玉英在公主岭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事后,警方给家属3万元封口费,家属不服,找到律师咨询,律师说无法取证,官司无法打。家属知道现场有证人也无人敢作证。

九月二十四日左右,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王剑英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检察院、法院告诉王剑英的孙子把王剑英用轮椅推到法院所谓“开庭”后,就让王剑英回家了。家人以为没事了。结果81岁的王剑英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王剑英被公主岭响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走,关押到公主岭监狱迫害。

2、长春市王立功被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致死

王立功,男,时年76岁。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中午,时年75岁的王立功下楼时,被楼下蹲坑的南湖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警察没有穿警服,他们强行夺下王立功的钥匙,上楼开门,非法抄家。

王立功、龚淑英夫妇被劫持到南湖派出所,他们被非法关了两天两夜,五月二十日,因体检不合格,警察勒索钱,让王立功回家了(后来得知是“取保候审”),龚淑英被强行送到长春市监管中心(即长春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王立功被四个男的从家中绑架。王立功和龚淑英被非法判刑入狱,王立功被非法关押于吉林省公主岭监狱。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在公主岭监狱,王立功老人被迫害致出现排便困难等,被转到老残监区,曾经几次在监狱医院灌肠,再后来说他是脑淤血在医院离世,终年76岁。

3、长春市田玉春被迫害致死

田玉春,男,时年75岁,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被长春市二道区金钱堡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他被构陷至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于七月二十四日被迫害致死。之后,长春市朝阳法院法官还说要给田玉春判刑三年。

据田玉春自述:刚被抓进去的时候,每天被逼迫“坐板”(酷刑),一周不到,臀部就流血,然后起了一层厚茧子,五月被带到监狱医院,整天被用手铐、脚镣拴在床上,不给衣服穿(只有一条内裤和单裤),也不给吃喝,每天就只给打针(问了也不说是什么药),身边还有三个警察看着。上身赤裸的田玉春先后几次向护士和警察恳求把衣服送过来,也无人理会。而且,看守所警察通知得病消息时,还为了不引起投诉,骗家属说刚送去监狱医院没多久,田玉春于被释放后的二十一天后,含冤去世。

4、长春市72岁吴青元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净月大街派出所警察闯到吴青元家中实施抄家,将身体虚弱、行动不便的吴青元和老伴李英绑架到派出所关押审问。之后,吴青元和老伴李英被警察劫往看守所非法关押。吴青元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公安监管中心(即长春市看守所)迫害,老伴李英因体检不合格,被拒收。之后,当地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吴青元被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罚金两万元。吴青元于二零二四年九月被劫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5、长春榆树市焦传富被非法判刑十年

焦传富,男,时年60岁,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被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监管中心。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焦传富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劫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关押迫害。焦传富曾多次遭政法委、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拘留所、洗脑班、劳教所遭受迫害。

部分重点绑架、骚扰案例:

1、长春农安县公安一天绑架二十三名法轮功学员,最高年龄九十岁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七点全县城乡公安警察统一行动,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王国臣和王忠香夫妻,都是71岁,被农安县公安局瑞德小区抄家绑架。孟老太太,75岁,是外地来农安给女儿看孩子的,也被绑架,被抢去大法书和其它物品。她因有腰伤,行走困难,当天被放回家。老焦太太,79岁。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七点,家里的大法书等物品被古城派出所警察抢走。还把她带到派出所。她儿子花了钱,才把她放回家。

2、长春榆树市三天绑架十八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一日,榆树市公安局马局长亲自预谋策划,带领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和正阳派出所、城郊派出所等部门警察,三天之内绑架了十八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不法人员不惜代价跟踪监控,绑架能安装接收新唐人电视接收器的和家中安有电视接收器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3、长春市国保警察两天绑架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及五月十日,在吉林省政法委、长春市政法委、610的组织、策划、指挥下,长春市公安局对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迫害,尤其是长春市二道公安分局,参与了几乎所有的绑架行动。李凤伟(女,50多岁),被二道公安分局远达大街派出所的六、七名警察绑架抄家,之后李凤伟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农安县法轮功学员霍润清被二道区荣光派出所绑架,家被非法查抄。霍润清被从长春苇子沟拘留所转到看守所被迫害。

4、长春市奋进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张翠芹等六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八月四日,以长春市奋进派出所警长刘茗泽等人在当地一个公园绑架了正在散步的张翠芹等六位法轮功学员。刘茗泽等人把六人拉到医院,强制验血、验尿、验唾液及各种检查。刘茗泽等人在这些法轮功学员身体不合格的情况下,与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勾结,强行将6人拘留了两小时,然后把他们拉回派出所,办理所谓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早上,刘茗泽等人分头闯到张翠芹六人家实施绑架。因三人已经被迫离家,一人不在家,只有张翠芹、郑丽杰被绑架,其中郑丽杰的家门被警察刘东旭用铁器撬坏。郑丽杰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放回,张翠芹在血压高的情况下被警察强行关入苇子沟看守所。

二、林海峰任吉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犯罪事实

二零二一年二月至二零二三年四月,林海峰任吉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遭吉林市政法委、“610”迫害,至少有马英、王桂英、刘君、孟祥富、刘永存5人被迫害致死或离世;3人被非法批捕;43人被非法刑拘;19人被非法“取保候审”;36人被非法拘留;119人被绑架;7人被洗脑迫害;292人次被骚扰迫害。林海峰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部分重点迫害案例:

1、王桂英,女,七十六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初,中共为了所谓的百年大庆,采用威胁,跟踪、骚扰、抓捕等一系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永吉县政法委集合社区、派出所、公安局等部门,多次到王桂英家敲门,在不配合的情况下,在楼道,小区院里蹲坑一个多月后,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左右,以非法手段打开屋门强行进屋,抄走法轮功书籍、资料及打印机全部设备。抄家时王桂英出现心衰症状,在其身体出现严重不适的情况下,口前镇公安局、吉林市公安局等部门警察不断地盘问,让说出其他同修,与谁联系等问题,王桂英承受着巨大压力和身心伤害,于八月六日含冤离世。

2、孟祥富,70岁。因修炼法轮功,孟祥富与妻子陈庆兰多次遭当地政法委、警察等迫害。二零二零年末,孟祥富的养老金共七万多元被非法扣除。妻子陈庆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孟祥富受到严重惊吓,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孟祥富含冤离世。派出所不准陈庆兰看丈夫一眼。孟祥富的儿子在日本居住,因中共病毒疫情没能回来见上父亲最后一面。

3、赵洪艳,女,67岁,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因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非法刑事拘留,十二天后被非法批捕,在看守所身体出现严重的心脏病症状后被取保候审回到家里。二零二二年七月初,派出所警察到赵红艳家中,告知她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4、姜永芹,女,五十三岁。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姜永芹在家中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禁。吉林省公安厅特训室及当地国保警察对姜永芹进行刑讯逼供,启用了闻所未闻的酷刑——“工具箱”,里面有牙签、器械、药瓶、电线、春药等等。姜永芹的鼻孔里被喷芥末油、被塞入点燃的香烟,她并遭猥亵、性侵害等。姜永芹被他们折磨了近两个小时,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姜永芹后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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