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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兴县法轮功学员李群娥等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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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与家属,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被绑架、抄家抢劫;李群娥、许运炎、刘金华与李桂凤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构陷。近悉,李群娥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五年二月被劫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收押调遣中心;许运炎又一次被非法判刑两年;曹水菊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永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特警、派出所伙同社区工作人员共两百多个人,甚至利用消防锯,锯门入室,对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与家属绑架、殴打、谩骂、抄家抢劫。法轮功学员李群鹅不开门,警察就把她家的门挖个大洞进去,强行抢走家里的私人物品,并绑架李群鹅到看守所迫害

法轮功学员李桂凤的丈夫罗仕永,因不准恶警抢走自己家的私人物品,结果,一群警察把他打得很严重、到医院住院,并不准李桂凤看望丈夫。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均被恶警强制录指纹、脚纹和血。黄承治、王明朵、张迫洪、曹天京、戴林秀、曹艳芳、黄华女、廖田梅、邓江(身体状况不好三天后放回)等九人被非法拘留十天。曾林军、曹小菊等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许华彬被非法拘留五天。李满菊(70岁)、许江彬(70岁)、曹国柱(80岁),肖香萍(70岁)、朱女士(高龄)、冯保兰(70岁)等六人当天被放回。

女性法轮功学员李群娥、刘金华、李桂凤非法关押于郴州市看守所;男性法轮功学员许运炎被非法关押于永兴县看守所构陷。

近悉,李群娥在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五年二月被劫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收押调遣中心迫害。曹水菊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许运炎又一次被非法判刑两年。许运炎家住永兴县黄泥乡羊冲村上坪组,他于一九九八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许运炎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冤狱十二年半。二零零三年四月,他被恶警刑讯逼供,被踢断右腿。在湖南省株洲攸县网岭监狱,他被打脱四颗牙齿,并遭受奴役。

此外,永兴县78岁的法轮功学员邹瑞珠被非法判刑两年(监外执行),据说被非法关押在长沙监狱。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邹瑞珠在去女儿家的路上,在永兴县北大桥广场,被永兴县囯保大队副队长张永华等几人绑架、抄家抢劫,后“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警察绑架邹瑞珠到永兴县检察院,几个警察用暴力手段,强行按住邹瑞珠的手强制录指纹。邹瑞珠向永兴县检察院控告国保人员违法行为,永兴县检察院放弃构陷邹瑞珠。永兴县国保张勇华等再施害,将邹瑞珠构陷到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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