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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吴芳名、尹秋阳、姜常仙遭诬判 三人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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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元宵节刚过,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法院就于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三日对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吴芳名遭诬判四年、尹秋阳三年半、姜常仙三年。三人均表示要上诉。

三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吴芳名,女,60岁,家住怀化市鹤城区,因在邮局门口邮寄信件,被国保警察跟踪,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河西派出所警察及国保警察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

尹秋阳,女,75岁,家住鹤城区中坡山怀北铁路家属区。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左右,尹秋阳刚出家门,就被迎丰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怀化市看守所。

姜常仙,女,59岁,家住鹤城区木材公司家属区。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早上八点多钟,姜常仙因送人一本真相挂历,在路上被警察绑架、抄家。在城南派出所,姜常仙遭警察殴打,被重击头部两拳,在医院体检时,七、八个男警动手脱光她的上衣,并将她压着,遭强制验血、做B超等迫害性质的体检。

吴芳名、尹秋阳、姜常仙被鹤城派出所警察及国保警察绑架、构陷、非法立案后,由怀化鹤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芷江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芷江县法院非法庭审。

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十七日分别非法庭审吴芳名、尹秋阳、姜常仙。非法起诉、审判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都是同一班人。公诉人是芷江县检察院的周玉兰,主审法官是芷江县法院的陈庆振,陪审员是芷江县法院法官李四兴、吴骊程。北京律师李春富、董前勇为吴芳名、董前勇律师及亲友谢燕益先生为尹秋阳、董前勇律师为姜常仙分别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期间,董前勇律师在为姜常仙辩护时,遭到法官刁难导致临时休庭;而法官与公诉人对律师提出的法律条文无能力回答时,竟都叫嚣:“不要跟我讲法律!”

当时法庭休庭围坐结论。近日获悉,芷江县法院于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三日对吴芳名、尹秋阳、姜常仙非法判刑四年、三年半、三年。三人均表示要上诉。

(吴芳名、尹秋阳、姜常仙遭中共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湖南法官叫嚣:“不要跟我讲法律!”》《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尹秋阳等遭非法庭审》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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