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名官员遭恶报被判、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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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息,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黎守全遭恶报被查。

黎守全,壮族,一九六四年十二月生,广西宜州人。主要履历:曾任广西河池市县级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宜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南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长等职;二零一零年三月,任广西河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零一七年八月,任广西河池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期间,黎守全追随迫害,对相关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黎守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一六年一月,河池宜州市河池学院美术教师、法轮功学员刘心愿向学生介绍法轮功真相、诉江,被河池学院保卫处张敏强恶意举报,随后被当地警察绑架、抄家(抄走《九评共产党》等资料)、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六年三月被秘密诬判四年,二审维持诬判,二零一七年一月送广西柳州监狱第十监区迫害。


原广西博白县县委书记禤甲军遭恶报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媒体报道,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委书记禤甲军遭恶报被判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一百万元。

禤甲军,一九六三年三月生,广西北流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一月,任广西兴业县委常委、副县长;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任广西兴业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任广西陆川县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任广西玉林市副市长;二零一三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五月,任广西玉林市委常委;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二零一六年十月,任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期间,禤甲军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禤甲军任广西兴业县县长、广西陆川县委书记、广西博白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广西玉林市法轮功学员王庆文、陈丽勤夫妇到兴业县发真相传单而被绑架,被掠夺了私有财产近15000元左右。玉林市法轮功学员为了讲清真相并要求“六一零”无条件释放王庆文夫妇,集体配合全城贴满不干胶及横幅。但是玉林市“六一零”不仅不听劝阻反而更加的疯狂的抓捕法轮功学员。

◎陆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邱树华,县“六一零”办公室成员,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七日伙同温泉镇派出所所长罗胜青带领多名恶警在温泉镇风淳村绑架长河村法轮功学员庞凤清。 当天下午约五点左右,这伙不法之徒又闯入庞凤清家进行非法搜查,抢走了大法书籍和一些真相资料,十一月四或五日非法劳教庞凤清一年,送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五月九日晚上八至九点钟,邱树华亲自带领该局内保科科长陈明等六、七个恶警,非法闯入住在县政府第一宿舍区的女法轮功学员罗焕英家,非法强行抄家抢劫,然后绑架罗焕英到陆川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五月十三日,内保科长陈明再次带人到罗焕英住室进行第二次抄家,六月十二日把罗送南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陆川县教育局下属第一小学、初级中学分别有两名法轮功学员教师被非法挟持到陆川县所谓的洗脑班,企图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转化”。据悉,该行动受陆川县政法委指使,由国保大队队长陈明负责绑架。该县教育局曾下达命令到各学校,要求各学校无条件配合。这次被绑架的学员有:陆川县第一小学法轮功学员刘新,陆川县初级中学法轮功学员张翠雁。当天早上八点半左右,物理教师张翠雁正在给初三学生上课,中途被校领导(大部份人说是校长周云柱,另一说是副校长林镇明)叫出教室,随后被陆川县公安局人员非法强行带上警车。

◎广西陆川县温泉镇官田村法轮功学员李伟平、陈永英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到陆川县大桥镇大桥街讲真相,大约在中午十二点至下午一点这段时间被大桥镇派出所多名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陆川县拘留所遭受迫害。

◎寒假来临,陆川县教育局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给全县中小学发了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里面有对大法的诬蔑。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陆川县公安系统出动了多批恶警分别闯入多位法轮功学员住宅非法抄家,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娟、吕艳清、李春奎、陈江勇、亚三妹与母亲、李亚先与儿子林某某,现在非法关押在陆川县看守所。当天早上五点多钟,几个恶警以查炮为名闯入法轮功学员刘娟住宅,进行抄家,从一楼抄到三楼,抢去有关大法书两本,并把她绑架。

陆川县司法局办公室干部法轮功学员吕艳清,女,居住在县政府第一宿舍区,十一月二十四日清晨,被多名恶警非法闯入其住宅非法抄家,抢去电脑主机一台,并把她绑架。

法轮功学员李春奎(女,陆川县温泉镇长河小学教师)与亚三妹(女,陆川县温泉镇东山村农民)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多钟,两人同去大桥镇三善村亚三妹娘家,被恶警绑架。亚三妹母亲也同时被恶警绑架。

法轮功学员陈江勇,男,做药材生意。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点多钟,被多名恶警闯入住宅抄家,抢去四十个光盘和两本大法书,然后被绑架。当天晚上约七点左右,恶警第二次到陈家再次抄家,抢去一些私人财物。

被非法抄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冯十五妹,女,个体户。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八、九点钟,几名恶警先到其经营的铺面乱搜,随后到其住宅非法抄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下午3点半左右,博白县公安局警察黄少文、陈举超等闯到博白县医院家属区,将法轮功学员庞红炜绑架到了县公园路城东派出所非法审问、强行按手印、照相。警察在庞红炜家到处搜查,但什么也没有发现。当天下午7点左右,庞红炜被劫持到博白县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回家。

◎博白县百货公司副经理骆建忠在本县的“六一零”、公安局压力下,配合公安局对参与诉江的本公司的职工法轮功学员庞红炜、庞国兰、彭祖英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初,博白县警察陈举超等分别到了诉江法轮功学员庞国兰、彭祖英家进行骚扰。之后骆建忠带人到彭祖英家去,并威胁如再学法轮功就开除工作,彭祖英说:“你有什么权力来开除我?”骆建忠又带人闯到庞国兰家,威胁如再学法轮功、继续诉江就开除工作。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左右,博白县两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熊一泽工作的地方对他进行盘问,熊一泽根据具体情况向他们讲真相,叫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最后合理、合法的拒绝签字。两警察在熊学员的住所拍了照。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博白县公安局一行7人到了法轮功学员高德珍家,非法询问控告江泽民一事。高姓学员的丈夫质问警察:“当年你们为何要欺骗我们,说我们如果交了5000元钱,就可以释放高德珍,可是我们交钱后,第二天就把高德珍送上了南宁劳教?” 高德珍的大儿子接着说:“修炼法轮功,做个好人犯了法吗?”问的警察哑口无言,悻悻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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