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涿州市法院何时开的庭?何时宣判?法院没通知家属。夏洪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才结束一年半的冤狱。
夏洪民是涞水县涞水镇东关村人。他曾是建筑工人,早年一个人承担着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尝尽了人间艰辛与困苦,落下各种病痛。夏洪民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变化巨大,不再被病痛折磨。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善待他人,有很好的口碑,工地老板都愿意雇佣他。
夏洪民遭绑架关押构陷经过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上午七点三十分,一辆面包警车停在了夏洪民居住的小区楼下,一行五个警察,有穿警服的、有穿便服的,敲开了夏洪民家的门,他们一拥而进,拿出了一张所谓的“证件”晃了一下,自称是“公安局”的,家人根本看不清写的是什么。他们强迫夏洪民跟他们走一趟,说:“有人给公安寄信了,调出监控了,怀疑是你,跟我们去公安局接受调查。”
五月一日下午,家人被告知夏洪民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警察没有放人,于五月十五日将夏洪民非法刑事拘留,至今关押在涞水看守所已十一个多月。二零二五年四月份家人突然接到监狱通知书,才得知:夏洪民被涿州市法院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三年三个月(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已移送到唐山冀东分局第四监狱一监区继续关押 。
夏洪民曾遭迫害事实简述
二十多年来,夏洪民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中共警察骚扰、绑架、抄家、游街、非法拘留、涞水党校迫害、被非法劳教、判刑,二零零零年在涞水党校曾被吸红的烟头烫嘴;扒光夏洪民的衣服,用皮带、木棍、板凳腿毒打;还强迫夏洪民跪下,在他小腿上横放铁锨柄,然后三、四个警察上去踩,惨叫声撕心裂肺。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上午,夏洪民在涞水永阳集市上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永阳派出所警察绑架,中午十二点钟他被释放,但他的电动车被警察扣下。次日,夏洪民照常去上班。十点钟左右,永阳派出所四、五个警察闯到他的单位,将他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又非法拘留十一天,罚款六百元。但是这十一天的非法拘留到期后,夏洪民被涞水县检察院非法批捕,被转关到涞水县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五月,夏洪民的家属按常规打电话到涞水看守所,却得知夏洪民已于四月十八日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非法关押。家人震惊,打电话到涿州市法院立案庭查问,法官解文海称,该法院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对夏洪民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还称因为夏洪民没有请律师,开庭没有通知家属。
随后,家人多次打电话到冀东监狱,对方有人称“查无此人”,有人说“这属于内部机密,不能泄露”,有人甚至威胁:“想知道,你们带身份证过来吧。”家人无奈再问办案单位胡家庄乡派出所,回答是:“案子已经提交上去了,你们找治安大队吧。”治安大队则说:“你们去找检察院吧。”
中共这些公检法机关对老百姓人身安危的事,就这样来回推诿。直到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几号,眼看离释放时间过去好几天了,家人亲自去涞水看守所,才问出夏就在冀东监狱的第五监狱。当家人打电话到第五监狱时,他们还说没有此人,家人说:我们这的看守所都说了是在你们那里关押,你们还不承认?就这样他们说:一月十七日来接人吧!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夏洪民结束了一年零六个月的冤狱生活。回家仅三个多月,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又被涞水警察入室绑架构陷入狱。关于夏洪民遭迫害情况,请看明慧网报道《河北涞水县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涞水大法弟子夏洪民被送高阳劳教所迫害》《河北涞水县69岁夏洪民刚出冤狱又被绑架关押》。
善劝
再次奉劝所有参与人员,其实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从立案、起诉到审判,都是违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因为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向世人讲清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为。而把这些合法行为当作所谓“犯罪证据“,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把一个合法公民以莫须有的罪名送上法庭,并荒唐的以法律的名义宣判有罪。这是我们国家的悲哀,是跨世纪的冤案!
请你们认真的想一想,从文革到六四,那些积极参与迫害的人员和警察们,利用过后都被中共无情的杀人灭口,你们还认不清中共是个什么东西吗?它就是个西来幽灵,魔鬼撒旦!你们还为它卖命吗!赶紧清醒吧!希望你们赶紧脱离中共邪党,退出你曾加入它的党团队组织,善待法轮功学员,为自己留后路。
相关单位:(以下人员如有变动,请知情者及时更正)
夏洪民关押地址 唐山市 邮编 063305
现关押在: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第四监狱一监区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咀东码头冀东分局第四监狱一监区)
第四监狱预政科:0315-8313662
冀东分局总指挥中心座机:0315—8313663;
河北省涞水县拘留所:
电话:0312-4510844
原所长马海涛18531283656 (2022年5月份上任)
警察董洪浩
河北省涞水县看守所:
电话:0312-4511041
所长穆轶伟(2022年5月份上任)
河北省涞水县公安局:
电话:0312-4528726
现任:武永利13932221889
原局长冷振宇 13932221889
副局长王宝华13930891928 住址: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涞阳路时代鑫园B栋2单元302
副局长万玉恒
现任国保大队长陈英春13603129007(新上任,不明真相,积极参与迫害)
(原代春杰13930218895已调离)
河北省涞水县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198号
电话:0312-4522226
检察长贾荣君(2021年10月19日任职)
副检察长戴文功13933226906(1963年4月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副检察李国权13903125964(河北涞水县人)
公诉科:张姓15532268136
党组成员:张海娟(女,河北涞水县人)
党组成员:刘建革13582998298
党组成员:闫会英,13630862960(女,1974年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办公室主任;崔冠秋15531227122
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建革13582998298(1967年10月生,河北涞水县人)
第二检察部主任:冀晓庚
第三检察部主任:勾宪刚
涞水县检察院不知名电话:15630205905
涿州市检察院: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平安北街130号,邮编072750
电话:0312-3852822、0312-8638361
现任检察长:魏阳(2023年3月1日任命)
副检察长:刘巍、赵森、周雷
专职委员:朱晓彤0312-3865696、李亚楠
第一检察部:主任孔川、副主任:郝莉莉 洪萌0312-8638361、杨雪熠、张维
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晖、副主任:张競巍、郭健康
第三检察部:主任朱秋安
第四检察部:主任刘雨枫、副主任李超
第五检察部:主任蒋宇聆
综合业务部:主任谷文硕、副主任王宝坤
原检察长王立红(2021年10月19日任职,约于2022年9月卸任)
原检察长李玉龙15803895678(2021年5月卸任)
涿州市法院: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开发区平安北街124号,邮编072750
传真:0312-3856143
举报:0312-3852315
举报受理:0312-3850958(可监督举报:解文海)
司法公开电话:0312-3852351
办公室:0312-3852325
立案庭:0312-3852317
院长王辉(2021年下半年任职)
原院长王玉海17731200699(2021年卸任)
柴秋瑾、斐燕
刑一庭:
法官解文海17731205071、03126672972、03126672973
刑二庭:
庭长崔冠军
副庭长孟祥才(2021年10月19日任职)
法官王艳华0312-5520128
陪审员张北、曹玮
审判员王亚静
书记员蔡佳伟17731862270
法官陈某13303266681
法官郭运来13131299294
法官徐志远1863026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