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看一下常人对待安全问题的态度。
中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定义、量刑】“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因为个人的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造成重大伤亡的,就是犯罪,是必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在现实中,因为在森林吸烟导致火灾而被重判,因为违章操作规程导致爆炸而被重判,既是对当事人的惩处,也是对大众的教育。安全无小事,小事必重视。
美国杜邦公司,有“上下楼必须扶扶手”、“铅笔必须笔芯朝下插在笔筒内”等详细规定,可见其对安全的重视。据报道国内有一名在公司工作了六年的员工,因在宿舍楼下吸烟被保安发现后被开除,虽然没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但是公司的理由是他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可见企业管理中对安全的零忽视、零容忍。
我们都知道,大法是严肃的,修炼是严肃的,标准是远远高于常人的。可是现实中,有的同修以联系家人方便、正念强没出事为借口,随身携带手机,随意打听机密,随便收集信息。而这些都是修炼中的安全隐患、安全禁忌,是严重违背法理的。
“想问题千万注意安全。”“每一个大法弟子那个手机都是被监听的,你说你不暴露?而且那个手机串的很快,你一打电话那个号就串上,然后他就设一个监听。”(《各地讲法十五》〈二零一八年华盛顿DC讲法〉)
“你这样的不注意安全,是不是在修炼上有悟偏的问题呀?是不是什么显示心带动的?不管不顾学员的安全呢?国外的学员认为这样的人是邪悟了,我想你不是邪悟吧?” (《各地讲法十四》〈大法洪传二十五周年纽约法会讲法〉)
也就是说,当一个人随身携带手机去学法点、去资料点、上街讲真相的时候,行为上已经偏离了大法,已经不符合修炼人的标准,说严重点已经邪悟了。而旧势力也一直在利用人心的自以为是,一环扣一环的安排干扰。一个人的手机串上了,这个不修口,再串一个,那个不理性,再串一个。把你们都囊括在内了,然后绑架。忽视安全,违反安全原则,就是给旧势力迫害的借口和理由。所以,一个人一次的忽视安全,违反安全原则,影响的岂止自己,可能是几个人,也可能是几十个人。本着对法对人负责任的态度修炼,才是真修实修,而忽视安全,就不是真修实修。
如果由于我们的忽视安全的行为,造成了同修被骚扰、被绑架、被迫害致死,那么我们起到的作用就是与旧势力、中共邪恶同罪的,是干扰破坏正法。同修因为我们而被迫害加剧,众生因为我们而不能被救度,正法因为我们而造成阻碍,这不是罪过吗?这是如山如天的害佛、毁法之罪啊,是必须要负责任的。只要心一疏忽、行一放纵,可能就破坏正法,走向万劫不复。往纵深想一想,可怕不可怕,危险不危险,重视不重视。
师父说:“如果自己没修好,也使别的大法弟子或很多的大法弟子被影响而修不成,那是下十八层地狱也还不了的干扰大法弟子修炼的重罪。”(《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有的时候我讲人破坏大法的罪呀,十八层地狱都装不了。跟你们讲了一个很可怕的事儿!”(《欧洲法会讲法》)
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是常人对待错误的理性态度。而我们必须在法上理性认识。
在红色恐怖下艰难的走过二十多年,我们都想随师还天国。那么,在这里希望所有的同修,认真的对照自己的一思一念,有没有侥幸心理,检点自己的一言一行,有没有违反安全法理的。如果有,请从现在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可能还有弥补的机会,可能还有否定旧势力安排的机会,还有从新真修实修的机会。
如果有的人一意孤行的忽视安全、违反安全原则,那么这里请你慎重考虑一下,还要不要修炼。修炼是极其严肃的,任何的想当然、不管不顾的想法做法,都是对大法、对同修、对自己的极不负责任,也是邪恶加重迫害的借口。
“能够起到坏作用的,只有内部人。是凡干这样事的人都不是大法弟子,你就不要把他当作大法弟子对待,不管他修了多长时间。”(《各地讲法十三》〈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大法不需要祸乱的人,大法只要真修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