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十七年前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赵飞原是石各庄镇中学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她被当局惩罚性调到石各庄小学教英文。
二零零零年三月,赵飞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上访,警察将她绑架回石各庄镇,进行酷刑折磨,用电棍将她手脚电得焦糊,将她的脸打得变形,夜里将她铐在三轮车上挨冻,白天她被铐在路边的电线杆上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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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清明节期间,石各庄镇副镇长杜学民指使总校校长派人监控赵飞,三天三夜不许她外出。杜学民并向武清区公安分局构陷赵飞“升国旗时不让学生唱国歌,让学生炼法轮功”。赵飞就这样被武清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迫害,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结束冤狱。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日上午,武清区石各庄派出所副所长贾大鹏带人绑架赵飞,将她关押在武清看守所,十月十七日对她非法批捕。警察称有人在石各庄政府街阮浩面馆门外捡到一份法轮功真相传单,警察查看监控录像,认为发真相资料的人像赵飞。之后,石各庄派出所警察伙同武清区检察院将赵飞构陷到武清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武清区法院非法庭审赵飞。辩护律师为赵飞做了无罪辩护,明确指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但武清区法院罔顾法律,仍强行对赵飞非法判刑五年。家人于三月二十日得知此讯。赵飞已经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赵飞女士遭中共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天津赵飞女士遭非法庭审 律师吁追责警察枉法》)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