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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法轮功学员丛伟被劫入大连市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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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53岁的法轮功学员丛伟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被从大连市看守所劫入辽南新入监监狱(大连南关岭),入监体检时查出高血压状况严重。三月二十五日,他被劫入大连市监狱(姚家看守所附近),高血压和糖尿病症状严重,他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老残队。

丛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丛伟上诉至大连市中级法院。中院二审没有公开开庭,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冤判(审判长郑文龙,审判员于滨、王迪,法官助理刘蕾,电话:0411-83723267,书记员曹丽倩)。

丛伟原本是南沙海王星辰医药公司职员。自从丛伟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做好人,心胸宽广了,名利看淡了,人变得越来越善良、平和,对他人、对单位尽心尽力,不谋私利。以前在家里,丛伟大男子主义观念特别强,习惯的说法就是:“我一个男的,能在家里做饭吗?家务活儿都是女人的事。”学法轮功以后,他不仅烟、酒都戒了,也知道体谅妻子的辛苦了,下班回家,就把家里收拾一遍,也会做饭给妻子吃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丛伟曾多次被绑架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非法劳动教养二年,在大连教养院受到上板、老虎凳、电棍等酷刑折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凌晨四点多,大连市甘井子国保大队、椒金山派出所、甘井子分局、海军广场派出所众多恶警用万能钥匙非法打开丛伟家门绑架他,非法判他一年半。

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大连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警察以丛伟在高新园区软件园附近发资料被监控拍到为由,跟踪至丛伟单位将他绑架。之后,警察付永生、赵千粟等到丛伟家非法抄家,抢走一些私人物品。五月十日,警察将丛伟绑架至看守所准备关押时,由于血压高被看守所拒收,警察遂将他绑架至某宾馆关押,期间丛伟一度正念走脱。五月十五日,丛伟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侯二小区再次遭河口沿海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

丛伟被大连高新园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珊批捕。八月初,他被构陷至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负责此事的检察官是于震。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二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丛伟非法庭审,在事先没有征得丛伟和辩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就采取线上诉讼(视频开庭)方式非法庭审。期间,律师、亲友辩护人和丛伟本人都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违法,多次阻止律师和亲友辩护的发言。当亲友辩护人进行辩护时,提到“公安部发布的〔公通字〈2000〉39号、公通字〈2005〉39号〕文件中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其中没有法轮功……”公诉人于震马上阻止亲友辩护人,不让说。十一月十二日,丛伟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三万元。

大连市监狱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300号。邮政编码:116037
狱务公开电话:0411-39039120
会见咨询电话:0411-3903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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